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课件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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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
问起方仲永的情况。
曰:“泯然众人矣。”
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是天赋的)。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贤:超过、胜过 比。有才能的人。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5、作者对仲永一事有何看法?最后一段议论讲
了一个什么道理?
“受之天” ——人的天资 “受之人”——人的后天学习和教育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才能衰 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天资好的人,没有 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 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这 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 受之人” 的关系,指出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 是至关重要的。
2.文章第一段介绍方仲永的家世 和“生五年未尝识书具”的目的是什 么?
衬托方仲永非凡的天资。一个没
有家学背景的人,生而知之,更见其
天资非凡;也暗示下文其父“不使学
”的原因。
3.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 最终成为普通人的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 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 光短浅,而“不使学”。(直接原因)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以……为:把……当作,养:赡养。 )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 全乡的秀才观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 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最终。
被。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 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
有才能。
尚且。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 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
为众人而已耶?本来。
从道理上来说,方仲永“卒之为众人”, 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 正常的教育。(根本原因)
4、文章对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 闻,有详有略,大力铺陈其才能初 露的情形,仅用几笔点出他才能衰 退、沦为平庸的结局,这样处理有 什么好处?
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
详略得当,有力地突出文章主旨, “伤”这一主题。
扳 pān 谒 yè
泯 mǐn 矣 yǐ
尝 cháng 邑 yì 称 chèn
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余闻之也/久
疏通文意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代词,这件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 代词,指方仲永。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 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之:的。闻:名声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 的名声相称。 称:相当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焉:代仲永的情况
或:有的人。 乞:求取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对待他 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然:这样。每天。扳:通“攀”,牵, 他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引,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
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 之,十二三矣。 跟从。 介词,在。
5.伤仲永 王安石
走近作者
王安石,字介甫, 号半山。江西临川人。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著有《王临川集》、 《王文公文集》,他 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选自其《临川先 生文集》。
题解:
伤:哀伤,叹惜。
点明写作意图,表达 了作者对方仲永的哀 伤惋惜之情。
读准字音
仲 zhòng 啼 tí
隶 lì 焉 yān
一词多义
之: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 学”“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于: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家舅见之:在,介词。 受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词类活用
邑人奇之
奇,以……为奇,形容词作意动词。
平民
属于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曾经 书写工具 代词,代书写工具。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 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异:对……感到诧异 附近 指邻居 写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 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1、方仲永的才能变化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幼年时期—— 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表现——
பைடு நூலகம்
“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用原文话说) “父异焉”、“邑人奇之”
十二三岁时—— 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泯然众人矣。”
能够。
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 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 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理解下列句式:
⒈“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 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⒉“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 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⒊“受之天也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 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 上天赋予的。
宾客其父
宾客,把……当做宾客,名词作意动词。
利其然
利:以……为利,名词作意动词。
古今异义
原文
古义 今义
自是指物作诗 此 判断词
稍稍宾客其父 渐渐 稍微
或以钱币乞之 有的人 或许
泯然众人矣 普通人 许多人
即书诗四句 书写 书本
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自然段):简述方仲永才能发 展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自然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问起方仲永的情况。
曰:“泯然众人矣。”
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是天赋的)。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贤:超过、胜过 比。有才能的人。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5、作者对仲永一事有何看法?最后一段议论讲
了一个什么道理?
“受之天” ——人的天资 “受之人”——人的后天学习和教育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才能衰 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天资好的人,没有 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 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这 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 受之人” 的关系,指出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 是至关重要的。
2.文章第一段介绍方仲永的家世 和“生五年未尝识书具”的目的是什 么?
衬托方仲永非凡的天资。一个没
有家学背景的人,生而知之,更见其
天资非凡;也暗示下文其父“不使学
”的原因。
3.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 最终成为普通人的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 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 光短浅,而“不使学”。(直接原因)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以……为:把……当作,养:赡养。 )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 全乡的秀才观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 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最终。
被。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 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
有才能。
尚且。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 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
为众人而已耶?本来。
从道理上来说,方仲永“卒之为众人”, 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 正常的教育。(根本原因)
4、文章对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 闻,有详有略,大力铺陈其才能初 露的情形,仅用几笔点出他才能衰 退、沦为平庸的结局,这样处理有 什么好处?
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
详略得当,有力地突出文章主旨, “伤”这一主题。
扳 pān 谒 yè
泯 mǐn 矣 yǐ
尝 cháng 邑 yì 称 chèn
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余闻之也/久
疏通文意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代词,这件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 代词,指方仲永。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 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之:的。闻:名声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 的名声相称。 称:相当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焉:代仲永的情况
或:有的人。 乞:求取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对待他 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然:这样。每天。扳:通“攀”,牵, 他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引,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
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 之,十二三矣。 跟从。 介词,在。
5.伤仲永 王安石
走近作者
王安石,字介甫, 号半山。江西临川人。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著有《王临川集》、 《王文公文集》,他 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选自其《临川先 生文集》。
题解:
伤:哀伤,叹惜。
点明写作意图,表达 了作者对方仲永的哀 伤惋惜之情。
读准字音
仲 zhòng 啼 tí
隶 lì 焉 yān
一词多义
之: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 学”“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于: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家舅见之:在,介词。 受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词类活用
邑人奇之
奇,以……为奇,形容词作意动词。
平民
属于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曾经 书写工具 代词,代书写工具。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 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异:对……感到诧异 附近 指邻居 写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 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1、方仲永的才能变化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幼年时期—— 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表现——
பைடு நூலகம்
“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用原文话说) “父异焉”、“邑人奇之”
十二三岁时—— 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泯然众人矣。”
能够。
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 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 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理解下列句式:
⒈“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 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⒉“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 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⒊“受之天也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 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 上天赋予的。
宾客其父
宾客,把……当做宾客,名词作意动词。
利其然
利:以……为利,名词作意动词。
古今异义
原文
古义 今义
自是指物作诗 此 判断词
稍稍宾客其父 渐渐 稍微
或以钱币乞之 有的人 或许
泯然众人矣 普通人 许多人
即书诗四句 书写 书本
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自然段):简述方仲永才能发 展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自然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