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业务流程(12个详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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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业务流程

目录

招聘管理业务流程试用转正业务流程

调动管理业务流程离职管理业务流程

考勤管理业务流程请假管理业务流程

奖惩管理业务流程薪资发放管理业务流程培训管理业务流程劳动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劳动纠纷处理业务流程档案管理业务流程

节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三章招聘与配置管理第二节聘用管理

1.招募形式

招募有内部与外部两种方式。对已确认需求的招聘,行政人事部可在公司范围内优先考虑内部余缺调剂和进行内部招募,用人部门应予以支持。对有特殊要求的增补岗位,经公司内部平衡调剂或内部招募不能解决的,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途径

2.1参加人才招聘洽谈会;

2.2专业人才网站招聘(免费、付费);

2.3报纸广告招聘;

2.4猎头公司合作;

2.5公司内部推荐;

2.6与学校及相关专业机构合作;

2.7行政人事部自己挖掘。

3.招募程序

3.1 用人部门填报《职位空缺申请表》,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招聘方案。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人员增补申请表,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3.2.1招聘岗位及人数;

3.2.2希望到职时间;

3.2.3工作职责;

3.2.4任职资格。

3.3 发布招募信息。

3.4 应聘信息处理。

3.4.1需求信息发出后对收到的求职资料,行政人事部将根据岗位要求与应聘者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将比较合适的应聘资料推荐给用人需求部门;

3.4.2用人需求部门应在接到应聘材料两天内将需要面试的应聘材料交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经审核后,行政人事部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通知应聘者前来本公司接受甄选。

(1)对于不合格应聘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

(2)因违纪等原因,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不具备再录用资格。

4.甄选

4.1 由用人部门、行政人事部组成招聘小组;并明确各方职责:

4.1.1用人部门

(1) 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测试题;

(2) 负责招聘人员专业胜任素质项的考察、评价;

(3) 协助参与涉及本业务职位人员专业胜任素质项的考察、评价。

4.1.2行政人事部

(1)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组织、安排;

(2)负责招聘人员基本胜任素质项的考察、评价及涉及公司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事项面谈;

(3) 负责出具应聘人员综合评价意见。

4.2 招聘小组各方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出具填写《面试评估表》,行政人事部根据各方评价出具综合评价意见,且确定拟录用人员。

5.录用

5.1录用准则

5.1.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5.1.2 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5.1.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

5.1.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1.5 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5.1.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5.1.7 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1.8 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5.1.9 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5.1.10 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5.1.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单位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5.2 背景调查

经甄选合格后,初步拟定的人选,行政人事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有效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

5.3 行政人事部填写《录用人员呈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

5.3.1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3.2 部门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符合公司素质模型、薪酬政策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

5.4 经批准录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录用。

5.5只有面试与体检

.....均通过的人员才可在公司开始试用.体检是否合格以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为准。

5.6 体检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发出《入职通知书》。

5.7接到录用通知后,新进人员须按指定日期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5.8提供个人资料

5.8.1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及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婚姻状况

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提供公司指定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4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就业证;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行政人事部;

5.8.2 出纳等岗位必须提交《聘用员工担保书》,并由直系亲属或朋友(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被担保人违反公司制度,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5.9 办理入职手续

5.9.1 至行政人事部报到,提交个人资料,填写《新员工到职单》、《员工登记表》;

5.9.2 行政人事部或用人部门指引介绍公司同事、办公环境;

5.9.3 领取考勤卡、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办理其他入职必备手续;

5.9.4 用人部门负责指定“入职引导人”,填写《新员工入职引导书》,并由用人部门安排试用期间的工作。

5.10 签订劳动合同

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11 行政人事部在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编号列管。

5.12员工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须于一个月内向行政人事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5.13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若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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