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服务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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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服务研究综述

【摘要】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社区服务日益融入人们的生活,社区服务研究随之蓬勃兴起。本文回顾了我国社区服务研究的发展历程,并对学术界对社区服务的相关重要问题如社区服务的涵义,社区服务的管理原则,目前我国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对策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推动今后我国社区服务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中国社区服务研究现状社区服务发展

一、中国社区服务研究的发展历程

近二十年来,我国社区服务发展迅速,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社区服务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社区服务不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所以我国社区服务研究起步虽然较晚,但有关的研究成果已有相当丰富的积累。根据陈雅丽的观点,总的来说,中国社区服务研究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研究的探索起步阶段(1987-1989)

最早开始社区服务研究的是上海市的社会学者和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1987年,在民政部首次提出“社区服务”概念,上海市民政局和社会福利研究会组织召开了社区服务理论研讨会,对社区和社区服务的概念、性质、功能、特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介绍了国外社区服务的一些情况。此后,社区服务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作为一个特定的研究领域逐渐明晰起来。早期的社区服务研究基本上只是对社区服务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由于相关理论资料与实践经验的匮乏,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相当薄弱。

2、第二阶段:研究的全面发展阶段(1989-1995)

1989年我国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极大地推动了社区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使得社区服务研究呈“雨后春笋”之势发展起来。这一阶段社区服务研究的成果与第一阶段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一,社区服务的理论研究更加深入,在部分学者对国外社区服务理论与实践有所研究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文章。其二,社区服务的实践研究开始兴起,在调查和研究了社区服务的实际情况之后,部分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着眼于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其三,社区服务研究进入专题化阶段,随着社区服务研究的发展,学者们的研究方向逐渐细分化,对社区服务的研究从综合性探讨转向专题化探讨,其中,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等受到较多关注。

3、第三阶段:研究的深入阶段(1995年至今)

1995年底,民政部颁布了《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拉开了全国创建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活动的序幕,标志着我国社区服务进入了规范发展、全面普及的崭新阶段。此后,社区服务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不仅相关的研究文章数量大为增加,而且研究专著也相继出版。在社区服务研究的深入阶段,主要体现出两个特点:其一,为了配合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创建活动,各地都积极地组织专家学者对所在城市的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深入详尽的调查研究,并总结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这种地区化的趋向,为各地社区服务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也使得对策研究更具有针对性。其二,社区服务研究的主题更加宽泛,社区服务的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社区就业服务等成为新的研究重点。

二、社区服务的涵义

目前,虽然社区服务这一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城市与农村社区建设中,但是学术界对社区服务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民政部给社区服务做的定义是“社区服务是在社区内为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原国家民政部部长崔乃夫认为:“社区服务是在政府倡导下,发动社区成员通过互助性的社会服务,就地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的活动”。刘伟能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服务产生的时代特征,以及它自身形成和指示的客观发展规律。进而作出了如下界定:“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指导和扶植下,利用和开发杜区内资源,发动和组织社区内的成员,开展各种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以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唐钧先生在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后给出了社区服务的描述性定义:“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或依托,以自助—互助的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基础,既突出重点对象,又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来增进公共福利,提高生活质量的区域社会性服务”。

有的学者认为社区服务的概念应强调其福利性,徐永祥认为:“社区服务是社区社会服务的简称,是指在政府资助和扶持下,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由政府、社区内的各种法人社团、机构、志愿者所提供的具有社会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以及居民之间的互助性服务;这种福利性、公益性的社会服务的本质特征是无偿性的服务,并辅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微利、低偿性服务;这种社会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社区中的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也包括社区中的而边缘群体和全体居民”。李程伟、徐君认为“社区服务是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以一定的社区服务设施作载体,以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为基础,通过实施服务项目来增进社区公共福利、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各种活动及过程。从我国社区建设与服务的实践来看,社区服务的基本含义可以界定为:在政府的指导和扶持下,在民政部门的倡导和组织下,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以社区居民的自助与互助为基础,面向社区全体居民,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而开展的各种社会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

三、社区服务的原则

社区服务的原则是指在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时所要遵循的准则。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邓肯(A.Dunham)提出社区工作的五人原则是:第一,社区工作应以社区共同需要为主。第二,以自助为主要精神。第三,政府及社团应提供物质或技术的协助,包括人员、设备、金钱等。第四,具有完整的多方而的各种专门性计划以使社区受益。第五,一切工作项目,皆基于“切身需要”。

梅尔文·德尔加多(Melvin Delgado)则从社区建设的视角出发,认为社区工作的指导原则应当是:第一,促进社区参与。第二,将采纳和建设社区精神作为一个中心目标。第三,有系统地建设跨代际的活动。第四,实现跨组织(正式与非正式)的合作日标。第五,将增进社区能力作为一个中心目标。第六,注重基层居民,给予他们尽可能大的资助。

巴特恩(T.R.Battern)认为社区工作应在三个层次上分为四大原则。这三个层次是: (1)寻求有效方法,以激励、协助和教育社区居民采用新方法,学习新技术。(2)协助居民使其生活方式适应他们所接受的或外界强加给他们的变迁。(3)确保社区意识或社区精神的永存。四大原则是:(1)社区发展机构必须与其所希望影响的居民建立友善及可依赖的关系。(2)社区发展机构所期望的任何变迁都必须与居民达成协议。(3)社区发展机构必须表明计划中的变迁是安全的。(4)社区发展机构必须有兴趣与社区内各种群体一起工作,促进变迁的实现。

四、目前中国社区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国社区服务发展成绩斐然。但整体来看,社区服务在我国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些研究者对此进行了总结和反思。

孙健认为:(1)社区服务管理职能权限尚未明确。(2)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3)社区服务资金不足,资源整合不力。(4)社区服务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制度化环境不够完善。

吕思懿指出目前我国社区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对社区服务的积极作用和巨大优势认识不够,投入不多。(2)社区服务资金来源比较困难,缺乏,自我发展能力。(3)服务设施不足,服务规模较小。由于投入渠道比较单一,资金没有稳定来源等等,我国社区服务投入总量明显较少,造成了社区服务设施不足,服务类型单一,服务规模小。(4)社区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陈雅丽认为我国社区服务发展面临如下问题:(1)行政化倾向。我国的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级推进的,因此,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行政化倾向仍然非常严重。(2)市场化倾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许多社区服务组织都热衷于发展营利性服务,而对福利性服务敷衍了事,部分社区服务组织甚至利用国家的特殊政策“寻租”,导致社区服务中出现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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