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原则、规则
法理二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法理二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它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等法理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本文将围绕法理二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展开论述,以探究它们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
1. 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学科的基础,是对法律本质和属性的抽象概括。
法律概念能够准确描述法律的特征和内涵,为制定和解释法律提供基础。
法律概念包括具体法和抽象法两种形式。
具体法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特定法律文件,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具体法对社会人员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能够直接指导司法实践和日常法律操作。
抽象法是指在具体法的基础上,通过概念的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普遍规律和原则。
抽象法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特点,它不仅适用于特定的具体法律规定,还能为新情况下的法律适用提供指导。
2.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体系中具体而明确的规范,是法律适用的具体表现。
法律规则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法律规则具有以下特点:(1)明确性:法律规则的内容和适用范围应当明确清晰,以确保其被正确理解和执行。
(2)强制性:法律规则是强制性的,违反规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稳定性:法律规则的内容应当相对稳定,以确保社会成员能够依据规则进行行为预期和规划。
法律规则在法律体系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它们是具体法的实施工具,也是法律原则的具体体现。
3.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体系中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念,也是法律规则的指导准则。
法律原则通过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补充,为法律的制定、适用和解释提供了基础。
法律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普遍性:法律原则适用于整个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具体法律规定,还包括法律制度、法律精神等。
(2)优越性:法律原则在法律决策中具有优越性地位,它们可以被用来解释和调整矛盾的法律规则。
(3)指导性:法律原则是法律行为的指导准则,能够指导法律实践和司法裁判。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在法律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们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石,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对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进行解析,并探讨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之一。
它是国家制定、经过正式程序公布并具有强制力的规定,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律规则一般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形式制定,其中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这些规则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限制。
法律规则的特点是明确、具体。
它们对于特定行为给予明确的规定,使得人们能够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在刑法中规定了不同罪行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在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规则。
法律规则的明确性和具体性,使得它们能够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更具有一般性和抽象性。
法律原则是指法律中蕴含的基本观念、原则和价值取向。
它们不同于具体的法律规定,没有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步骤。
法律原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指导性,对法律规则的制定和解释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法律原则常见的有平等原则、自由原则、公正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
例如,在刑法中,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对于相同的犯罪行为采取相同的处罚;在民法中,自由原则保障了个人的自由意志和合同自由。
这些原则对于法律的解释、适用和补充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表现形式和具体载体。
它们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在具体法律条文中的体现和具体化。
法律概念通过对一些事物、制度或行为的描述和定义,满足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具体实施需求。
法律概念的运用在法律实践中非常常见。
例如,在刑法中,对于“盗窃”的法律定义就是一个法律概念。
它界定了何为盗窃行为,并为判定是否构成盗窃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合同法中,对于“合同”的法律定义也是一个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规则原则的概念

法律概念规则原则的概念法律概念、规则和原则是法律科学内重要的概念。
在实践中,对它们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即是保护法律权益的关键之一。
下面将详细探讨这三大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科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它们是从社会经历中归纳和抽象出来,以把法律内容和法律活动加以归类和系统化,让法律得以更好地予以应用。
法律概念又可分为通用概念和特殊概念,前者是在所有法律体系中都具有意义的,如合同、侵权等;后者则是特定法律领域内所独有的概念,如法律上的犯罪、民法上的所有权等。
法律概念在法律中具有增强规范力的作用。
一方面,法律概念通过对法律范畴的定位以确定某一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另一方面,它提供了对某些法律规则不确定性的诠释,使规则在具体事务中得到运用。
二、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对人类行为做出规范和约束的准确规定,它具有针对特定问题或情形的、直接具体性的特点。
法律规则旨在调整人类行为,使其符合司法行为标准,并通过制度、法律机关等手段得以强制实施,保证公共利益。
法律规则中的内容可以具体到某一具体事件,也可以是某一一般行为规则的章程。
而且,法律规则的产生、变化和废止受到法定程序的要求,一旦该规则确立则有法律效力。
此外,法律规则还具有适用于所有人的平等性,法律主义的普遍性,在法律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三、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在具体的法律规则的背后有生成规则,它是对手段或目标性质的一般原则和最优法的涵义。
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显得更加基本和抽象,并且具有更强的理论成分。
法律原则可分为专门法原则和通用法原则两类。
前者是特定法律领域内的基本命题和指导准则,如民法中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等;而通用法原则则是法律要求在所有法律领域具备的基本标准,如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禁止双重惩罚原则等。
法律原则在法律中具有权威性的作用。
它不仅行动指导性的效用,更是判断法律规则制定是否存在瑕疵和应用过程中是否符合正确性的标准。
