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问题
产品质量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产品质量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二、我国关于质量安全立法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首先,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包括《产品质量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但是由于立法和执法上的缺陷使得近年来大量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得不到公平的审理,严重影响了我国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使得产品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而由于立法上的漏洞,很多具体行业没有法律进行规范,导致近年来我国产品安全问题频发。
《产品质量法》作为最重要的产品质量调整规范,其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这样的一个定义将很多商品排除在产品质量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其次,产品责任承担的前提是有缺陷的产品,与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不同,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标准。
但是在实践中,某一强制性标准可能并不包含产品的全部安全性能指标,因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是人制定出来的,它会受到人们认识能力的限制,所以,即使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也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可能,这样就会导致有些使用具有不合理危险但又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而受害的消费者难以获得赔偿。
鉴于此,对于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应当规定同时适用不合理危险标准,违反任何一项规定均可认定具有缺陷。
再次,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从而明确了我国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是生产者与销售者,并且该法还分别详细地规定了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
但是,我国《产品质量法》并没有直接给生产者、销售者下定义,在当今生产日益社会化、销售方式多样化的情况下,会给该法的实施带来操作上的困难。
最后,《产品质量法》将产品责任限制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但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越来越多的外国厂商将产品销售到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案件必将日益增多,当国外产品对我国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发生涉外产品责任,国外生产商或出口商就可以主体不合格为由提出抗辩,从而使国内消费者难以运用法律手段向国外生产者或出口商索赔;而且依据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实体难以适用,影响了法律间的协调统一。
关于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导言产品质量是任何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它关系着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利益。
产品质量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关于产品质量法的问题,本文将针对其中若干问题提出个人观点和建议。
问题一: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执法力度有限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但是在实际执法中,我们发现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有限。
对违法生产企业的罚款金额偏低,未能形成真正的震慑力。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执行程度也有待加强。
个人观点:为了更好地推动产品质量的提升,我认为在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执行和完善过程中,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可以适当提高对违法企业的罚款上限,让违法企业付出更大的代价;另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刑事处罚等。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
问题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能力和资源有限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执行产品质量法时,面临着能力和资源的挑战。
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往往无法全面监督和检验所有产品,导致监督的盲区和漏洞。
监督部门的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也需要不断提升,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变化。
个人观点:为了提升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能力和资源,我建议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督的投入力度,包括增加人员编制、提供专业培训和设立独立的实验室等。
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监督部门与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产品质量的提升。
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加强对产品质量认证的监督和审核,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问题三:公众对产品质量法的知情度不高产品质量法的知情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的维护。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公众对产品质量法的知晓度并不高,很多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判断和维权意识相对较低。
产品质量法实施问题研究
产品质量法实施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自1993年开始实施了《产品质量法》。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需加强产品质量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但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技术的涌现,现行的产品质量法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还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责任不明确: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责任划分并不明确,导致一些企业漠视产品质量问题,不愿意承担责任。
2. 法律法规与实际需求不符: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未能及时跟上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步伐,不能满足当前消费者的新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1. 加强对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划分,确保企业对产品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2.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法修订机制,定期对法律进行评估和修正,与市场需求保持一致。
二、监督执法力度需加强产品质量法的实施离不开监督执法的支持。
然而,目前监督执法力度仍然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可以逃避责任和法律的制裁。
针对此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1. 增加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惩罚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2.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产品质量法实施的核心,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维权意识相对较低,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产品质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此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1.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企业责任需加强企业是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主体,其责任不可或缺。
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然后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来改善产品质量。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利益产生了严重的损害。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以次充好的手段降低成本,并将这些劣质产品以正常价位销售给消费者。
