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口肉类指定口岸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开放口岸建设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4]211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28

【实施日期】2014.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21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单位:

《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8日

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实施方案

2014年6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复函,同意我区依托银川国际航空港和银川综合保税区筹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为高标准推进我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确保2015年9月底前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托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和中阿博览会等平台优势,紧密对接银川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总体规划,高效利用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滨河新区现有基础设施,统筹各方功能定位,整合各类资源,高标准推进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软硬件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投入使用,确保实现“进得来、卖得好、树品牌”的目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进口肉类集散地和清真产业集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