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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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15年上半年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提出调整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我市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幼儿园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472所,在园幼儿12.4万余人。

我市幼儿园按照办学性质划分为公办、民办两类,其中公办幼儿园169所,民办幼儿园303所。

公办幼儿园是指领取注册证的幼儿园,包括有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的公办民营幼儿园和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二)收费政策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公办幼儿园
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10年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10〕5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500元/生·月,规范化幼儿园38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260元/生·月,各公办幼儿园对照等级标准,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内执行。

二、调整保教费的理由
(一)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
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等40所幼儿园2012-2014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审核平均成本如下(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省一级幼儿园为888.17元/月·人,市一级幼儿园为687.91元/月·人,规范化幼儿园为400.45元/月·人,未定级幼儿园为330.48元/年·人。

与现行保教费标准比较,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有必要调整我市保教费标准。

(二)村集体举办幼儿园运营艰难
我市的公办幼儿园除市属5所幼儿园由市财政给予生均补助,少数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实行定额或差额补助以外,绝大多数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均为自收自支,财政扶持非常少,其收入基本上是靠保教费。

在139所村办园中,有约三分之一的村办园
已交由私人承包,村不再投入,每年只收取租金。

目前,该类幼儿园生存艰难,存在超规模招生以及教师工资较低等违规经营现象。

办园经费的紧缺还导致绝大多数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设施设备无法更新、园舍基建无法修缮的窘况,幼儿园发展后劲不足,保教质量难以保障。

(三)幼儿教师收入水平偏低
幼儿园教师工资偏低,2014年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岗幼儿教师年平均工资34080元/年,远低于我市2014年在岗教师年平均工资87354元/年,由于收入偏低,影响教师队伍素质和稳定。

目前教师大专率只有60%,低于省定珠三角城市70%的标准。

限于经费的原因,幼儿教师平时接受的培训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学前教育质量因此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近年来,单位缴纳社保的起征点也在不断提高,2015年,我市社保起征点将提高到2510元/人·月,更加剧了公办幼儿园的运营压力。

在此情况下,相当部分公办幼儿园生存发展已难以为继,更难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水平。

三、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

(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价(〔2012〕47号)。

四、调整保教费标准的原则
(一)体现公益性、普惠性原则。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公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时,一要体现幼儿园的非营利性,二要惠及广大民众。

(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原则。

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

五、保教费调整方案
(一)实行差异化收费管理模式。

对应公办幼儿园省一级、市一级、规范化、未定级四个等级,进行细化分类,按资金来源在每一等级中再划分为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类,公办民营幼儿园及村集体办幼儿园均列入自收自支类。

适当拉开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让自收自支类幼儿园收费上享有一定空间。

(二)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模式。

制定保教费的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各镇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自行制定保教费的标准。

(三)保教费标准的制定
1、成本因素。

监审过程中发现部分村集体办幼儿园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册不齐全,一些幼儿园未单独设置帐册,其财务支出并入村里帐中体现,没有反映真实成本;此外部分村集体办幼儿园超规模招生,变相降低了生均成本,如果按照核定规模招生,则其成本将高于审计的监审成本。

市属幼儿园如机关第一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财务管理完善,账册完整,账务清晰,能真实反映成本。

2、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

我们对全市300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显示,目前,同等级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公办幼儿园现行标准的1-2倍。

3、物价指数涨幅。

预计,未来三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升趋势,每年平均3%左右,幼儿园支出将加大,调升收费标准时给予考虑。

综合上述因素,听取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拟定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收费标准,省一级财政拨款类从800元/月·生调整为105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800元/月·生调整为1250元/月·生;市一级财政拨款类从500元/月·生调整为72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500元/月·生调整为830元/月·生;规范化财政拨款类从380元/月·生调整为48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380元/月·生调整为550元/月·生;未定级财政拨款类从260元/月·生调整为38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260元/月·生调整为440元/月·生(详见附件)。

六、收费方式的规定
根据粤价〔2012〕47号文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我市保教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七、周边市保教费标准对比
广州、江门、东莞、珠海四个周边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2012年制定的,佛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2013年制定的。

目前,广州市各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均高于我市现行标准,佛山市除省一级财政拨款类,东莞、珠海市除省一级外,其余各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均高于我市现行标
准;江门市自收自支类保教费标准也高于我市现行标准。

调整保教费后,我市省一级、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于周边各市标准,规范化、未定级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周边市比较互有高低。

八、调整保教费对家长的影响
2014年全年中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47元,每个家庭按双职工计算,家庭全年可支配收入为65694元。

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后,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每年增加家庭支出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2500元,占家庭支出的1.52%-3.81%;自收自支类幼儿园,每年增加家庭支出最低为1700元,最高为4500元,占家庭支出的2.59%-6.85%。

鉴于低收入家庭一般较少就读省一级幼儿园,且提价后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依然比同类型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低,因此对家庭影响不大,群众应该可以承受。

九、执行时间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拟从2015年秋季起实施,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中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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