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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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4号),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加强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通过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面,满足广大农民保险需求,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自愿投保、鼓励创新、适度竞争、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为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三、承保机构和险种
根据安徽省保监局指定,目前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先由中国人寿淮北分公司承担。鼓励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安徽省保监局确定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此项工作。2014
年,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小额定期寿险保险2个险种。
四、工作目标和要求
保险公司要将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做好保险宣传、业务承保、风险管理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不断扩大农村地区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农村居民每户最少1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对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途径,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努力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舆论氛围。不得宣传产品的收益率,不得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产品比较收益。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保险公司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序开展。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评价和总结,不断完善措施,定期向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
要坚持自愿投保原则,严禁强制投保或变相强制投保。
(四)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设立农村保险服务部,在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驻村服务员,负责建立村民保险档案和办理保险报案、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以村为单位的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管理,简化手续;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参保群众利益,为广大农民提供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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