北京市朝阳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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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商品房办理流程:
让开发商在权属登记网上申请登记房屋有关信息,打印转移登记申请书并签
字盖章(索要3-6受理三十日领证 申请人提交证件:
( )1、买房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本市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或中国护照;
境内法人、其他组织: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其成立的文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其他有效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人学员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
证、离休干部荣誉证;
*港澳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
*台湾同胞:台胞证或旅行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外国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中文译本公证书原件;
注:上述三种情况还需要提供: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北京市涉外项目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自住自用不出租不出售的声明;
(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是个人的签字,是单位的盖章);
( )3、房屋买卖合同(核验两份加贴印花税的正本,收取一份副本);
( )4、签订预售合同的需提交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确认书原件;
( )5、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一式二份(原件);
( )6( )7( )8、若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充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
( )9、买房人不能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
( )10、其他必要材料;
交纳费用:
1、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需缴纳综合地价款:(总房款-审核的购房额度)×10%;
2、房证印花税:5元/本;
领证注意事项:
1、买房人的身份证件在申请与领证时应保持一致,不得在领证时过期;
2、领证时间:受理3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领证时请在1号窗口领取发证号,发号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2:40——15:30;
4、领证时所需材料:受理通知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如为代领还需提供委托书、受托人
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中有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2、所有复印材料及申请资料要求采用A4纸,填写表格一律采用签字笔;
3、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必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港、澳、台及外国人的授权
委托书需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有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公证文件在外国公证的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身
份证明、证明法定关系的户口簿,监护人由法院指定的,提交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提供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6、购房人为两人以上的,应提交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由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的协议,
同时写清共有方式 (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按份共有需注明共有份额);
7、新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签订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出现离婚、死亡、
判决或拍卖涉及房屋转移的,提供相关材料(详见离婚、继承、判决或拍卖办理程序)可以一并办理。但需要申请人联系开发商更改网上信息;
8、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
心办公室三座525室,电话:65170808、传真:65179665、邮编:100005;
9、北京市建委网址:/tabid/662/InfoID/5938/Default.aspx;
10、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址:;
11、发证大厅咨询电话:85839922转115、117或拔打96105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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