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是法的现象,法的实践的理论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人们对法的现象的实践进行分析、归纳、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性而产生的具有法定价值的权威性范畴。
2、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真理或原则,是其他法律要素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依据。
4、立法体制:是指国家的立法权体系以及立法机构的设置体系,主要是关于行使立法权的制度,具体是在一个国家中,哪些国家机关有制定,认可,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的划分。
5、英美法系: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至资本主义时期的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的总称。
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出现了不属违法、违约的某些法律事实而使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7、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简称法体系,是一国以所有现行法为基础,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标准所形成的,作为一个有机统一体存在的法的整体;是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有机统一体。
8、民法体系:指大陆体系,是以古罗马法为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的总称。
9、法的规范性:法律以人的行为作为调整对象加以调整,这种调整是一种规范性调整。
10、法的价值:指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或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对人的有用性。
11、法系:一般是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某些形式上的特点作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是若干个国家和特定地区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2、法的规范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发生影响的手段和方式。
13、法律效力:也称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从广义上说是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法律强制力或法律约束力的统称。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的实践应用的学科,是法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学科。
一、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的基本要素、法律关系、法律制度、法律原则等概念的定义和解释。
法律概念是法律实践的基础,它为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评估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概念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
二、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是指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它为法律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原则包括公正原则、平等原则、人权原则等。
三、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规则包括权利义务规则、禁止性规则、授权性规则等。
四、法律的实践应用法律的实践应用是法理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指将法律应用于实际生活中,解决现实问题。
法律的实践应用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评估等环节。
在法律的实践应用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和发展是法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探讨了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
在法的起源和发展中,需要考虑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了解法的起源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内涵和价值,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六、法的价值和作用法的价值和作用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探讨了法律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意义。
在法的价值和作用中,需要考虑法律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以及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了解法的价值和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内涵和价值,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总之,法理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研究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与原则法律的存在和运行在人类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准则。
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法律。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指由国家或社会制定和实施的一套规则和准则,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并为纠纷解决提供一种有序的方式。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它通过规定人们的行为准则,保护个人权利,惩罚违法者,解决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法律也为每个人提供了一种合法的途径来追求自己的权益,实现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法律对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
法律中的平等原则强调每个人都应当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法律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它要求法律决策应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受个人偏见或其他不合理因素的影响。
公正原则确保法律的实施不会对某些人造成不合理的不利影响,而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公共利益。
3.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法律高于一切个人和团体,国家和政府也必须依法行事。
法治原则保证了法律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确保公民和政府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法治原则的实施需要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同时也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和尊重法律。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法律尊重和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基本原则。
它保障了人们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财产自由等基本权利。
自由原则要求法律不应干预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活动,同时也要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
法律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刑法等。
