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GB65T3161—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是指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建设规范。
该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要求: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
2.消防组织管理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明确消
防责任、消防值班制度和消防预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3.消防安全监测预警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消防安全评估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
展消防安全评估,了解评估结果并及时整改,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
全体员工和社会公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护能力。
社会单位应当按照该标准要求,建立适合自身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体系,加强消防安全建设和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文(二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二、基本要求1.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依法合规,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4.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对火灾危险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社会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加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做到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记录;4.组织开展演练和应急演练,测试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5.及时更新消防设施和设备,适应社会单位业务发展和安全需求。
四、消防安全人员岗位管理1.社会单位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人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处理;2.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消防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3.消防安全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模拟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相关技能;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5.消防安全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的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1.社会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明确其权责;2.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其执行情况;3.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题;4.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六、消防安全巡查与整改1.社会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巡查组,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2.消防安全巡查组应制定巡查计划和巡查表,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3.落实巡查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4.消防安全巡查应按照规定程序和频次进行,做到全面、细致、有效。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一、总则社会单位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组织形式的集体单位。
为了保障社会单位内部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灾害防范和紧急救援能力,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机构1. 社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3.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设备1. 社会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工作状态。
2. 消防设备的选型和布局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
3. 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并建立设备档案,记录检查、维修和更换情况。
四、消防演练1. 社会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消防演练应包括应急疏散、灭火救援等内容,演练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3. 消防演练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消防培训1. 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消防培训内容应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逃生技巧等。
3. 消防培训应有明确的计划和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社会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与其他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责任、日常巡查、消防设备维护、消防演练等内容。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修订,适应新的需求和变化。
七、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应包括消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有效等。
3.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保存,以备查验。
八、应急预案1. 社会单位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组织和处置。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目录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概述 (2)1.1 制定目的和依据 (3)1.2 适用范围 (4)二、消防安全组织架构与职责 (4)2.1 消防安全委员会 (5)2.1.1 成员单位及职责 (6)2.1.2 委员会会议制度 (7)2.2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7)2.3 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8)2.3.1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9)2.3.2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0)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3.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2)3.1.1 培训内容与频次 (12)3.1.2 培训记录与效果评估 (13)3.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5)3.2.1 设备清单及维护周期 (15)3.2.2 维护记录与检查 (17)3.3 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8)3.3.1 检查频次与内容 (20)3.3.2 隐患报告与整改流程 (20)3.4 火灾应急响应与处置 (21)3.4.1 应急预案与演练 (22)3.4.2 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与救援 (23)四、消防安全奖惩与激励机制 (24)4.1 奖励措施 (25)4.1.1 表彰与奖励条件 (26)4.1.2 奖励形式与标准 (27)4.2 激励机制 (28)4.2.1 目标责任制考核 (29)4.2.2 员工激励措施 (30)五、附则 (31)5.1 解释权归属 (31)5.2 修订与更新说明 (32)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概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一套关于企业或组织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其旨在明确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实施和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该制度不仅是保障组织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一、前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是保障单位及其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并执行本规范是必要的。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将预防火灾事故置于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 法律遵循。
社会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3. 全员参与。
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 预防为主。
社会单位应采取防患于未然的措施,通过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 分级管理。
社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实行分级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火灾风险评估社会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全面了解单位内各类火灾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2.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整改。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巡检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4. 员工培训和演练社会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加强员工对火灾事故的应对和逃生能力。
5. 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社会单位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监督1. 定期检查社会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其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进行审核和评估。
检查结果应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记录,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2. 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结果。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
欢迎阅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1? 总? 则1.0.1? 为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1.0.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有效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纳入单位消防建设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2? 术语和定义2.0.1?2.0.2?2.0.3?2.0.4?2.0.5?会组织3.1?3.1.1?3.1.2?3.1.3?在线咨3.1.4?3.2?3.2.1? 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3.2.2?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
3.2.3?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3? 消防安全制度3.3.1? 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3.3.2? 制定顾客或消费者入店(场)消防安全逃生须知、逃生通道卡片、定期宣传消防安全逃生基本知识等制度。
3.3.3? 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3.3.4?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
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社会单位也越来越多,消防安全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课题。
特别是在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更为重要。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是指通过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所有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以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
首先,社会单位可以借鉴建筑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自己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标准、消防设施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标准、人员培训和演练标准等。
其次,社会单位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这个机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社会单位整改消防隐患,及时做好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此外,社会单位需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的选用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专业的消防设施验收手续。
之后,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
除此之外,社会单位还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培训。
在发生火灾时,救援工作比消防设备的作用更加重要,因为只有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才能保障人员的安全。
最后,社会单位需要建立有效的火灾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
针对不同的工作场所和特殊风险区域设置不同的应急预案,同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员工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技能。
总之,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这包括整个工作流程范畴内的各个环节。
当社会单位的专门机构和员工调动起来,不仅能有效救场,而且能减少人员的伤亡,更能防止火灾的发生,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二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一、总则1. 为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居民楼、学校、医院等。
3.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1. 社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具备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
三、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1. 社会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制度。
