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贫困生认定说明及填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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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必交材料说明
1、必交材料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份(在册贫困生也需要从新提交,不 提交则自动放弃)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登记表》2份(所有申请人需登陆 www.gxxszz.cn填写电子表并打印提交) 2、申请人本人或父母有低保的,可提交低保证或者低保存折复印件。 3、农村贫困户子女学生,除了办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 困户证明》。 4、六类学生(低保户家庭、孤儿、烈士子女、贫困残疾生、农村家庭扶贫户、 家庭遇到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等)请到相关部 门办理相对应证件或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A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B档——家庭经济困难 城镇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南宁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20%,即低于440元/月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70元,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C档——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殊困难 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 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 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殊困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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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对于贫困学生的认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硬指标, 二是软指标。硬指标包括经济困难调查表,学生家里的 居住条件和地点,家庭人口具体情况,学生是否有申请 助学贷款,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民主评议排名等。软指标 则是指学生平时生活的节俭程度和穿着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档次划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家庭经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三个档次。
提交时间、接收人
材料须在2014年9 月9日前,提交到实训楼101办 公室古清老师处或团总支学生分会秘书部进行审 合格。逾期系统关闭过期不候。

各类填表说明
1、必交材料之《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必交材料之《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必交材料之《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登记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工作组对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认贫困生名 单后,将名单及认定的困难程度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公 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的《申请表》和《调 查表》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手续一定要齐全,手续不全 的学生不予以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注意事项 1.辅导员、班主任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困难,对已经收 集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抽查核 实,落实学生实际困难情况。 2. 学生打印《申请表》前,请先核对好基本信息,一 单提交打印,不得修改。 3.为防止系统中垃圾信息太多,不经同意不允许学生 多次填报,凡有学生故意在网上申报系统乱填报《申请 表》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 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一经建立,不能随意修改。如 虚填、造假捏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查出核实,一 律取消评选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各类评优的资格。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作为学生贷款、申请奖助学 金等资助措施的依据。
传媒系贫困生认定
及填表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文件依据:《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指导意见》(桂教资助〔2007〕1号)
学生班级成立由辅导员或专业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 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8人,成员 构成应具有代表性,应由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组成。评 议小组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初步确定贫 困生名单。
所有申请人需在开学后登陆 www.gxxszz.cn填写电子表并打 印提交
1、必交材料之《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登记表》
1、必交材料之《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登记表》
1、必交材料之《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登记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填写注意事项: 1、黑色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完整 2、家庭地址具体到街道、村、屯、门牌号等 3、涉及到数字的不能涂改,特别是收入 4、家庭个人年收入之和/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年收入 5、其他情况影响经济状况有关信息,若没有写“无” 6、本人、家长签名、民政部门签名并填写详细信息 7、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请注意必须民政部门,不能 是人民政府和街道办)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D档——家庭经济不困难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不困难”。另外,经 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 (1)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如拥有较高档次娱乐电脑、高 档次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手表,饰物等; (2)节日假日及其他时间经常外出旅游; (3)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者;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5)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一般同学,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 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6)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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