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合同守信用填写说明注意事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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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2013-2014两个年度的信息数据。
二、《合肥市级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和承诺书需通过合肥市工商局网站合同管理资料栏目下载。下载后,申报公示企业要对照“填表说明”、“注意事项”整,理企业2013-2014两个年度的合同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提取应填报的信息、数据、资料后,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按照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之后,提交所在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直属单位,一份企业留存。“注意事项”、“填表说明”无须打印装订入内。
三、合同履约数据填报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
1. 书面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2. 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
3. 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 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未履行合同。
四、请在填报《合肥市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之前,仔细阅读合肥市级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合肥市2013-2014 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请认真阅读《承诺书》中的相关责任及公示的内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按营业执照上的详细名称填写。
2. 企业类型、发照机关、企业住所、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3. 实缴资本:企业实缴资本。
4.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填列实际主营业务。
5. 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业务类型来确定,选择所属行业中的一项。
6. 在职员工:指企业聘用的、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三、企业和品牌经营管理
7. 年末资产总额、年销售总额:根据2013年、2014 年的财务报表填列。
8. 国内外销售情况:包括产品销售、服务销售、劳务提供等,根据2013年、2014 年实际情况填写。
9. 认证情况:填列至2014年底仍有效的认证,包括质量认证、环保认证、产品认证等。有认证的,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10. 知识产权:指至2014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知识产权,填写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数量,商标是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11. 经营资质:根据所处行业有无特许资质和许可证、企业是否
取得特许资质和许可证、企业所处行业是否有经营资质等级依次勾选。有经营资质的,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四、合同信用管理
12. 合同信用管理机构:指企业内部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是
独立的部门,也可以是相关的业务部门。
13.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选列企业目前已建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14. 合同信用管理人员人数:填写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专职人数和兼职人数。
15. 收入性合同书面签约率:指当年签订的收入性书面合同金额/销售总额
*100%。
支出性合同书面签约率:指当年签订的支出性书面合同金额/采购总额*100%。
16. 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指年度(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份数/合同签订总份数+ 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总金额/2*100%。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发布,或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发布的,供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的合同范本。
17. 格式条款是否备案:格式条款有无法规规定备案,及是否按法规要求办理了备案。
18. 格式条款有无违规记录:格式条款有无违规处理记录。
19. 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管理:根据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签订人员的授权委托情况填写。
20.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根据本企业合同签订前的审批管理情况填写。
21. 合同台账管理:合同台账是指企业建立的登记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撤销等信息内容的管理台账。
22. 客户资信商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合同签订前或根据需要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商账管理即对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
五、合同履行状况
23. 书面合同总数:以各种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总数,包括当年
签订的书面合同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书面合同。
24. 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指当年以各种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
25. 当年应当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在2013 年、2014年度内分别履行完毕的合同份数、合同金额,包括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中,应于统计期间内履行完毕的部分,不包括已被认定无效、撤销、解除、变更的部分。
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
26. 当年实际履行合同:指在统计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的合同。
27. 撤销合同:指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
28. 协议解除合同:指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合同。
29. 其他形式解除合同:指以双方协议解除以外的方式解除的合同,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合同。
30. 变更合同:指到期合同中,合同的价款、履行期限已发生变更的合同,包括以补充协议对已到期合同的价款、履行期限进行修改的情形。
变更总金额是指变更后的合同总额与变更前的合同总额之差额。
31. 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指到期合同中因本方违约、对方违约、不可抗力、争议、中止等原因导致的未履行的合同。
32. 本方违约合同:指本企业违约的合同。
33. 对方违约合同:指对方违约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