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律责任独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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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法律责任独立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7-30T11:21:54.713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8月下作者:马天亮
[导读] 经济法的执行,对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组织管理性以及维护公平竞争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其在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中,与宪法宣言性、民法与刑法的微观性以及行政法的抽象性相比,经济法具有更明显的宏观性以及独立性。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邯郸市 056038)
摘要:经济法的执行,对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组织管理性以及维护公平竞争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其在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中,与宪法宣言性、民法与刑法的微观性以及行政法的抽象性相比,经济法具有更明显的宏观性以及独立性。经济法的独立性不仅表现在经济法基础理论体系的完善,更主要的是其在执行过程中具有更高的操作性,可以更有效的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管理维护,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落实到底。本文对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律;责任;独立
1 引言
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是指经济法律责任作为经济法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在内涵、功能、目的和价值等方面符合经济法独立体系的要求,并因之而与适用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相区别,且能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相对并列,以显示其相对独立性。独立经济法律责任的提出,是经济法的独立性表现,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分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异同的关键所在。
2 经济法律责任的特点
2.1经济法责任的社会性。经济法在行使过程中,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原则,在坚持社会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基础上,调整好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而民事责任、刑法责任和刑事刑法责任多以维持社会稳定发展及国家安全利益为原则。
2.2将自律责任与他律责任结合为一体。社会经济与法制经济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法制经济不但包括国家立法,同时,还包括企业制定的标准、行业协会制定的相关规范以及社会存在的道德约束,这些约束规定共同组成了他律责任,而在行业规范外,一些成员还制定了相关的行规,来进行自律约束,从而使我国社会经济更稳定的发展。
2.3经济法责任的综合性。经济法责任的综合性不单单是指责任形式上的综合性,还包括责任功能上的综合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许多经济学家将经济法责任具体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三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其组成部分并非三方面责任相加或平均。就现实社会中具体来说,当消费者发现某些商家销售伪劣产品时,商家需向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赔偿,以弥补消费者损失,这种赔偿行为不仅仅是对商家不良经营的惩罚,同时也是消费者对社会经济市场维护的重要体现。
2.4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在民事责任处理办法中多以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以及赔偿损失等形式进行解决,刑事责任则多以剥夺生命、没收财产、剥夺自由及政治权利进行解决,而经济责任则主要体现在经济赔偿上,如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违约金、剥夺其财产、处一定的罚金等,它在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尽力追求利益最大化,以促进经济发展。
3 浅谈经济法责任独立必然性的表现
3.1浅析经济法中特定的调整对象
通常就经济法本身存在的意义来说,现代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存在目的的,维护经济市场的稳定,对市场,尤其是政府调整经济的规制之法,经济法与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并不重叠,与行政法对于政府行为的规范范围也不一样。长久以来,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存在着混淆情况,随着法制进步和经济发展,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特征和调整范围也渐渐明晰。正是因为经济法有着独立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律责任有着独立的基础,在经济法调整范围内,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主体,其违背经济法所产生的责任都不适宜运用其他法律来进行承担,也能够从其他法律部门责任中分离,即具备独立的理论前提和实际可操作性。
3.2责任独立能够更好发挥其调节作用
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就必须要确认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既然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各有调整对象,且互不干涉、互相独立,那么如果经济法责任承担缺乏独立的体系,势必需要在民法、行政法或者刑法之中去寻求责任,也就势必导致经济法的救济功能实际上的架空,无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来发挥其作用。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需要独立的责任承担,只有这样,经济法才能真正实现市场规制,经济法需要明确承担不为其他法律部门所覆盖的法律责任,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保障这种责任得到落实,经济法的独立作用才能得以实现。行为主体行为如果违反多个法律时,需要区分其行为性质,分别承担责任,经济法如果缺乏独立的责任体系,很可能导致行为逃脱法律制裁。
3.3法律责任独立理论发展的必然之势
时代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必将对传统的责任理论提出挑战,因此法律责任理论一直处于动态的更新和完善之中。而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责任理论已经无法对经济法缺乏独立的责任承担而需要援引其他部门法这一点做出合理、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理论上已经在寻求创新和突破,即经济法需要独立的责任观念已经应运而生,经济法责任对传统责任理论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是法律走向专业化的体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法责任独立目前已经浮出水面,未来必将走向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无论是从理论上亦或是实践中,都将更加完善并发挥重要作用。
4 构建完善的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可行性措施
4.1加强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建立
任何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经济发展也不例外,因此,要想使我国经济市场公平、有序的发展必须先建立完善的经济法责任。而在建立过程中,立法人员应着重考虑以下四点:一是立法的比例是否合理,二是经济法责任形式是否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三是在立法过程中,应明确对其责任进行划分,避免后续出现逃避责任情况,四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为主导,合理的对法律责任进行重新设定。
4.2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诉讼程序
程序与实体向来是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经济法责任独立如果无法从程序上予以确认,则其独立实际无从谈起。经济责任独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