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建设“三位一体”评价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

教职工师德建设“三位一体”评价制度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全员师德考核工作的通

知(乐教政〔2013〕6号)精神,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考核机制,努力提高师德

水平,准确评价全体教师的师德表现,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师德评价体系,督促本校教师自觉加

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教师奖惩、职务评定及聘任、评先评优、后备干部选拔等提

供依据,特建立乐清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师德教师、学生、家长“三位一体”评价制度。

一、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小组

组长,其他考核小组成员除相关学校领导外,必须通过民主挑选作风

正派、办事公正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担任。具体负责师德考核工

作的实施。

二、考核对象:大荆镇第三小学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 号)、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12〕150号)为依据,具体为爱国守

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方面。

四、考核方法:学校采取领导评价、同事互评、学生和家长参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具体分三类对象组织考核计分:

专任教师:考核分数由学生测评占20%、家长测评占30%、教职工测评占30%和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20%等四项构成。

教辅和后勤人员:考核分数由教职工测评占60%和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40%等两项构成。

学校班子成员:考核分数由教职工测评占50%、中层及以上领导互评评占30%和家长测评占20%构成。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师任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可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测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20% 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网络等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五)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

窃的;

六)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黄赌毒”、迷信活动的;

(七)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家长贵重财物的;

(八)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玩牌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十一)在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职工测评中出现师德评价为“差”的比例超过30%的。

四、考核时间:结合学期考核工作,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

五、考核使用: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各项考核、聘任(聘用)晋升、评价等重要依据,实行“一评多用”。

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评先评优、职务评审、教师培养进修、学术考察、科研活动等方面优先推荐。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评优评先,下学年给予缓聘或分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乐清市教育局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辞退解聘。

六、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12〕150 号),高度重视教师职

业道德建设,加强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建立师德师风定期检查制度,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进一步树立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在醒目位置公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聘请学校行风监督员,公布师德举报电话。

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

2014年9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