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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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辽科院发〔2011〕131号

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我校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不能充分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整体规划实践教学工作,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资源,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大实践教学投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着力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强化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学校将加大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经费投入,把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作为教改项目的重点资助方向。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专业实际,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调整优化实践教学的结构、层次和内容,建立独立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同时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和仿真实验等教学手段,加大实验教学信息量,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虚拟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

各专业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规格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各类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组成一个贯穿于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体系,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实践教学体系。

提倡对实验学时较多的课程独立开设实验课,提倡按课程群来设置实验教学内容。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充分论证,规范各类实验、实习实训的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操作步骤、考核方式、分组学生数、指导教师人数等;相近专业同类实验、实习项目尽量统一,同一专业所有各类实践教学环节中不得出现重复的项目;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单一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在规范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完成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或实验教材的编写,并组织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实验教材,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加快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新增生均拨款优先投入实践育人工作,新增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学校将结合自身发展和专业教学的需要,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加快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的改造和建设步伐,积极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重点专业和重点扶持专业,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实习基地总体建设规划,通过项目申请等形式实施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规划,使实验室、实习基地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逐渐上水平、上规模。

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要坚持为教学服务的宗旨,服务于基础和专业基础及专业课,成为训练大学生基本技能的基地,为学生实习、设计等提供必要的条件。校内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基地要加快改造和建设步伐。

重视和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通过经费投入、政策倾斜和奖励机制,激励各专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教育模式,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就业基地、创新基地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相对稳定、管理规范、符合教学需求、有较大影响的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

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实践教师数量、能力和敬业精神等三方面问题,规划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践教学要求和现有实验教师情况,提出对实践教师的数量和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践教师应该具备实践(包括相关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项目开发能力、指导能力、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写能力。实践教师数量应满足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学安全要求,另外要兼顾考虑教学工作量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二)所有任课教师都应该具有独立指导相关课程实验、实习、设计的能力,否则不予安排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青年教师必须到相关实验室、实习基地或确有实效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1~2个学期的实践锻炼,教学单位要规定具体的工作任务、考核方法。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实践教学,补充实践教师数量的不足。

(三)有计划地安排实验室在岗教师参加相关培训、进修、社会实践,切实提高实验教师的实践技能和个人素质,通过切实可行的考核方式,考核实验教师的指导能力、实践项目开能力以及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写能力。

五、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过程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践教学内容、过程、指导、考核、安全保障等方面采用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方式,建立起简单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与质量监控体系。各教学单位要在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行使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职责,做好教学过程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实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保证实践教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规范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

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计划、选题、开题、指导过程、答辩、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采取简单而有效的措施实施过程管理与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撰写规范,严格学生请假制度,正确

处理好与就业、顶岗实习、考研等的关系,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时间与质量。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制度,督促指导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归档工作。

(二)实验教学

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实验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上墙,实验教学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各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分类规范实验过程管理,检查实验记录填写的真实性和完整地,规范实验报告的批改。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教学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检查考核书面记录,重要内容要存档备案。学校要以实验教学为重点,以随机抽查和按计划检查等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工作和质量评价工作。

(三)实习实训

学校将本着确保实效、简化程序的原则重新修订实习教学管理文件,修改实习手册,简化过程记录,便于实习指导教师实际操作。明确生产实习、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类实习的内涵,规范实习名称,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校内外实习基地实际,确定合理的实习项目、实习计划和内容要求,修订实习大纲,确保实习的可操作性和实习效果,并加强实习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课程设计

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要求,在大纲中明确给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项目或给出项目指南、提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基本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制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模板、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撰写规范和模板;实际教学过程中,规范填写任务书、明确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考核标准。

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落实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教学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学生设计及综合能力训练,突出创新意识培养,不断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六、完善实验室开放制度,积极开展学科竞赛活动

学校将出台实验室开放管理文件,明确开放实验室的职责、权利、义务、待遇等,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的综合效益,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特点制定实验室开放的管理细则,明确各实验室的开放内容、开放时间、责任人、指导教师,制定每学期的开放计划,并不断总结实验室开放经验,探索更为有效的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模式。

学校通过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鼓励支持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将竞赛学时和成绩,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实验室开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应在教务处备案,要求指导教师负责选拔与确定参赛学生、研究和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内容与过程。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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