私法是指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
它包括民法、商法等。
什么是法律基本知识

什么是法律基本知识法律基本知识是指人们对法律概念、原则、规则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的了解。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规定。
一、法律的定义及特征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或其他主权组织制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公布、施行并强制执行的规范社会行为的规则。
2. 法律的特征:(1)强制性:法律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普遍性: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财富等差异。
(3)公平性:法律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的层级和体系法律根据其重要性和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不同的层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法律体系包括国家法律体系和国际法律体系。
国家法律体系是指国内法律的总体框架,由宪法为核心,其他法律文件构成。
国际法律体系则是指各国之间订立的国际法规则。
三、常见的法律原则和规则1. 法律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对人们一视同仁,不因个人身份、背景等差异而对待不同。
(2)合法性原则:法律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3)公正原则: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要追求公正,对各方当事人公平对待。
2. 法律规则:(1)刑法规则:涉及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等规定。
(2)民法规则: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合同法、婚姻法等。
(3)行政法规则:规定行政行为的权限和程序等规定。
四、知晓法律的重要性1. 维护自身权益: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可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公平对待。
2. 遵守法律规定:具备法律基本知识的人更容易遵守法律规定,不轻易违反法律。
3. 公民责任感:了解法律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为社会稳定和公正贡献力量。
五、如何学习法律基本知识1. 学习相关法律条文:通过阅读法律文本,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容和要求。
2. 关注实际案例:学习法律经典案例,了解法律实践中的运用。
3. 参与法律培训和讲座:通过参与法律培训和讲座,学习专业人士的解读和指导。
法律概念相关知识点总结

法律概念相关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的定义及分类法律是指国家或社会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性规则,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和制约。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公法和私法、国内法和国际法、民法和刑法等。
1. 公法和私法公法是指国家对于公共事务管理和对公民权力和义务等方面的规范,如宪法、行政法和刑法等;私法是指国家对于民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如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等。
2. 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针对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是指国际社会成员国家之间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3. 民法和刑法民法是指规范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家庭关系和人身权利等;刑法是指规范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特征1. 强制性法律是国家或社会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对个人和组织都有约束力。
2. 公正性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3. 统一性法律应当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统一规范,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和一致。
4. 属地性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通常只适用于特定的地域和特定的人群。
5. 动态性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法律的功能法律的主要功能包括规范行为、维护秩序、促进发展、保障权利和解决争议等。
1. 规范行为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和准则。
2. 维护秩序法律通过对社会秩序的规范和维护,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3. 促进发展法律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4. 保障权利法律保障了人们的权利和利益,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5. 解决争议法律通过法律程序和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会矛盾和争端,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四、法律的原则在法律领域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是司法实践和法律制定中需要遵循的。
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国家和社会所有成员都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保证一切活动和关系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

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具体体现,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据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本文将探讨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的含义以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倾向、目标和规律,是法律的根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
法律原则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对具体的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具有指导作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法律原则。
1. 公正平等原则公正平等原则是法治的核心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这一原则在各种法律中都有体现,例如,刑法中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劳动法中规定雇主不得对员工实施任意不平等待遇。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法律保护个人自由权利的基本原则,强调个人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选择。
宪法中保障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都是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在经济法中,自由原则还体现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自由交易的原则上。
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强调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福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考虑到公共利益的保护。
环境保护法和公共安全法等都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法律。