2.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3. 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社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灭火器等灭火设备的检测和更新。
四、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1. 社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应当包括防火知识、火灾逃生技能、火灾扑救技能等内容。
3. 社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演练计划,按照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并及时总结演练效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与监督1.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电安全、消防疏散标志等方面。
3. 监督检查可以由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消防监督机构等部门进行。
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 社会单位应当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
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火灾报警、疏散疏导、扑救初期等方面内容。
3.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优化和完善。
七、违规与处罚1. 社会单位违反本规程中的相关规定,经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2.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营业、吊销执照等,具体根据违规情况酌情决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社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在建筑设计、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人员应急逃生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依法、科学、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宜点施策,重在实效。
第五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人员处于安全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社会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地生根。
第七条一般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机关、学校、医院等特殊社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配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社会单位应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演习和事故应急处理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社会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建筑设计和消防设施配备第十二条社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消防安全出口,设置避难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三条社会单位应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水带、灭火器等,并保持其正常状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社会单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DB43T581-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社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消防安全制度�制度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c)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e)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g) 用�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h)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i)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j)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k)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l)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m)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应确定专职人员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保养�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备案� ——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保证高位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保证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保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应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接到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应立即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5.1.4 社会单位及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c)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e)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f)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完好情况� g)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h)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i)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j)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k) 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l)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m)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n) 防火巡查情况� o) 防火检查应当按附录 E 中表 E.1 填写检查记录。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 括以下要求� a)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本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会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行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社会单位应当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合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员工的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社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员工掌握消防应急处置流程和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的技能。
第八条社会单位应当与周边单位保持良好的消防安全协作关系,加强联合演练和信息交流,提升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社会单位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常态化、制度化。
第二章责任制第十条社会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分工。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在消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每个部门、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每个岗位、工作班组应当设置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工作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十五条社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社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正常,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总。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文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商场、宾馆、餐饮店、学校、医院等。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四条:社会单位应坚持消防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消防知识普及、消防演练不断提升。
第五条: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第六章:消防设施设备第七条:社会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运行。
第八条:社会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完功能。
第九条:社会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要求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社会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并进行内部公开宣传。
第十一条: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权利,加强对下属人员的管理和督促。
第十二条:社会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和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演练、事故等相关信息。
第八章:消防宣传教育第十四条:社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十五条:社会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呼和浩特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呼和浩特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8•【字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呼和浩特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呼和浩特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本市消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第六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模版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是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方式,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社会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社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社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社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社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件。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组织和指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措施,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技能。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三条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报警装置、消防通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四条社会单位应当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和更新。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第一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一、总则(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四)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贡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七)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八)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霉一次;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九)员工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时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十)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l·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模版(二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注重全员参与、层层负责、权责统一、科学管理。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社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建筑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第四条社会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保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社会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组织实施火灾防控措施;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制定和组织实施日常巡查检查制度;4. 指导和监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5. 组织事故调查和事故救援。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七条社会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和使用;2. 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和布置;3.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4.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和保持畅通。
