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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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
提要盈余管理的动机可以归纳为资本市场动机、契约动机和监管动机三类。盈余管理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会计盈余的决策信息含量,使盈余信息更能反映公司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过度的盈余管理不但严重扭曲上市公司的信息,误导投资者,而且使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本文对盈余管理产生的动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盈余管理;利润操纵;公司治理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
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一直没有形成共识,目前有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Scott认为,盈余管理就是当经营者可以在一系列的会计政策中自行选择时,他们会选择那些使自身利益或公司股票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
Daviden和Weil认为,盈余管理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为达到预期的报告收益水平而采取的经过周密安排的过程。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是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得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他将盈余管理界定在对外报告领域,实质上是对所披露信息的操纵,而管理会计报告,即那些意在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准则的活动被排除在外。
Healy和Wahlen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编制财务报告和规划交易时利用职业判断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那些利用公司经营业绩来决策的利益相关者,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据为基础的契约结果。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
盈余管理的动机可以归纳为:资本市场动机、契约动机和监管动机三类。
(一)资本市场动机。会计信息被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广泛用来对公司股票进行估价,这使得管理层通过操纵盈余影响公司股票的短期价格。为了影响公司
股票价格而进行的盈余管理往往与某些事件有关,如股票发行、管理层收购,或者与某些诱导因素有关,如分析师预测、内部交易等。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PO)动机。在我国特有的制度下,仅有少数企业可以获准发行股票,并且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为了取得上市资格,企业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尤其是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另外,一旦获准发行股票,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又会直接决定或间接影响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顺利发行,盈余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林舒等人(2000)研究了我国A股发行企业在IPO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发现工业类企业有“美化”业绩的现象。Aharony等人(2000)研究了发行B股或H股的企业在发行前后的盈余管理行为。研究发现,那些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发行企业,他们在发行前的盈余管理行为更明显,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更严重。
2、配股动机。由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较低,因此上市公司的配股意愿大都十分强烈,大多数公司均以配股作为上市后的最佳融资渠道。但是,配股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尽管证监会制定的配股政策几经改变,但始终都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为标准。于是,为了达到规定的配股“及格线”,一些上市公司便积极利用各种手段“操纵”和“制造”盈余,调整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另外,配股价格的高低关系到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数额以及顺利与否,业绩优良的公司的配股无疑是可以定价高一些,配股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上市公司为了提高配股价格也会进行盈余管理。
Haw、Daqing和Woody从证券监管的角度对1994~1997年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与配股政策及摘牌制度中规定的ROE参数的一致性(配股政策中ROE连续三年大于10%,摘牌制度中ROE连续3年为负),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已成功地运用包括线下项目在内的交易事项和管理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以获得配股资格或避免停牌或摘牌的风险。
陈小悦、肖星、过晓燕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进行了检验,发现具有配股权的临界公司应计利润总额显著高于非临界公司,意味着上市公司存在利用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
3、避亏动机。Hayn,Burgstahler和Dechive,Burgstahler,Degeorge,Patel 和Zeckhauser发现,披露利润微亏和盈余微降的公司数目远远小于披露微盈和盈余微升的公司数目,从而得出结论:经理人有避免亏损和盈利下降的动机。
陆建桥做了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截取了截至1997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22家亏损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这些公司在出现亏损年份及其前后年份是否采取了盈余管理行为,以避免出现连续亏损3年的情况,进行了经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1)这22家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出现亏损的前一年份,做出了能显著调增收益的操控性应计会计处理,以尽量推迟出
现账面亏损并因此陷入被管制困境的时间;(2)在首次出现亏损的年份,上市公司为了避免公司连续3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管制和处罚,在亏损及其前后年份普遍存在着调增或调减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实证研究同时还发现,在各类可运用的应计利润项目中,亏损上市公司又主要通过管理短期的、与营业有关的应计利润项目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二)契约动机。会计盈余作为某些契约的基础,被用来调整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例如,明示的或隐含的管理报酬契约被用来激励公司经理、成文的贷款契约被用来限制管理当局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为公司股东谋取利益。
1、债务契约。大量研究对即将达到债务契约边界条件的公司是否管理盈余进行了检验。DeFond和Jiambalvo(1994)发现,样本公司在违反契约的前一年,其操纵性应计利润有所提高,他们认为这是因为临近债务契约边界条件的公司有盈余管理行为。Sweeney(1994)也发现,违约者做了使盈余增加的会计变更,但大多发生在违约之后,这表明样本公司并非为了避免违反债务契约而特别地进行会计变更。
2、管理报酬契约。大量研究考察了公司经理的实际报酬契约以确定其盈余管理的动机。大部分研究证据,如Healy(1985)、Guidry et al(1999)、Holthausen et al(1995)都证明管理当局运用会计判断来增加盈余,以提高基于盈余的奖金报酬。
(三)监管动机。在美国,许多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有些行业的监管行为与企业财务数据相关,因此行业监管会诱发盈余管理行为以应对监管。例如,Jones(1991)发现,申请进口减免税的行业,在申请当年有递延收益的现象。Key(1997)的研究证明,在国会召开听证会考虑是否解除对有线电视行业的管制时期,有线电视公司通过人为调减应计利润项目使报告盈余降低。
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一些监管政策与上市公司的报告收益相联系。例如,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股票暂停交易,这些政策容易诱发那些实际已经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陆建桥(1999)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另外,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要求其过去3年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Chen和Yuan(2001)研究发现,许多上市公司是利用盈余管理手段来达到这一利润指标的。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诱因,如对首次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