二、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中对事物的定义和分类,在法律适用中具有明确的涵义和适用条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概念。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
宪法和刑法等法律对人身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 事实与法律事实与法律是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指的是法院在判断案件时需要确定事实,并根据法律规定对事实进行适用。
法律适用要求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文。
3. 主体与客体主体与客体是法律中涉及到的基本概念,主体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客体指的是与主体产生法律关系的物、金或者其他利益。
三、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的应用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和适用作用。
法律的基本要素

法律的基本要素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学界通说认为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三种基本成分。
我们即按此种区分对法进行要素分析。
(一)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所谓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指的是某些事件或行为发生之后,可能会导致某种权利或义务的产生、变化或消灭,也可能引起某种法律责任的出现,此时,法律要素中的规则成分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将这些事件或行为的法律意义明确下来。
例如,婴儿出生这一事件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它会引起某些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形成;在商场购物也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它会引起行为人债权债务的形成;等等。
对某种事实状态的法律意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法律规则区别于另外两种法的要素的显著特征。
法律原则只是法律行为和法律推理的指南,它并不明确地规定一种事实状态及其法律意义,法律概念则只是对事实状态进行区分和界定。
法律规则还具有一般性,即法律规则针对某一类事实状态作出规定,它适用于某一类人,可以反复适用。
这是法律规则与依法作出的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之间的重要区别。
例如,“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并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这是一条法律上的规则,它在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父母,是一般性的规定。
“李某在离婚后,每月须向由其原配偶监护的子女支付500元抚养费”,这是根据法律作出的一项决定,它只适用于本案的离婚当事人,不能反复适用。
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个整体的问题。
法律规则是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种要素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构成的。
1.假定。
假定是法律规则的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
因此,有的学者也把假定称为“条件”或“条件假设”。
法律规则只有在一定的条件具备时,该规则才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
法律常识手册

法律常识手册第一章:法律的基本概念与原则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为目的的规范性规则。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自由原则和合法原则等。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公正原则要求法律的适用和实施应当公正无私;自由原则要求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合法原则要求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章: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法律的形式,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按照法律的内容,可以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
按照法律的效力,可以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
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国际法、国内法等。
第三章: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适用于行政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行政管理活动。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对法律的具体适用进行解释。
第四章: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情况,将法律规定应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过程。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应当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注重实际情况,维护公正和公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等。
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法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第六章:法律的保护与维权法律的保护与维权是指公民和组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公民和组织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救济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保护措施,如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的概念: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通过实践趋向正义的行为规范体系法的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法律由那些基本因素或元素构成。
内容:法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事件与行为)(权利与义务、责任)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假定条件: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改规则的条件的规定。
行为模式: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规定法的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
法的渊源: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类别。
法的效力: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层次和法的效力范围权利:法律所允许或保障的能够做出一定行为的尺度,是权利主体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地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义务:义务是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某些行为的一种约束,它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抑制一定的行为。
