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JG 125-2010 轮毂轴承单元零件 感应淬火及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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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感应淬火零件热处理技术要求首先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5.1.5 热处理技术要求在零件图的表示方法按 GB/T8555 的规定持行。
4 标准分享网 www.bzfxw.com 免费下载
Q/WJG 125-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轮毂轴承单元外圈 产品特点:轮毂轴承单元(球类,接触角在30-40°),双沟道感应淬火的外圈。 A:沟道外缘折点,表面硬度58HRC-64HRC(655HV-795HV),淬硬层0.5-2.5mm,金相组织3-8级。A点不明 显产品,淬硬层影响层宽度应符合H值最小要求。 B:沟道与轴线相切点, 表面硬度60HRC-64HRC(698HV-795HV),淬硬层1.2-3.7mm,金相组织3-7级。B 处 淬火组织影响区不能延伸到外表面,硬度为30HRC(288HV)处最大深度不超过车加工后壁厚的2/3。 C: 沟道 与 35 ° 接 触 角相切 点 ( 切线与 轴 线 相交35 ° , 即测量 方 向 与轴线 相 交55°) , 表 面 硬 度 60HRC-64HRC(698HV-795HV),淬硬层1.8-4.3mm,金相组织3-7级。 D:沟道内缘折点, 表面硬度60HRC-64HRC(698HV-795HV),淬硬层最小深度为1.5mm, 金相组织3-7级,当 双沟道D区相连时无需检测淬硬层深度。 一般情况下, 沟道C处表面硬度、硬化层是必须检测的,其它部位在保证产品合格情况下,允许使用 金相法或目测观察,整个感应淬火区域应是连续的,不允许出现淬火裂纹。
A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H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一代
B处
感应淬火 ≥596HV 477HV ≥2.0+3.0mm 3-8 级
法兰
E处
感应淬火 ≥596HV 477HV ≥2.0+3.0mm 3-8 级
D处
感应淬火 ≥596HV 477HV ≥2.0+3.0mm 3-8 级
Q/WJG
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WJG 125-2010
代替Q/WJG 125-2006
轮毂轴承单元零件 感应淬火及回火
2010-08-10 发布
2010-08-25 实施
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 发布
Q/WJG 125-2010
前言
与原 Q/WJG 126-2006 企业标准相比,主要更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 45、40Cr 轮毂轴承单元零件的感应淬火回火技术要求;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增加了应防止工件尖角或突出部位过热和过烧; ——增加了单元产品零件感应淬火后金相硬度要求; ——增加了回火后金相硬度要求; ——增加了附录图示。 本标准由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 本标准由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制定人:马义太 戴永刚 徐英武 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 年首次制订,2006 年第一次修订,2010 年 8 月第二次修订。
B处
回火
482-655HV
386HV ≥2.0+3.0mm 3-8 级
E处
回火
482-655HV
386HV ≥2.0+3.0mm 3-8 级
D处
回火
482-655HV
386HV ≥2.0+3.0mm 3-8 级
SAE1070 单元外圈(圆 A 处
65Mn、55 锥类)
B处
SAE1055
C处
回火 回火 回火
≥1.5
3-7 级 3-7 级 3-7 级
H
A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法兰
A
(球
B处
类)
C处
回火 回火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698-795HV
558HV ≥1.5+2.5mm
698-795HV
558HV ≥2.0+2.5mm
3-7 级 3-7 级
SAE1070 65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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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G 125-2010
轮毂轴承单元零件 感应淬火及回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SAE1070、SAE1055、65Mn、55、45、40Cr 轮毂轴承单元零件的感应淬火回火技术要
求和质量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中碳钢、中碳合金钢及轴承钢制造的轮毂单元零件,经中频感应淬火、回火后检测验
指零件在感应淬火或低温回火后有效硬化层表层的金相组织。
3.3 表面硬度
指零件在有效硬化层表层 0.2mm~0.5mm 深度内的硬度检测值,硬化层的硬度测定采用负荷为 9.8N
(1kgf)维氏硬度计检测。
3.4 极限硬度
一般为零件表面所要求最低硬度(HV)的 0.8 倍。如下式所示:
HVHL=0.8×HVM L
表 2 单元产品感应淬火+回火要求
产品材料
检测部位
状态
表面硬度 极限硬度
硬化层
金相组织
单元
A处
回火
655-795HV
558HV ≥0.5+2.0mm 3-8 级
外圈
B处
(球
C处
类)
D处
回火 回火 回火
698-795HV 698-795HV 698-795HV
558HV 558HV 558HV
≥1.2+2.5mm ≥1.8+2.5mm
SAE1055 55
D处 H
带卡 E 处 槽
沟道最薄区域硬化层最小 1.5mm,尖角处硬化层不得超过 6.0mm
回火
698-795HV
558HV ≥1.5+3.5mm 3-7 级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回火
596-795HV
477HV
3-8 级 ≥0.8+2.0mm
不带 E 处 回火
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
GB/T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JB/T8555
热处理技术要求在零件图样上的表示方法
www.bzfxw.com JB/T9204
3 术语和定义
钢件感应淬火金相检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始组织
指零件在感应淬火前所具有的金相组织。
3.2 淬火组织
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72
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转换值
