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发展及演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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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发展及演化历程我国是世界上发现、开采和利用煤炭最早的国家。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演化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工业、军事发展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同时,为规范煤炭产业发展,逐渐从各类政府文件、规章、规程、制度等综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煤炭产业。至2007年11月,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炭产业政策历经了比较漫长的发展过程。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按政策演化特点大致可以划分为5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从煤炭工业全面恢复发展、“大跃进”、“十年动乱”、到改革开放前的动荡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还可划分为两个小时段。
一是,1949年至1957年,以提高煤炭产量为中心,推行矿井技术改造,全面恢复生产,煤炭产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的建设和发展,把煤炭和粮食作为同等重要物资,实行国家调拨分配制度,并作为国家重要工业部门管理。1949年11月成立了燃料工业部,确定了煤炭产业 “以全面恢复为主,部分新建则以东北为重点”生产方针;为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采煤方法和煤矿安全对煤炭生产的制约,通过了《关于在全国煤矿全面推行新的采煤方法的决定》;在国营煤矿中推行生产方法改革,把原始、落后的穿洞式、高落式采煤方法改为长壁式采煤方法。1951年,公布了第一部《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加强私营煤矿管理和小煤矿管理,公布了《公私营煤矿暂行管理办法》、《公私营煤矿安全管理要点》和《土采煤窑暂行处理办法》,逐步改善了这些煤矿的生产条件。至1952年底,有83%的国营煤矿恢复了生产,大同、抚顺、焦作、阳泉、淄博、枣庄等规模较大的煤矿全部恢复了生产,还在东北地区重点建设了海州露天等13处新矿,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快速增长到7000万吨。1953年,随着我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保证钢铁工业对炼焦洗精煤需要,解决全国工业生产布局、国防上的不合理状况,提出“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重点扩建了开滦等15个老矿区,并开始平顶山、潞安等10新矿区的建设;发现了淮北的宿蒙、山东肥城、济宁、滕县等一批储量丰富、开发条件好的新煤田。通过煤矿生产改革,基本建立了煤矿包括生产准备、采掘工程、井上下运输、通风安全、矿井地质测绘、生产组织管理等所有生产环节的生产技术责任制
度,实行了矿长负责制和总工程师责任制。
至1957年,全国煤炭生产能力、长壁采煤比重以及煤矿采、装、运机械化程度快速提高。国营煤矿长壁采煤法产量比重达到了95.3%;截煤机、风镐、放炮落煤比重由49.15%提高到96.3%;井下平巷采用机械运输比重从77.80%提高到85.16%;地面机械装运从65.05%提高到
90.78%;全员生产效率达到0.978吨/工;煤炭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3.6%,但仍低于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率17.4%,煤炭产量增长仍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1958年至1978年,从“大跃进”、“十年动乱”到改革开放前的动荡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产业政策特点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挂率,国家对煤炭企业实行车间式管理,产业发展与政治运动交织,产量大起大落,大规模调整产业布局,煤炭产业呈现了动荡起伏发展形势。1958年,为满足“全民大办钢铁”对煤炭的需要,提出了“全民大办煤矿”,并实行“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的方针,全国小煤矿数量快速增加到10万多个,煤炭产量由1958年的2.7亿吨快速增长到1960年的3.97亿吨,然后又快速下降到1961年的2.77亿吨。主要原因是违背煤矿生产规律,超能力生产,造成煤矿采掘关系严重失调和设备失修、巷道失修问题严重,出现了煤炭产量大起大落。
在此情况下,国务院组织召开了由薄一波、薛暮桥等经济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开滦等六个矿务局汇报,分析了原因,煤炭部根据当时陈云副总理指示,颁发了《关于矿井和露天煤矿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的规定》,对煤矿“三量”作出了规定:矿井开拓煤炭量可采期一般为3~5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一般为12个月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一般为3~6个月以上。之后又相继颁发了《关于采掘工作面推行正规循环作业的若干规定》、《生产矿井井巷开拓部署的若干规定》、《生产矿井开拓准备规定》等制度,到1965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了2.31亿吨,采掘关系基本恢复正常。之后,经过了10多年的努力,全国煤炭产量才又实现了稳步增长。
从1966年至1976年,在“立足战争,争取时间建设战略后方”的思想指导下,先后开展了“大三线”建设、“扭转北煤南运”建设和“江南9省”煤炭建设,“三次”煤炭建设的大转移,并提出了“大干三年,扭转北煤南运的局面”,推广“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和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投产”的“四边三当年”的作法。由于冒进的指导思想煤矿采掘关系再次出现严重失调,煤炭产量下降,供应不足,供需矛盾加剧。并一度出现1972至1974年全国煤炭产量停滞不前,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提出了“老矿要挖潜,新井要快
建,小煤窑要大发展”,“全党动员,各级办矿;多搞中小,以小为主;由小到大,由土到洋;成群配套,形成矿区;选择重点,建设基地”的发展思路,促进了地方煤矿和小煤矿产量快速增加。这一时期,通过加强江南、云贵、华北、东北、蒙东、两淮和中南等煤田勘探和开发建设,优化了我国煤炭生产布局,新建了720处煤矿,“四五、五五”期间全国煤炭产量年均增长3000万吨,1976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了4.84亿吨。1977年,通过恢复煤矿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发展采掘机械化,原煤产量快速增长到5.5亿吨。
第二个阶段:1978年至1992年转轨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仍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乡镇煤矿在农业政策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家推进煤炭技术进步和规范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自主经营权开始增加,煤炭企业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逐渐形成。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镇煤矿属农业部管理,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支持资源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在相关政策支持下(乡镇煤矿享受农业优惠税收政策),乡镇小煤矿快速发展,全国乡镇煤矿最多时达到8万多个。
对于国有重点煤矿,国家通过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装备,推进煤炭技术进步和规范产业发展,企业自主经营权逐渐增加,煤炭企业多种经营思路开始形成。煤炭产业的主要政策目的,仍然是快速提高煤矿产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如,推行“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大中小煤矿一起搞”,推进机械化生产和煤矿标准化,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为推进我国煤矿机械化生产,1978年,经邓小平同志批准引进了100套综采设备和综掘设备,分配给条件较好的开滦、大同、平顶山、淮北、鸡西、兖州、新汶、徐州、潞安、西山、阳泉和义马矿务局使用,制定了《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管理办法》、《生产矿井正规循环作业规定》等,按
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始进行了煤炭工业的第二次大调整。
在煤炭工业发展指导思想方面,提出了煤炭产业要实现五个转变:即:重点煤矿从手工作业为主转变为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从单一生产原煤转变为多品种生产,从单一经营转变为多种经营,从不能控制重大恶性事故和职业病转变为基本能够控制,从小吨位运煤工具转变为大吨位运煤工具;在企业管理上,改革计划管理、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加企业活力,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做法,把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在基本建设上,实行包建制和投标招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