法律责任:由特定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法律关系: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权力、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点: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合法性),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立法: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执法:国家行政机关、授权行使公权力的主体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法理二【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第五讲法的要素一、法的要素(一)Concept法的基本成分,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二)法的要素的特征1、个别性和局部性【要素是一个个元素或个体,是组成法律有机体的细胞】2、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整体性——一个要素变/被违反,另一个或整体也可能变/被违反】3、多样性和差别性【法的要素有3种不同的种类,相同种类的法律要素又有多种不同的个性】法的要素与法的渊源不同,法的渊源指法的外表形态而法的要素是任何形态的法律(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都不可缺少的基本质料二、法律概念(一)concept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1)事物:动产、不动产、定着物、附着物2)状态: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3)行为:无因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二)来源法律人吸纳/(立法/司法/法学家)or创设【死亡:生理or宣告死亡/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俩来源都和日常生活相联系“法律概念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建筑材料”——[德]伯恩·魏德士(三)功能1、表达2、认识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
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
----博登海默3、提高法律的合理化功能——提高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性程度,独立职业,法成为专门工具4、建构/构成任何判断都是两个以上概念的结合,因此,法律概念也是构成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基本要素。
5、是法律推理的有力工具(四)分类涉人概念:关于人(自然人、团体)的概念,例如“公民”、“法人”涉事概念: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故意”、“过失”涉物概念:关于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例如“标的”、描述性概念:对外在事物进行描述的概念,通过描述使法律得到表达描述性概念通常是对与法律有关的事物、时间、地点的描述例如租赁、婚姻、盗窃、公务员等规范性概念:对人的行为有规范意义、本身具有规范内容的概念(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诉人们行为的模式与标准)例如故意、过失、违法等相对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确定的概念,如定金、赔偿、盗窃、证据相对不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不确定的概念,如正当程序、公序良俗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可能通过立法或者法律解释或法律适用而确定起来;由于新事物产生,一个原本确定的法律概念也可能不确定起来-“言论自由”【所以是“相对的”】确定性法律概念的解释不允许自由裁量,只能依法而释;不确定性法律概念在运用时需要法官或者执法者自由裁量–抢劫罪的解释一般法律概念: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概念,如权利、义务、责任、规则等,是法律概念的最高等级,还可称为“法律范畴”部门法律概念:仅适用于某一法领域的概念,如犯罪、刑罚、合同、债务、行政相对人等分别适用于各自的部门法领域二、法律规则——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一)concept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二)法律规则的结构1、三要素说【主导地位:假定、处理、制裁】假定: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处理:法律规则中指出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部分制裁: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的的部分不足——“制裁”仅是否定性结果而未包含肯定性、奖励性结果,若包含其表述与内涵不符“处理”一词的含义也与中文的普遍适用的含义不同2、二要素说【行为模式、法律后果】行为模式: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部分可为、应为、勿为义务or权利都可以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合法/违法】的部分分为合法后果(保护、许可、奖励)违法后果(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要求恢复、补偿等)3、新三要素说法律规则——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基本常识、概念,原则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法律基本常识、概念,原则?法律的概念: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的基本常识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第一章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法律事实的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则。
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权利义务复合性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第二章法系:凡是具有相同的历史渊源和传统、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的法律制度,便被视为属于同一个“法律家族”,即法系。
按照法学界的通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仿照这种制度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欧洲大陆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和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语国家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
第三章法律价值:作为价值的一个分支概念,是指在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
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是由社会主义社会中一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它反映了人民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实践中,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满足人民需要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
秩序: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
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平等:其基本含义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那些权利。
实体正义:是指通过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来公正地分配社会合作利益与负担的法律规则所体现出来的正义。
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导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它规范了个人和社会行为,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我们有必要学习和掌握一些法律基础知识。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和原则,以帮助读者加深对法律的了解。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法律是一套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制定的规则和原则,用于调整和规范社会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强制性:法律对人民有强制力,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公平性:法律应该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人,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3. 属地性:法律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受到该地区的法院和执法机构的管辖。