第九条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第十条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2. 疏散逃生的方法和技巧;3.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安全管理和逃生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日常巡查和检查第十三条社会单位应制定日常巡查和检查制度,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模版(二)以下是对提供的文本进行适当修改和丰富后的正式C语言风格的规程内容:```c//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一、总则// 为了确保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结构和责任:明确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高效运行。
2. 周期性检查和维护:规定对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3. 人员培训和演练:要求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组织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应急能力。
4. 灭火器材和设备:规定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备,并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防火措施和管理:要求单位合理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窗和防火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和逃生疏散系统。
6. 火灾报警和应急预案:规定单位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组织员工疏散和灭火。
7. 外部协调和合作:规定单位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外部协调和支持。
8. 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明确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这些规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但以上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中常见的一些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管理
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由于单位的性质和构成不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有较大的差别,为有效预防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管理对社会单位分为一般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指火灾可能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
一般单位,是指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以下统称“公安部61号令”)确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提出了比其他单位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多年以来消防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和其他公共集会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上面是购物中心,经营易燃物品(商店、市场);2.房间的数量是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公共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以下对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及其他表演、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以及其他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娱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和其他商业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医院;2.老年人的床在哪里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床位在哪里100张以上的学校;4.孩子们的住宿床在哪里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gb消防管理制度
gb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活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消防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提高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活动时,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责任,不得推卸。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每个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应当有专门的记录,包括维护和检查情况,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逃生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和保护财产。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九条每个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通知并责令整改。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和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和档案,完善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送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GB消防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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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20C81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 65/ T3161—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010-09-01发布2010-10-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建设要求 (2)5 验收 (9)附录A(资料性附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特定机构、场所的消防界定 (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济成、李勇、蒋永红、羊广袖、万卫华、杨栋、修奇、李刚、陈长江、刘文彬、张世平、王守江、张麓。
引言本标准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为规范和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单位火灾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社会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应满足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DB65/T3119—2010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DB65/T3119、GA654、GA7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单位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3.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社会单位,具体界定标准见附录A。
3.3 小型场所下列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休闲、旅游宗教、医疗、生产加工等场所:a)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商店、市场;b)建筑面积在300 m2以下的餐饮场所;c)客房数在30间或床位在50张以下的旅馆;d)地上建筑面积在200 m2以下,地下建筑面积在100 m2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e)机位在50台以下的网吧;f)除洗浴区外建筑面积在100 m2以下的美容美发洗浴场所;g)员工总数少于20人并且年产值小于100万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木材加工、食品加工、印刷、印染等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h)无住院床位的社区医疗机构;i)建筑面积500 m2以下的宗教活动场所;j)其它建筑面积较小,且员工总数少于20人的场所。
3.4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5 疏散引导员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单位工作人员。
4 建设要求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4.1.1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具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应当按照DB65/T3119—2010第5.7.1条规定建立逐级和岗位责任制,并按照DB65/T3119—2010第5.7.2条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4.1.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3 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4.1.3.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4.1.3.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4.1.3.3 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1.3.4 单位可利用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鼓励单位使用条码识别、电子巡更等技术,保证巡查内容、频次、人员到位。
4.1.4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4.1.4.1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4.1.4.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4.1.4.3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1.4.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1.4.5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4.1.4.6 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4.1.4.7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4.1.4.8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4.1.4.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4.1.4.10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4.1.4.11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4.1.4.12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4.1.4.13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4.1.4.14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5 以下场所除满足4.1.4条要求外,防火检查还应包括以下内容:4.1.5.1 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4.1.5.2 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4.1.5.3 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4.1.5.4 仓储物流单位应检查库存物品的摆放及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是否符合要求;4.1.5.5 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4.1.5.6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对工地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临时消防措施及员工集体宿舍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4.1.5.7 易燃易爆场所应检查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检定、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等情况。
4.1.6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4.1.6.1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4.1.6.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1.6.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1.6.4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4.1.6.5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4.1.6.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7 除满足4.1.6条要求外,以下场所防火巡查还应满足以下要求:4.1.7.1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h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4.1.7.2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h一次,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4.1.7.3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的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4.1.7.4 仓储物流场所应巡查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有无违章和库房门窗封闭、完好情况;4.1.7.5 易燃易爆场所应巡查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等情况;4.1.7.6 旅游、宗教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巡查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4.1.7.7 其他场所可结合日常巡检实施每日防火巡查。
4.1.8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4.1.8.1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4.1.8.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1.8.3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1.8.4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4.1.8.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9 以下场所除满足4.1.8条要求外,员工岗位防火检查还应包括以下内容:4.1.9.1 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4.1.9.2 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4.1.9.3 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4.1.9.4 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4.1.9.5 仓储物流单位工作人员应检查库区内有无吸烟现象,装卸作业有无违章,库房门窗封闭、完好情况等内容;4.1.9.6 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
4.1.10 小型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期间应随时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4.1.4.2、4.1.4.4、4.1.4.5、4.1.4.6、4.1.4.7、4.1.4.14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