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也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原因主要有:监管不力、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打假机构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提高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2.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和销售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建立打假机构:设立专门的打假机构,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和打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质量标准执行不到位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存在质量标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这可能是由于企业对质量标准的理解不足,缺乏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认可,或者是对质量监督抽检的不重视等原因造成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标准培训和宣传,提高企业对质量标准的理解和认识。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展质量管理认证,推动企业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3.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管,对不达标产品进行处罚。
三、售后服务不到位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存在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
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售后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是对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企业培训:加强对企业售后服务的培训,提高企业对售后服务的重视程度,倡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产品质量法》问题
《产品质量法》问题篇一:产品质量法试题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试题)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不合格产品包括()品和()品。
2、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3、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
5、《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6、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产品质量法》。
8、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规划和组织。
9、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10、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标识,或者()他人厂名、厂址的名称的侵权行为。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2、《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所具有的特征、特性的总和。
()3、伪造厂名、厂址,是指非法制作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标识。
()4、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直接予以公告。
()5、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特殊情况下“处理品”可以代表合格产品销售。
()6、《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罚款和《刑法》规定的罚金,都是由违法行为人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二者本质上是一回事。
()7、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8、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
产品质量法执行问题
产品质量法执行问题产品质量一直是企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产品质量法执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法规与标准不完善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规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当前的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法规制定时间较早,未能与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同步更新,导致可能存在法规滞后的情况。
其次,标准制定过程相对繁琐,导致标准制定的速度较慢,未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变化的脚步。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改善产品质量法执行情况。
首先,加强对法规标准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发现并修订滞后的法规。
其次,优化标准制定流程,提高标准制定的效率,确保标准的及时更新。
二、监督检查不到位产品质量法要求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然而,当前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部分地区监管资源有限,难以覆盖所有产品;同时,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技术也需要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为改善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首先,加大对监管资源的投入,提高监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
其次,引入先进的监督检查技术,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共同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多方合力。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消费者是产品质量法执行的直接受益者和维权主体。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维权渠道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首先,消费者对于维权途径的了解程度较低,不清楚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维权渠道体系不完善,一些地方缺乏消费者维权组织,导致维权难度较大。
针对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其次,完善维权渠道体系,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组织网络,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产品质量法》问题
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问题(整理版)一、产品范围问题“产品”是各国产品责任法首先要明确的概念。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这个定义,我认为,产品外延较窄,应稍宽泛一些,我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尚有一定差距,生产者的经济势力较弱小,无力承担像西方国家生产者,销售者那样重的产品责任。
因此,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宜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必须是生产活动的有形产出物和无形产出物,不包括智力产品。
无形产出物包括电,煤气,天然气,因为电,煤气,天然气现已成为或将成为消费者普遍使用的能源,产品质量法应将电,煤气,天然气归属产品范围内,智力产品包括图书,计算机软件等,应由知识产权法专门调整。
2.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天然物品。
因为初级农产品,天然产品主要是借助大自然条件天然生成,不依附于人的加工,制作,在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情况下,可适用其他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3.必须用于流通。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用“销售”一词欠恰当,因销售是指生产制造产品的目的,不是已经进人流通。
假如让生产者为生产制造出但尚未入流通的产品承担责任是有失公平的,并且会与该法第四十一条的“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作为生产者免责条件的规定矛盾。
现实中,企业除采用销售方式,还会采用赠送,发放福利的形式交付给消费者或使用者,因此,为囊括产品进入消费领域的各种方式,使该法前后规定相一致,用“流通”代替“销售”更合适。
4.不包括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
因为这些产品是禁止流通物,虽经人们加工制造,只是为了特殊目的,不是用于消费,不适用《产品责任法》。
产品质量法考题
3、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的下列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是( )
A.不知道该产品是《产品质量法》禁止销售的产品;
B.提供出产品的进货渠道;
C.举报出该产品的生产窝点;
答案:D
18、《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罚款幅度为( )。
A 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 货值金额20%以上一倍以下
C 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 D 货值金额等值以下。