4. 稳定性:法律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以便人们可以在其规范下预测和调整自己的行为。
二、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根据其产生和适用范围的不同进行分类。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法律分类:1. 宪法法律: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行使方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民法:民法是针对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例如合同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
3. 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惩罚措施的法律,其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行政法:行政法是管理国家事务和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体系,它规范了政府的职权和公共行政机构的组织与运作。
5. 商法:商法是规范商业活动和商业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公司法、商标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
三、法律适用和解释1.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将法律规则应用于具体案件或争议中的过程。
在法律适用中,需要考虑法律适用的地区和法律的效力。
2. 法律解释:由于法律的文字可能存在模糊、歧义的情况,法律解释是指通过法律专家或法院对法律进行解释,以确定其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四、法律的违反和制裁当个人或组织违反了法律规定时,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法律制裁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修正。
法律制裁可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例如罚款、监禁或其他刑罚。
法理学 第五章 法的要素

• 2001年2月,黄永彬发现自己已经患有肝癌, 属于肝癌晚期。在黄永彬患病即将离开人 世之前,张学英不顾别人的嘲笑,面对蒋 伦芳的讽刺和挖苦,俨然以黄永彬“妻子” 的身份陪伴在黄的身旁,守护在病床前。
法的要素
一、概述
1、概念 • 法的组成元素,主要因素。 2、 法的模式 • 命令模式。 • 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 规则模式。 • 规则——原则——政策模式内容 3、 • 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 技术性规定、标准。
二、法律概念
1、概念 • 概念是对特定现象的一个概括性的表述,
• 在这个案子中,法院没有按照继承法处理, 而是适用了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
• 如果按继承法处理本案,就会助长“第三 者”、“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
为作一个大概的指示,表示一个大概的 行为方向,或者只是表达某种价值选择。 2、种类 • 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 • 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 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3、作用 • 在法律制定上的作用 • 在法律适用上的作用
• 案例:黄永彬和蒋伦芳夫妇是四川省泸州 天化集团公司404分厂的职工,1963年结 婚。
2、规则的结构 • 逻辑构成 • 假定、处理、后果。
3、法律规则的分类 • 权利规则、义务规则和复合规则。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禁止性规则) •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 调整(控)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四、法律原则
1、概念 • 法律论证的权威出发点。 • 没有对具体行为作指示,而是对一类行
• 《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 社会公德。”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属于法的三个要素。
法律条文是法律的形式,条文表现规则、原则,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同时,法律规则也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有时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如习惯、惯例或法理的形式来表述。
法律原则的特点在于比较笼统、模糊,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因此,与法律规则相比,缺少确定性和可预测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一个工具。
它本身并不是法律规则或原则。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概念不是完全独立的法的要素,而要依附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不能单独适用
法律规则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在适用范围上,因为法律规则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其各种情况的共性,而缺乏灵活性。
同时,规则的这种僵硬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案的不正义。
为了进行个案平衡,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来弥补这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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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规范法律规则法律原则认识和思考Hans Kelsen 汉斯.凯尔森(1881—1973)被庞德称为“当今法学之领军人物。
”“社会学等之影响最为深远。
”凯尔森总被贴上实证主义者之标签,《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GTLS)是凯尔森用英文写作之著作中部头最大,《纯粹法理论》为其晚期思想之代表作,此书既是向法学界,也是向自身原有理论的挑战。
H.L.A.哈特(1907—1992)前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英语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创始人,20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学家。
在其代表作《法律的概念》,提出了首位规则和次位规则。
Ronald M.Dworkin 罗纳德.M.德沃金(1931—),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伦敦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理学院教授,是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著有《认真对待权利》等,对法哲学和政治学作出了卓越贡献。
本文从三位学者的代表作中认识思考其理论成果,进而分析比较,结合我国现有相关法理对其思想进行更深入思考,希望能有所收获。
一、法律与规范、规则和原则“什么是法律?”这是一个在法理学领域内被经久讨论而又争论不休的问题。
当代法理学家们对此作了各种各样的回答。
奥斯丁认为,政府的确当目的或意图乃是“最大可能地增进人的幸福”;此外他还主张,功利原则——一前述——是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基本指导原则。
①通过把功利原则提高到控制“立法科学”的权威性标准的水平,奥斯丁还是在其认为的那种科学研究中注入了评价因素。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奥斯丁的法学理论仍有着某种“自然法”思想的残余。
(一)凯尔森法律规范凯尔森在方法论上的目的并没有止于消除法律科学中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
他还希望是法律理论摆脱一切外部的因素和非法律的因素,以进一步实现法律“纯粹”之目标。
