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国家对外政策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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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国家的对外政策学派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的国际私法学,它对反对帝国主义,维护苏维埃在国际交往中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许多人写了国际私法著作,如彼德切尔斯、克雷洛夫、柯列茨基、隆茨等,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苏联对国际私法的研究进一步发展,国际私法著作的数量和题材显著扩大。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隆茨教授,他于1949年编写的《国际私法》教科书和他与别人合著的《国际私法教程》(三卷本,1959-1966年发行第1版,1973-1976年第2版)对苏联及和社会主义国家有广泛的影响。

在其他东欧国家,也出现了许多享有盛名的国际私法学者,如罗马尼亚著名国际私法学者庇斯库、纳斯特,他们出现了对外贸易法及有关外国法适用的专著;南斯拉夫国际私法学者拉果也维奇、艾斯诺、瑟果撰写了国际私法的教本,果尔德斯坦因出版了关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的专著;捷克斯洛伐克的学者卡兰斯基发表了《国际私法发展趋向》的专著,毕斯崔斯基出版了关于对外贸易法律的专著;民主德国的代表人物是维曼,他著有关于国际私法理论问题、家庭继承冲突问题和国际经济法方面的许多著作;匈牙利学者萨瑟出版了有关冲突法方面的专著;保加利亚的库梯科夫著有《国际私法教本》。

以上这些学者的著作,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社会主义国家关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而且还解决了西方国际私法学所不能解决的众多理论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标志着苏东国家的国际私法已经摆脱了大陆法系的影响,自成体系。人们常把他们的理论概括为对外政策学派(Foreign Policy School),即认为国际私法应以和平共处和国际合作政策为基础,一个国家国际私法规则的内容是基于该国对外政策的任务的,解决国际私法问题,必须从和平共处与和平合作出发,国际私法的作用正是为这种合作服务的。

对外政策学派foreign policy school

foreign policy school

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以伦茨为首建立起来的国际私法学派。这个学派学说的出发点是国家的对外政策,认为一个国家的国际私法规则的内容取决于该国对外政策的任务。这个学派对于国际关系的看法是:国家之间既有斗争,也有合作;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关系是和平共处;社会主义国家相互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因此,社会主义各国的国际私法反映并且应当反映上述两个基本原则。在当前的历史发展时期,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所有制,即基于生产资料私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基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属于这两种社会经济制度的各国间的国际合作,只有在双方相互承认对方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条件下,才属可能。这个学派认为由此发生相互原则,表现为双方相互承认和适用对方的法律。

——《国际私法原理与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崔峰著(2003年)

俄国十月革命后,苏联建立了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际私法学,主张国际私法学为国家的对外政策服务,因而被称为“对外政策学派”。该学派以原苏联学者隆茨为代表人物,原东欧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也属于这一学派。隆茨等人认为国际私法正是为发展对外贸易,文化交往以及科学技术领域内的国际合作而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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