B.20%以上三倍以下;
C.50%以上两倍以下;
D.一倍以下三倍以下。
答案:A
6、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同时支付的,先承担( )
11、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A.民事责任 B. 行政责任 C.罚款或罚金 D.理事责任
答案:A
5、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禁止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没收全部收入,并处违法收入( )罚款。
A.50%以上三倍以下;
)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下的罚款。
A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B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公安机关
答案:A
16、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失效变质是指( )。
A 产品失去本来应有的效力和使用价值;
B 超过安全使用期限
C 超过有效使用期限
产品质量法常见问题
产品质量法常见问题产品质量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产品质量,我国制定了《产品质量法》。
该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对于产品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一些常见问题与困惑。
本文将就《产品质量法》中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
问题一:什么是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指我国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产品质量标准而颁布实施的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生产者与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确立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通过《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可以在购买过程中享有更多的保障和维权的权利。
问题二:《产品质量法》中有哪些重要内容?《产品质量法》涵盖了多个重要内容。
其中包括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性、功能可靠性、外观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
只有满足这些基本要求,产品才能上市销售。
2.生产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生产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
生产者应承担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责任,并为产品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追责。
3.销售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
销售者应提供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商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和保障。
4.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产品质量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机制,明确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权利。
消费者可以通过维权渠道获得赔偿或者退换货。
问题三: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在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时,应积极行动,合理维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维权途径。
1.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
可以要求退换货,或者要求维修。
2.投诉和举报:如果与商家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寻求帮助。
《产品质量法》问题
《产品质量法》问题第一篇:《产品质量法》问题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问题(整理版)一、产品范围问题“产品”是各国产品责任法首先要明确的概念。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这个定义,我认为,产品外延较窄,应稍宽泛一些,我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尚有一定差距,生产者的经济势力较弱小,无力承担像西方国家生产者,销售者那样重的产品责任。
因此,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宜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必须是生产活动的有形产出物和无形产出物,不包括智力产品。
无形产出物包括电,煤气,天然气,因为电,煤气,天然气现已成为或将成为消费者普遍使用的能源,产品质量法应将电,煤气,天然气归属产品范围内,智力产品包括图书,计算机软件等,应由知识产权法专门调整。
2.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天然物品。
因为初级农产品,天然产品主要是借助大自然条件天然生成,不依附于人的加工,制作,在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情况下,可适用其他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3.必须用于流通。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用“销售”一词欠恰当,因销售是指生产制造产品的目的,不是已经进人流通。
假如让生产者为生产制造出但尚未入流通的产品承担责任是有失公平的,并且会与该法第四十一条的“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作为生产者免责条件的规定矛盾。
现实中,企业除采用销售方式,还会采用赠送,发放福利的形式交付给消费者或使用者,因此,为囊括产品进入消费领域的各种方式,使该法前后规定相一致,用“流通”代替“销售”更合适。
4.不包括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
因为这些产品是禁止流通物,虽经人们加工制造,只是为了特殊目的,不是用于消费,不适用《产品责任法》。
产品质量法试题一及答案
产品质量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D )A.药品质量B.建筑工程质量C.食品卫生质量D.建筑材料质量。
2、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的下列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是(C)A.不知道该产品是《产品质量法》禁止销售的产品;B.提供出产品的进货渠道;C. 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渠道;D.举报出该产品的生产窝点。
3、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 C)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
A.七B.十C.十五D.三十4、?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 B) A.产品买卖合同约定B.产品存在的缺陷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5、《产品质量法》所称的“货值金额”以(A)计算A.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B.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实际售价C.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当事人自述的价格D.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二、多项选择题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ABCD)A.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B.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情况;C.对有证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予以扣留或封存;D.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以下产品中,哪些不是存在《产品质量法》所称“缺陷”的产品(BCD)A.损伤皮肤的化妆品B.制冷效果不好的空调机C.图像效果不佳的电视机D.保温效果不良的暖水瓶3“三无”产品是指(ABC)A.无产品合格证明;B.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C.无产品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D.无质量认证标志。
产品质量法适用问题
产品质量法适用问题在现代社会,产品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着产品质量法的适用问题展开探讨。
一、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1.1 基本原则产品质量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设立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性原则:产品必须保证使用中的安全性,不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危害。
(2)合格性原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水平。
(3)信息公开原则:生产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不得隐瞒欺诈。
(4)责任追溯原则: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适用于以下方面:(1)产品生产环节:包括生产者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等环节应遵循的质量要求。