他指出,“法律科学一直是在毫无批判的情况下被人们同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伦理学的和政治理论的因素搅合在一起。
”②他还试图通过法律工作者或法官的工作中具有严格“法律意义”的活动独立出来,以恢复法律的纯洁性。
所谓规范,凯尔森意指“某种应当时或应当发生,尤其是指人们应当以一定的方式行事”。
③凯尔森认为,法律规范的特点就是通过一种强制性命令对逆向行为进行制裁的方式来规定某种行为。
纯粹法学理论认为强制乃是法律概念的一个基本的不可分割的要素。
“法律是一种有关人的行为的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认为,这种法律秩序所实施的强制主要不是一种心理上的强制。
法律所运用的制裁是外在的制裁,是强制剥夺生命、自由、财产或实施某种其他被有关个人认为是灾祸的措施。
④(二)哈特法律规则哈特在其名著《法律的概念》一书中,主张法律是由一定标准加以确认的特殊规则,这种标准与规则的内容无关,仅与制定和发展规则的形式有关。
这些标准可以用来确定规则是否有效以及区别法律规则和其他社会规则(如道德规则)。
当然,哈特的实证主义观点比奥斯汀的“法律命令说”更为复杂。
哈特认为,法律是一规则体系,但不是奥斯汀那种简单的规则体系,而是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
第一性规则又称为基本规则,是对社会成员授予权利或规定义务的规则。
禁止抢劫、杀人、放火或强奸等刑法规则是基本规则的范例。
第二性规则是规定基本规则如何制定和由谁制定、承认、修改或废除的①John Austin, The Province of Jurisprudence Determined, ed. H. L. A Hart (London, 1954), pp.59,294. 与此相关的文献,见Jerome Hall, Foundations of Jurisprudence (Indianapolis, 1973), pp30-31。
②Kelsen, The Pure Theory of Law, transl.M.Kningt(Berkekey,1977),pp1。
③The Pure Theory of Law, p.4规则。
如规定议会如何组成和怎样颁布法律的规则是第二性规则。
第二性规则又包括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和审判规则。
因此,“哈特提出了关于规则的一般理论,这个理论认为规则的权威并不依靠其制定者的物质力量”①。
这样,哈特的实证主义比奥斯汀的主权命令说要精巧得多、复杂得多。
(三)德沃金法律原则德沃金认为“一个法律的一般理论总是从哲学的这一个或那一个有争议的立场开始,而这些哲学问题并不具有明显的法律性质。
”②德沃金对法律实证主义进行了批判。
首先,德沃金将法律实证主义学说的基本思想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一个社会的法律就是由该社会直接或间接地、为了决定某些行为将受到公共权力的惩罚或强制的目的而使用的一套特殊规则。
(2)这套有效的法律规则不是面面俱到。
它必须由法官来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③这就意味着,法官已经走出了法律之外,以某种其他标准引导他创设出一条新的法律规则或者对一个旧的规则加以补充。
(3)讲某人有“法律义务”,就是说他应服从一个有效的法律规则,要求他从事或不从事一定行为。
德沃金认为法律实证主义者的以上三个观点都是不能成立的。
德沃金主张,“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是逻辑上的区别。
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所作指示的特点。
规则在适用时,是以完全有效或完全无效的方式而发生作用。
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
”④而“原则”不是用以上的方式进行运作(即要么完全有效,要么完全无效),例如法律尊重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这条原则,并不意味着法律从未允许过任何一个人从他的错误行为中获利。
事实上,人们常常完全合法地从他们法律上的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如不当占有行为就是一例。
因此,“当我们说某一条原则是我们法律制度的原则时,它的全部含义是:在相关的情况下,官员们在考虑决定一种方向或另一种方向时,必须考虑这一原则。
”⑤原则与规则之间的第一个差别即运作方式的不同必然带来另一个差别,即“原则具有规则所没有的深度——份量和重要性的深度。
当各个原则互相交叉时,要解决这一冲突,就必须考虑有关原则份量的强弱。
规则就没有这一层面上的问题。
我们可以从功能的意义上说规则重要或不重要。
在这一意义上说,由于一条法律规则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更大或更重要的作用,所以这条法律规则比另一条更重要。
但是,我们不能说,在规则体系内部一条规则比另一条更重要。
因此当两条规则相抵触时,一条规则由其性质自然地取代另一条规则。
”⑥当然,德沃金也承认,在法律实践中,“原则”与“规则”的分别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
因为有时从一项准则的形式上看,它到底是一条规则还是一条原则,常常不是很清楚;有时,从一条规则和一条原则所起的同样作用来看,它们之间的差别几乎也只是形式的问题。
但不管怎样,原则毕竟不同于规则,哈特将法律限制于规则范围之内的做法在法律实践中既不可行,又缺乏合法性。
二、有关权利理论比较(一)凯尔森基本规范与宪法宪法基本权利在我国,人们一般将宪法理解为“根本法”或“母法”,赋予其“打造国家蓝图”以及“效力等级最高的法律之意”⑦中国古代的宪法其字意多指典章、法规和一般意义上的法、法律、法规相当。
但根据分析实证法学家凯尔森认为“第一个宪法的效力是最后的预定、最终的假设,我们的法律秩序的全部①[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第37页。
②[奥]凯尔森:《纯粹法理论》,张书友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89页③[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5页④[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44页⑤[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57页⑥[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47页规范的效力都依靠这一宪法的效力”①不能从一个更高规范中得来自己效力的规范,我们称之为“基础”规范(basic norm).可以从同一个基础规范中追溯自己效力的所有规范,组成一个规范体系,或一个秩序。
这一基础规范,就如一个共同的源泉那样,构成了组成一个秩序的不同规范之间的纽带。
“若仅就国内法而言,法律秩序之等级结构可概述如下:基础规范之下,乃作为实在法最高位阶之“宪法”(实质意义)。
而宪法之根本功能乃在于规定立法机关及其程序。
”②宪法是法律秩序等级结构里的基础规范,法律秩序的规范从这一基础规范中得来,证明特殊规范已根据基础规范而创立。
“一个法律秩序的基础规范则规定一个人应当宪法的“缔造者”和由宪法——直接或间接地——授权(委托)的那些人所命令的那样来行为。
以一个法律规范的形式来表示的话就是:强制行为只有在由宪法的“缔造者”或受他们委托的机关所决定的条件和方式下,才应当被实现。
”③“宪法对内容之确定多仅指宣示性质,只缘对本应立法而未予立法之情形在法律技术上着实难加制裁。
相反,宪法对不得立法事项之规定则明显更具实效。
譬如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乃现代宪法不可或缺之部分,其实不在外乎是对立法内容之消极规定而已。
”④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审查批捕]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是某公安机关人员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这一行为的一个法律规范。
而《宪法》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审查批捕”这一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宪法规范的“人身自由”这一规定,而且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一强制行为,可以说是由宪法缔造者委托的机关——公安机关在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逮捕这三个条件同时符合条件下,才能实现其逮捕。
“宪法对法律之上平等、人身自由与信仰自由之保障,即采取禁止歧视与剥夺自由立法之方式。
”⑤《宪《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参选权符合条件的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基本政治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信教自由等,所以“宪法权利往往是为实在的宪法所确认的权利。
而实在的宪法“确认”这些权利的技术,就是通过宪法规范对这些权利的内容加以表述和规定,并加以实施和保障。
这容易产生一种假象,似乎宪法权利直接渊源于实在的宪法规范本身,没有宪法的规定,就没有宪法权利”⑥这是传统的实证主义的观点。
但凯尔森认为,人们必须把历史上第一个宪法当作一个有拘束力的规范范的原因是或许第一个宪法的缔造者是有上帝授权的,这一基础规范的全部功能就是以创造法律的权力授予第一立法者的行为以及这第一个行为为根据的所有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