GB/T4340.1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T5617
B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1.5+2.5mm 3-7 级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2.0+2.5mm 3-7 级 C处
沟道最薄区域硬化层最小 1.5mm,尖角处硬化层不得超过 6.0mm
法兰 (球 类)
D处 H
带卡 E 槽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1.5+2.5mm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单元外 B 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1.2+2.5mm 3-7 级
圈(球 C 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1.8+2.5mm 3-7 级
类)
D 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1.5mm
3-7 级
H
பைடு நூலகம்
A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A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3.6 感应淬火影响层
1
Q/WJG 125-2010 指零件经感应淬火后原始组织有相变的部分区域,通常用 4%硝酸酒精溶液侵蚀显示,按各组织 显示的明暗程度进行目测分辨或显微镜观察。 3.7 感应淬火区域 指零件感应淬火影响层所占的区域。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 本标准材料包括 SAE1070、SAE1055、65Mn、55、45、40Cr,材料的化学成分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 的规定。 4.2 预备热处理 零件在感应淬火前需经过退火、正火或调质等有利于淬火的预备热处理,粗晶粒组织和较大块状、 网状铁素体是不利于感应淬火的。 4.3 外观 零件的外观应无裂纹、碰伤、铁锈、黑皮、油污等,去除铁屑及毛边、飞边和毛刺。 4.4 设备 4.4.1 感应加热电源为中频电源,其输出频率必须能满足工作要求,输出电压应控制在±2.5%范围内或 输出功率在±5%范围内。 4.4.2 淬火冷却槽应有足够的容量,并应配备适当的介质循环、清洁及温度调节装置。
655-795HV 655-795HV 698-795HV
558HV 558HV 558HV
≥0.5+2.0mm ≥0.5+2.0mm ≥2.0+3.0mm
3-8 级 3-8 级 3-7 级
注:硬化层最厚处不得超过 6.0mm,一般情况下, C 处表面硬度、硬化层是必须检测的,其它部位在保证
产品合格情况下,允许使用金相法或目测观察,整个感应淬火区域应是连续的,不允许出现淬火裂纹。
感应淬火 ≥655HV 512HV ≥0.8+2.0mm
3-7 级 3-8 级
E 感应淬火 ≥655HV 512HV ≥1.0+3.0mm 3-8 级
不带 处 由于壁厚原因,部分产品细轴表面允许最小硬度为 48HRC(482HV)
www.bzfxw.com 卡槽 F 感应淬火 处
≥698HV
558HV ≥1.0+3.0mm 3-8 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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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JG 125-2010
产品材料
SAE1070 65Mn
SAE1055 55
45 40Cr SAE1070 65Mn SAE1055 55
表 1 单元产品零件感应淬火要求
检测部位
状态
表面硬度
极限硬 度
硬化层
金相组织
A 处 感应淬火 ≥698HV 616HV ≥0.5+2.0mm 3-8 级
B处
回火
544-795HV
435HV ≥2.0+3.0mm
3-7 级 3-8 级
E处
回火
544-795HV
435HV ≥2.0+3.0mm 3-8 级
D处
回火
544-795HV
435HV ≥2.0+3.0mm 3-8 级
45
一代
A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40Cr 法兰
H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596-795HV
477HV ≥1.0+3.0mm 3-8 级
卡槽
由于壁厚原因,部分产品细轴表面允许最小硬度为 45HRC(441HV)
F 处 回火
698-795HV
558HV ≥1.0+3.0mm
www.bzfxw.com 一代
A
法兰
H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A
D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H
E 处外缘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一代
B处
感应淬火 ≥544HV 435HV ≥2.0+3.0mm 3-8 级
法兰
E处
感应淬火 ≥544HV 435HV ≥2.0+3.0mm 3-8 级
D处
感应淬火 ≥544HV 435HV ≥2.0+3.0mm 3-8 级
A 处 感应淬火 ≥698HV 616HV ≥0.5+2.0mm 3-8 级
单元外圈 B 处 感应淬火 ≥698HV 616HV ≥0.5+2.0mm 3-8 级
(圆锥类) C 处 感应淬火 ≥770HV 616HV ≥2.0+3.0mm 3-7 级
H
滚道感应淬火影响层宽度符合图纸要求
3
Q/WJG 125-2010
HVHL —极限硬度
HVM L —零件表面所要求的最低硬度
3.5 有效硬化层深度 DS(硬化层)
检测至零件极限硬度时的深度,一般硬化层曲线检测按 0.5mm 间距测量,极限硬度附近增加 0.2mm
测量点,有效硬化层深度在≤0.3mm 范围按插入法计算,结果至少保留一位小数。一般情况下,快速检
测允许省略中间部分非计算用测量点。
www.bzfxw.com 4.4.3 淬火介质为一般为水溶性介质,常用温度范围为 5~40℃。淬火介质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应定期
检查。4.5 感应淬火、回火方法 4.5.1 工件加热到足够的温度,使工件感应淬火表面完全奥氏体化,应防止工件尖角或突出部位过热和 过烧。感应加热时间应根据预处理和硬化层深度要求调节。 4.5.2 淬火时应有足够的冷却速度,使工作表面硬度、淬硬层深度和感应淬火区域均符合要求。 4.5.3 工件结束时,工件的温度一般在 40~95℃之间。 4.5.4 所有工件均需采用整体回火,其硬度在产品所规定的范围内。 4.5.5 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件在淬火后 1 小时内应进行回火,所有要求回火的工件必须在 8 小时内完成 回火。 5 质量检验 5.1 金相硬度要求 5.1.1 金相检测检验按 GB/T 13298、JB/T 9204 的规定持行。 5.1.2 硬度检测选用维氏硬度计 9.8N(1kgf),按 GB/T4340 的规定持行,硬度值转换按 GB/T1172 的规 定执行。 5.1.3 除非特别要求, 单元产品零件感应淬火后金相硬度要求按照表一;回火后金相硬度要求按照表 二,其图示化要求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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