(2)产品销售环节:销售者应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3)产品消费环节: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有监督权利,并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相应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问题2.1 产品质量问题的判定标准在适用产品质量法解决争议时,需明确产品质量问题的判定标准。
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标准:作为一项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会参考国家标准来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2)合同约定:如果在相关合同中对产品质量有明确约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3)行业标准:针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型产品,可以参考行业标准来判定产品质量问题。
2.2 生产者责任与消费者权益在产品质量法的适用中,生产者的责任和消费者的权益是核心关注的焦点。
生产者应承担以下责任:(1)质量责任: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有责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召回责任: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生产者有义务及时进行召回或修复。
产品质量法相关问题解答
产品质量法相关问题解答●什么是产品?《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的范围是什么?《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这里所说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该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二、该产品是用于销售的。
如: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是本法所称的产品;本法中的产品还包括电。
而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养蜂业等在内的初级农产品(如小麦、蔬菜、水果等)、原始矿产品(如煤、铁矿石、石油等)、初级畜禽产品(猪、牛、羊、鸡、鸭等)、初级水产品(如鱼、虾等)等,不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自产自用的产品、无偿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是用于销售的,也不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
三建设工程使用建筑材料(如建筑钢材、水泥、一次成型门窗等,在其未形成整体的建筑工程之前),则适用本法;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本法调整的产品三、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如建筑钢材、水泥、一次成型门窗等,在其未形成整体的建筑工程之前)、建筑构件和设备适用本法。
●什么是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使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具体性能解释,详见质量法释义P35和适应问答P19)●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什么要求?《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于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啥事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合格产品其产品质量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即为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新)
国质检法〔2011〕8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3月15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正确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证意见符合新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总局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现重新印发你们。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
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
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
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抽样检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时,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
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1. 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 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4. 失效、变质的;5.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6.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形的。
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预期的使用寿命内,以及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满足用户
需求和期望的程度。
产品质量法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和合格。
但是在实施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不足是一个
主要的问题。
有些企业可能会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但由于监管部门的不力,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这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市场秩序混乱等后果。
其次,技术标准和质量评测方法的不完善也是一个挑战。
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
质量的要求通常是基于技术标准和质量评测方法来界定的。
然而,由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以及不同地区对质量评测方法的差异,存在着标准不一致和质量评测结果不准确的问题。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亦是一个重要问题。
有些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容易被低质量产品所欺骗。
因此,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相关知识的认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后,对于违反产品质量法的企业的处罚力度也需要加强。
当前,对于某些违
法行为,相关企业可能只面临着罚款等较轻的处罚,而没有足够的警示作用和震慑力。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应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并加强法律执行的力度。
总之,产品质量法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如监管不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评
测方法的不完善、消费者教育和宣传等。
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技术标准、提高消费者教育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可以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效果,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和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题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题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题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制定用于协调、规范和保护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要法律,是落实国家质量相关政策、规定市场质量标准的法律
基础。
它规定了生产型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承担产品质
量责任,严格把握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这有助于构建市场调
节机制,保障消费者产品权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产品质量法定义了企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要求企业在质量
管理中进行调节和完善,如质量管理结构、质量控制程序、安全技术
指标等,努力做到安全合格、质量良好,高质量高效,确保向市场供
应安全、优质、合格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进一步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企业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
当消费者遭受产品质量
问题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维权机构提出投诉,争取自身权益,这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抑制和消除产
品质量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
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在经济
