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街道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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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街道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街道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任务,继续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区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年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一是落实好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一次学法制度。全年安排四次集中学习活动,每次30分钟左右,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是抓好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两次的法制专题讲座。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由区政府法制局统一组织实施,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2.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立法工作。对市政府公布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及时反馈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3.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分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中,并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考评范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结果抄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部门,与奖励惩处和干部任免挂钩,充分运用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成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劳社保局,区司法局
4.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完善我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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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验收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下半年对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将被命名为“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5.抓好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评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6.实行行政听证制度。制定行政听证办法和规则,扩大行政听证范围,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明确规定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听证前信息告知制度、听证公开制度和听证意见反馈制度等。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7.完善依法行政报告统计制度。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每年1 2月底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应将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报区政府。二是继续做全区好行政复议、应诉统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8.继续做好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一是落实好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建立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的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审理、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最佳途径。
责任单位:区政府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劳社保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9.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清理、确认。重点做好委托执法单位的清理,保留的从事委托执法的单位,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委托的依据,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委托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应于年6月10日前完成,并向市政府备案,再向社会公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0.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认定的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及时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重新梳理,明晰执法依据,并将法定职责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定岗定责。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结果,要以调整后的机构文件印发。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情况应于年6月10日前完成,并在本单位网站(含内外网)上公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1.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培训内容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区政府各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机构制定计划,按系统自行组织实施。轮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未完成年度轮训任务和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局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严格核发。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备案文件审查率要达到95%以上。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违法内容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越权减免税费以及其他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措施不相符的规定。清理工作在年11月10日前结束。建立有效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而不备、逃避监督的问题,纠正当前一些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环节中的问题。第二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3.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各单位要提高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抓好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对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行政复议机构要提请行政复议机关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单位:区政府,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4.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存在问题的研究,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