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审批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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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审批程序流程
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医保人员患有统筹地区规定范围的门诊特殊疾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将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病情证明和有关检查、检验报告送医保经办机构,并领取、填写《特殊疾病门诊费统筹基金支付审批表》。
门诊特殊疾病的确认:医保经办机构组织鉴定确认后,建立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档案,发放《门诊特殊手册》。
门诊特殊疾病的核实和登记:每年度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登记。
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结算流程
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参保人员,治疗该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或药品费,由个人全额垫付;申请支付凭证由个人提交;支付的时间按季;在选择的定点医院和规定的药品类别、治疗项目内定期申请支付;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申请支付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25日,25日以后结转下一年度。
申请报销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需提供的资料:门诊特殊疾病手册;门诊病历、定点医院复式专用处方;定点医院收据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