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理解、深入学习,正确把握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规定,使之成为国家产品安全
保护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法律
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法律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法律班级:会计(双)1202 姓名:黎定伟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法》。
这部法律促使了我国产品质量立法体系的初步形成,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使之更趋完善。
产品的定义范畴不明确,产品缺陷的内涵、外延及缺陷的判断标准在《产品质量法》中尚未明确规定。
《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缺陷的定义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从该定义我们得知,不合理危险属于产品缺陷的内涵,国家强制性标准只是判定缺陷的一种方法,将这两者混同在一起是不科学的。
产品质量标准不明确。
一般来讲,判断产品质量的优劣依据是产品的“标准”。
《产品质量法》产品标准的原则是“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具体的判断以国家、行业制定的标准为准。
可以说,在产品质量标准方面的规定,我国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关于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方面。
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也在不断的提高,与此同时,国际上对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也日趋严格,某些发达国家以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幌子,对技术标准进行精心设计和研究,发展中国家一方面由于技术有限,很难达到此技术标准,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实验条件有限,无法检测出超标的物质,而如果让发达国家机构检测,费用又相当昂贵,成本增高,从而实现了技术壁垒的目的。
“损害赔偿”的规定十分简陋,缺陷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责任主体过于狭窄,其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差。
立法者本意是想通过扩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力和加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而不是通过完善损害赔偿制度和依靠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来监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行为。
产品质量法试题
产品质量法试题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专门立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它的主要目的是:A. 保护企业的利益B.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C. 保护政府的利益D. 保护质检机构的利益2. 消费者对产品存在以下权利,除了()之外。
A. 知情权B. 选择权C. 退货权D. 维修权3. 下列现象中,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是:A. 瓶装水包装袋上有商标B. 蔬菜价格下降C. 电视机外壳颜色较暗D. 淡季水果的口感不是很好4.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正确的是:A. 盲目追求价格便宜B. 不关注产品的售后服务C. 仅关注商家的信誉度D. 查看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和说明书5. 针对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正确的是:A. 通过宣传投诉来获得赔偿B. 直接将产品邮寄给生产企业C. 求助于消费者协会或投诉举报电话D. 私下与商家协商解决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制度的要求。
2.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信息要真实,不能()或者()。
3. 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进行处理。
4. 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经营者需要为其销售的产品承担()责任。
5. 产品质量法规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该在合同上签名确认,以确保权益。
(正确/错误)2.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必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消费者损失。
(正确/错误)3.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只需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而不必考虑其他因素。
(正确/错误)4. 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信息应当真实,不得欺诈或隐瞒事实。
(正确/错误)5. 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有权利要求生产者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正确/错误)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新电视,但使用不久后发现屏幕出现亮度不均匀的问题,影响观看效果。
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
一、论述产品质量责任的产生依据?答:产品质量责任产生的前提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从这点看产品质量责任产生依据为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首先,产品质量是合同条款之一,当事人可对此作出约定。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也规定,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对产品质量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此外,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之间就产品质量订立合同时。
也应依照合同执行。
其次,没有合同约定时,也会产生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法主要针对产品存在瑕疵或缺陷的责任问题,尤其在产品缺陷责任中,各国的多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只要产品缺陷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或损失,不管有无合同关系,生产者或销售者都必须承担责任。
二、论述产品缺陷责任的归责原则?答: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人因产品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规则或准则。
一般权责任以过失责任为归责原则,原告对被告的疏忽行为负举证责任,然而,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原告要证明被告的过过错是非常困难的,一般侵权责任仍无法满足充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保证产品质量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严格责任逐渐被确立为产品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是对一般侵权责任的“过失原则”的重大发展,其主要作用就是不考虑产品生产者的主观过错,而以法定形式强制中要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后果,生产者必须承担责任。
三、试述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联系与区别?答:产品瑕疵责任是指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不存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危险(缺陷)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产生依据不同。
瑕疵与缺陷分别是二者产生依据,瑕疵与缺陷的不同直接导致了两种责任的区分。
2、性质不同。
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单纯的违约责任,是以当事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为责任承担前提,也可以说是一种合同责任。
产品质量法问题解答
产品质量法问题解答产品质量法,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问题,因此了解产品质量法及其问题的解答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着产品质量法相关的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依据。
它主要包括对产品质量的标准、质量检验、质量责任以及追溯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法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才能进入市场并销售。
2.质量检验:产品上市前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质量检验涉及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生产工艺等多个方面。
3.质量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企业对产品质量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供解决方案,包括维修、更换或退款等。
4.追溯制度:产品质量法中还规定了产品追溯制度,即对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追踪,以便在质量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追溯责任。
