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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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侧记
作者:杨团
来源:《慈善》 2011年第4期
文/杨团
要说起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有三个人是立了大功的。一是时任民政部副部长的阎明复先生,一是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还有一位是时任民政部部长的崔乃夫先生。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阎明复先生刚到民政部担任副部长,崔乃夫部长找他谈,请他分管
社会福利工作。至此,给了他一个了毹基层民政工作状况的机会。阎部长非常勤奋,经常下乡,足迹踏遍全国各地,自然也就经常遇到基层的困难群众。他一看到穷人有难处,就把自己的钱
掏出来接济他们。当他的夫人跟着他时,自己衣兜的钱掏完了就向夫人要,夫人的兜也掏空了
就向秘书要,至今他还有这个习惯,见到穷人就捐钱。当时他一边捐钱一边思考,感觉到政府
办社会福利不可能包揽一切,自发和自愿的民间慈善无论如何要起来,才可成为政府的补充,
于是,要筹建一个民间慈善团体的想法萌生了。
1994年初,阎部长专门就筹建民间慈善团体这件事拜访了赵朴初先生。
赵朴老很赞成由民政部来做这件事,他提出在当时倡导慈善事业正是时机。朴老回忆起抗
日战争时期的上海,通过“仁济堂”组织难民收容所的往事,那时的上海工商界也给予难民许
多慷慨捐助。可见,慈善之心人皆有之。关键在于怎样去支持和发扬。对于企业家,要帮助他
们建立“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理念,对于普通大众,要珍视他们的爱心,小额捐助也
能集腋成裘……
朴老还说,这种民间的慈善活动,在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忽视,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
中又被人为地批判,统统被说成是剥削阶级欺骗被剥削者的一种手段。这是不对的。在旧社会
的确有这一面。但是,也应该看到另一面,积极的一面。因为,捐献者,帮助穷人的人,就其
群体来说,大多数还都是中下阶层的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决定它是最人道的社会制度。在社
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应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特别要着眼于发掘国内
的慈善资源。
这次谈话让阎部长下定了决心,并向崔部长报告了这个设想,立即得到崔部长的赞同。筹
建工作开始了。
筹建中首先遇到的问题,一是如何为这个慈善组织定名,二是谁来出任首届会长。
阎部长提出的定名方案是“中国福利慈善协会”。他率先提出慈善这两个字一定要明确放
入组织名称,不过,他将福利和慈善并列提出。而崔部长经过缜密思考,明确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说:福利的概念准确地讲应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承担的工作,而慈善是民间的、是大众的事业,政府只能支持,不能越俎代庖。这个慈善组织不是政府主体,不是政府机构,而是民间主体,是民间自己兴办的群众团体。所以,崔部长建议拿掉福利这两个字。同时,崔部长还提议说,定名中的“中国”应改为“中华”,这样一来,这个慈善组织的活动范畴就不仅限于大陆
境内,还可以包括海外华人和港、澳、台了。至于“协会”这一名称只限于一个组织,最好改
为“总会”,则可涵盖各地的慈善分会。崔部长不愧为是学者型政治家,“中华慈善总会”这
一定名科学、准确而且简练,即刻被阎部长和筹建工作组所接受了。
那么,谁来出任中华慈善总会首任会长呢?阎部长建议,请刚从部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崔乃
夫先生担任。
崔部长在民政部工作18年,当部长11年,对于社会福利事业有独到和深刻的研究,曾在
20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政策主张。他早就认为,社会事业不仅政府应该办,民间也可以办。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上去了,人民收入提升了,势必给民间慈善事业的
生成和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和空间。但是,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要冒风险的。自己已经退下
来了,还要不要去冒这个险呢?当时,崔部长告诉阎部长,他需要一段时间考虑。三个月后,
他决定了,承担起中华慈善总会——这个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慈善组织的会长的重担。
至此,在崔部长的睿智和担当下,筹建中华慈善总会的两个首要问题都得到了圆满的结果。1994年4月12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宣告成立。这时候,阎明复又给
赵朴初先生写了一封信,告诉朴老这个好消息。朴老接信后,很快用小楷毛笔写了整整两页纸
的回信,除对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表示支持和祝贺外,又阐述了对“慈善”的深刻见解。
三位重量级人物,就这样为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作出了卓越贡献。他们的这一贡献与中华
慈善总会的诞生一起载入了历史,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华慈善事业伟大复兴史册中的重要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