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制度改革的利弊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引言

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是在加入WTO和国际上普遍推行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改潮流大背景下进行的。当时,全球的经济处于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我国的经济也不例外。国内宏观经济进入调整周期、经济转型压力凸现、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国内的出口和投资都面临着严峻挑战,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使得经济下滑的危险加大,微观经济体经营状况令人担忧。

在这样背景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阻止经济增长速度大幅下滑。这项政策意在救市的同时,也为我国基础制度改革创造了契机,为我国国民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革新点及其理解

1.主要内容即革新点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2)新《条例》删除了执行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3)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4)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5)改革范围覆盖全国,取消地区与行业限制。

2.对改革思路的几点简单理解

(1)新《条例》中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仅仅准予抵扣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机器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税额。

将固定资产统一纳入增值税征扣税范围是由于固定资产属于物化劳动的范围,是构成企业增值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欧盟型的增值税,还是实行现代化型增值税的国家,均将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范围,这是实施完善增值税制的必然要求,是决定能否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次转型改革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排除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外,很容易理解,因为它的成本基数通常较大,如果把它加入到增值税可抵扣范围是不合理的。而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为什么不得抵扣进项税

呢?笔者的看法是它主要考虑到纳税人购买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的目的到底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还是纳税人自身消费,从客观上来讲是很难划分清楚的。如果将用于消费的那部分抵扣进项税款,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税负不公。

(2)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型后的增值税制度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然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增值税税负不会因为转型而下降。因此,秉着相对公平的原则,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税负负担,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是相当必要的。然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交叉经营活动十分普遍,实际征收中要区分商业和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本次改革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不再按行业区分为两档征收率,而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下调至3%,这也体现了政府鼓励扶植小规模企业发展的决心。

二、消费型增值税的利弊分析

(一)消费型增值税对经济的积极影响

1.刺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多年来,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允许扣除,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税金负担额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产业,抑制了企业用于高新技术的投资,使原本落后的基础产业发展更加滞后,整体发展水平低,这是与社会产业结构的发展相悖的。转型后的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一次抵扣,因此,它客观上会刺激投资的扩张,有利于资本形成,刺激经济的增长。

2.降低税负,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

我国现有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是在1953年至上世纪70年代末社会主义工业化初始阶段建立,经过几十年的积累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企业的投资规模、流向和生产计划的制定,是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的。从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给企业带来的是企业行为短期化,少数经营管理者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无视固定资产的运行状况进行掠夺性生产经营,更谈不上固定资产再投资。

3.实现出口彻底退税,增强国际竞争力

按照国际惯例,出口产品采用零税率,使本国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奖励出口的重要措施。我国出口产品对其所缴纳的增值税也采用退税制。由于我国过去在增值税计算中不抵扣

固定资产价值部分,所以在退税金额中也就不包括为生产该产品而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缴纳的税金,这样采用同样税率的国内商品征收的增值税金额就会比国外同类商品所负担的增值税金额高,增大商品的内在价值,使我国的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消费型增值税遵循终点退税原则,能够实现彻底退税,有利于平衡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之间,加工贸易进口产品和非加工贸易进出口征退税的平衡,有利于在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保证财政进出征退税的平衡,有利于解决出口征退税制度不合理而产生的税负不合理的矛盾,特别是有利于规范国际间正常的进出口征税次序,有利于促进外贸平稳持续的发展。

4.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使一部分税款作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分期转移到新产品价值中,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带来重复征税。尤其是基础产业投资大、产出大、抵扣小、税负重,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实行终点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使得企业投资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的税收负担大规模下降,极大地鼓励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生产力水平及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对于加大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顺利度过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消费型增值税实施中对经济的负面影响

1.使税收收入在短期内急剧减少

财政收入的90%来自于税收,近几年增值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稳定在50%左右。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以折旧部分进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固定资产连同增值税税额就会从原来增值税税基中退出,由此导致增值税税基减少,并相应减少增值税收入。当年减少的增值税收入额为当年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的折旧总额x17%。尤其是在经济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的地区,这种影响更为明显。虽然增值税转型后税收收入中所得税,消费税的增收因素潜力较大,但因消费税征税范围过窄,所得税增长一般需要在5~10年中逐步体现,故在一定时期内对地方财政收入来讲还不足以弥补增值税减少的损失。并且由于许多地方第三产业发展较慢,其财政对增值税的依赖性较强,所以增值税转型形成的财政压力对于这些二三线城市而言,比一线城市更大。

2.加大资金需求和劳动就业压力

我国目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占多数,消费型增值税的采用,扩大了固定资产的需求,导致资金需求量增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成本高,所需生产人员减少,造成社会就业压力大,同时对

就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的提高,使一部分人就业机会可选择性减小。

3.不利于对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抑制

一直以来,外延型扩大再生产是我国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主要形式。如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在艰难地启动。转型后的增值税不利于内涵扩大再生产,相反的对外延扩大再生产有着较强的推动作用。增值税转型形成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效应,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越快,固定资产投资越多,投资的膨胀就越会被消费型增值税刺激。增值税转型形成了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

结束语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我国经济下行的风险正在加剧,需要政策上的实质性利好来减少周期波动的影响。增值税的转型应运而生,它一方面能刺激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企业升级的步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衰退;另一方面让利于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但是,增值税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增值税制度是一种法规,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化要求上层建筑发生改变以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制度应作相对主动的调整,这是经济运作的必然规律。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今后消费型增值税政策根据经济的形势发展不断调整而不断推进,与时俱进,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 增值税转型及其影响探究[N].陕西日报,2008(3)

[2] 王长勇. 增值税转型方案要点[J].财经周刊,2008(3)

[3] 孙浩轩,孙乐. 增值税转型改革意义何在[J].产权导刊,2009(2)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