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附中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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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班组向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钢筋
,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24捆。
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作业。8时20分
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
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现场勘验: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 现场情况如下: l已经完成3标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 l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方案要求32mm),安放间 距为0.9至2.1米(方案要求1米); l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 l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 l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l 2人受到行政处 分 l 2人被建议追刑 责
l 4人受到党纪行 政处分 l 2人被建议追刑 责
l 5人被追刑责 l 2人受到行政处 分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集团总部
北京建工集团 4人: Ø1、戴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Ø2、丁传波 北京建工集团副总经理 Ø3、杨 楠 北京建工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 Ø4、高永植 北京建工集团经营部部长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政府机关 追责2人
建设单位 追责2人
总包单位 追责21 人 处罚
个人处罚方面,5家单位共计36人被 追究党纪政纪、行政、刑事等责任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总承包单位21人被追责,涉及集团总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级:
l 4人受到党纪政 纪处分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工程承揽
l经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及其和创分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 承揽工程的行为,年收取管理费用一千余万元。 l根据对相关人员调查情况及上述认定的事实,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在该项目投标、合同订立期间,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涉嫌允许杨泽中以本企业 名义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
一、基本情况
清华附中钢筋坍塌示意图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 上层钢筋网上,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2、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未按方案规定的32mm钢筋直径加工马 凳,未按规定的1m间距布置马凳,导致马凳承载力下降。 3、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未形成完整 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料载荷。
行政警告 行政记过 行政记大过 行政记大过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北京建工一建公司 6人:
公公司司
1、郭向东 法定代表人
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撤职处分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刘 船 总经理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3、徐敬贤 生产副总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事故经过: 2014年7月,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工方案》,方
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部未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2014年10月,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未按照 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未 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开除 开除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项目部
清华附中项目部7人:
1、杨泽中 项目实际负责人
判处6年
2、叶耀东 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 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3、王京立 项目执行经理
判处4年6个月
4、曹晓凯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二事、故事原故因原因
间接原因:
1、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 2、经营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 揽工程的行为。 3、监理不到位。 4、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工程情况
建设单位
清华大学
设计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清华附中工程”)位于中 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是集体育、住宿 、餐厅、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楼。该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 楼两栋单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
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 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目·录
基本情况 事故原因 事故处理 追责分析 事故教训与启示
4、闫德中 总会计师
上一年度收入100%的罚款
5、赵普彤 常务副总经理 撤职
6、孙京燕 安全总监兼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撤职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分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和创分公司 4人: 1、杨冬先 分公司经理 2、王巨禄 分公司生产副总 3、吕金庆 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4、王 妍 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部长
二、二事、故事原故因原因
直接原因:
4、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一是技术交底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擅 自减小马凳钢筋直径、随意增大马凳间距,降低了马凳的承载能力。二是安全 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作业人员存在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现象。三是 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 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载荷集中。
,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24捆。
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作业。8时20分
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
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现场勘验: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 现场情况如下: l已经完成3标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 l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方案要求32mm),安放间 距为0.9至2.1米(方案要求1米); l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 l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 l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l 2人受到行政处 分 l 2人被建议追刑 责
l 4人受到党纪行 政处分 l 2人被建议追刑 责
l 5人被追刑责 l 2人受到行政处 分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集团总部
北京建工集团 4人: Ø1、戴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Ø2、丁传波 北京建工集团副总经理 Ø3、杨 楠 北京建工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 Ø4、高永植 北京建工集团经营部部长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政府机关 追责2人
建设单位 追责2人
总包单位 追责21 人 处罚
个人处罚方面,5家单位共计36人被 追究党纪政纪、行政、刑事等责任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总承包单位21人被追责,涉及集团总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级:
l 4人受到党纪政 纪处分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工程承揽
l经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及其和创分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 承揽工程的行为,年收取管理费用一千余万元。 l根据对相关人员调查情况及上述认定的事实,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在该项目投标、合同订立期间,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涉嫌允许杨泽中以本企业 名义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
一、基本情况
清华附中钢筋坍塌示意图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 上层钢筋网上,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2、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未按方案规定的32mm钢筋直径加工马 凳,未按规定的1m间距布置马凳,导致马凳承载力下降。 3、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未形成完整 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料载荷。
行政警告 行政记过 行政记大过 行政记大过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北京建工一建公司 6人:
公公司司
1、郭向东 法定代表人
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撤职处分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刘 船 总经理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3、徐敬贤 生产副总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一一、基、本基情本况情况
事故经过: 2014年7月,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工方案》,方
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部未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2014年10月,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未按照 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未 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 开除 开除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项目部
清华附中项目部7人:
1、杨泽中 项目实际负责人
判处6年
2、叶耀东 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 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3、王京立 项目执行经理
判处4年6个月
4、曹晓凯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二事、故事原故因原因
间接原因:
1、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 2、经营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 揽工程的行为。 3、监理不到位。 4、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工程情况
建设单位
清华大学
设计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清华附中工程”)位于中 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是集体育、住宿 、餐厅、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楼。该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 楼两栋单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
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 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目·录
基本情况 事故原因 事故处理 追责分析 事故教训与启示
4、闫德中 总会计师
上一年度收入100%的罚款
5、赵普彤 常务副总经理 撤职
6、孙京燕 安全总监兼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撤职
三、三事、故事处故理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分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和创分公司 4人: 1、杨冬先 分公司经理 2、王巨禄 分公司生产副总 3、吕金庆 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4、王 妍 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部长
二、二事、故事原故因原因
直接原因:
4、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一是技术交底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擅 自减小马凳钢筋直径、随意增大马凳间距,降低了马凳的承载能力。二是安全 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作业人员存在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现象。三是 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 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载荷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