三、购买产品时如何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1.查看质量标识:合格产品应有相应的质量标识,如CCC认证标志、ISO认证标志等。
购买时,应仔细检查产品上是否有这些标识,并核实其合法合规性。
2.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择有良好声誉的商家购买产品,尽量避免在街边摊点或者没有任何售后服务的小商家购买产品。
3.了解产品信息:在购买前,可以通过互联网、媒体等途径了解相关产品的信息,如产品参数、用户评价等,以便做出更准确的选择。
4.购买时查验产品: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查验产品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划痕等问题,避免购买次品或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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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问题篇一:产品质量法试题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试题)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不合格产品包括()品和()品。
2、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3、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
5、《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6、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产品质量法》。
8、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规划和组织。
9、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10、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标识,或者()他人厂名、厂址的名称的侵权行为。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2、《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所具有的特征、特性的总和。
()3、伪造厂名、厂址,是指非法制作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标识。
()4、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直接予以公告。
()5、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特殊情况下“处理品”可以代表合格产品销售。
()6、《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罚款和《刑法》规定的罚金,都是由违法行为人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二者本质上是一回事。
()7、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8、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
()9、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指所进的产品都应经过销售者再次检验。
()10、《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三、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处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行使()。
A、拘留权B、留置权C、调查权D、冻结银行存款2、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
A、内部财务制度B、内部人事管理制度C、内部管理制度D、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A、抗诉B、检举C、控告D、申诉4、以低等级、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行为,即为()。
A、以假充真B、以次充好C、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品D、伪造冒用名优标志5、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是()A、生产者和销售者B、生产者和使用者C、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D、使用者6、由于销售者的()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故意B、过失C、过错D、破坏7、《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A、二十年B、十年C、二年D、一年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A、抽查B、自查C、抽样D、互查9、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
A、民事责任B、罚款C、罚金D、平均支付各种费用10、《产品质量法》规定,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行为,给予警告,()。
A、吊销营业执照B、责令停止生产、销售C、责令停止整顿D、责令改正四、多选题(每题4分共40分)1、《产品质量法》规定合格产品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A、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B、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C、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D、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该符合该标准2、下面关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A、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B、应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C、应有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名厂址D、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3、生产者不得生产()。
A、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B、以假充真的产品C、伪造产地的产品D、不合格产品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等便利条件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生产、销售B、运输C、保管D、仓储5、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A、生活费B、医疗费C、治疗期间的护理费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6、售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
A、更换B、修理C、退货D、赔偿损失7、下列对产品标识说法正确的是()。
A、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B、产品标识在使用规范中文的同时,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C、产品标识中,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D、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8、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等表示。
A、标志B、标记C、数字D、图案9、不合格产品包括()。
A、处理品B、劣质品C、待销品D、半成品10、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缺陷。
A、包装B、使用C、指示D、制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答案)一、填空题1、处理劣质2、失效日期3、进货检查验收制度4、中文警示说明5、用于销售6、隶属关系7、产品质量责任8、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9、图案 10、擅自使用二、判断题1、对2、对3、错4、错 5三、单选题1、C2、D3、B4、B5四、多选题1、ABCD2、ABCD3、ABC4ABCD9、AB10、CD; 、错 6、错 7、对 8、错、A6、C7、C8、A9、BCD5、ABCD 6、ABCD7、错 10、对、A10、D 、ABCD 8、 9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完整版(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1)第一章总则 ...................................................... ......................................................... .. (1)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 ...................................................... . (2)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4)第四章损害赔偿 ...................................................... ......................................................... . (5)第五章罚则 ...................................................... ......................................................... (6)第六章附则 ...................................................... .........................................................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
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
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