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接转党员
组织关系的管理。党员因调动工作、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
同或终止合同,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必须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
系手续。离厂后半年不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按党章规
定,严格按程序,稳妥的予以处置。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党员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存根骑缝章,涂
改或以私人名义的介绍信一律无效。
三、转入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以外地区的,必须经过省
政府国资委党委接转。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明有
效期限,转移出省的一般不得超过10天。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应及时做好回执工作。
四、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明党费缴至日期。党费缴至时间
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否则退回重新开具介绍信。
五、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携带至对方
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为办理,帮助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