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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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关系到企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推动新闻宣传报道上水平、上档次,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制度

1、新闻宣传领导责任制度。公司党委书记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管内单位的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是本单位、项目新闻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副书记为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领导;党委工作部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公司党委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建立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健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做到长期新闻宣传工作有规划、短期有目标、近期有要求,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级党组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接待、采访、审稿、刊登(播出)的新闻宣传全过程担负起责任。

2、新闻采访请示、审批制度。中央级新闻媒体到管内有关单位、项目采访,要将情况及时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公司党委工作部请示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和报道。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维护企业的形象,凡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报道,须经过逐级审批后,方可接受采访。省部级以下新闻媒体,到管内各单位、项目采访,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工作部反

映情况,公司党委根据采访的内容确定采访安排。

3、新闻采访接待制度。凡新闻媒体的记者到各单位(部门)、项目采访,除按要求迅速反馈信息外,被采访单位(部门)要热情接待;对记者在管内的采访活动,党委工作部要全程陪同、全程跟踪,注意观察报道动向,并及时将信息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对报道时机、报道口径、报道分寸和报道方式等,未经公司党委同意,被采访单位(部门)、项目不得各行其是。

4、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新闻发言人,负责公司的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无权向外界发布单位的信息。

5、联系沟通制度。公司党委工作部加强与新闻媒体及舆论监督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地走访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联谊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情况,收集新闻媒体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新闻媒体共同策划单位新闻宣传方案、规划、目标,取得新闻媒体对单位工作的支持。

加强与地方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遇到困难时,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出面,帮助做好协调工作。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驻本单位所在地区的记者站联系,公司党政领导定期与新闻媒体领导见面,建立与新闻单位

高层的密切联系。要提高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能力,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方法,做到思想上相通,工作上相帮,感情上相融。

二、新闻报道审核程序及负面报道的处理

1、重要新闻报道的审核程序。凡报道公司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新闻稿件,由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凡报道高端访问、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须经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并报集团公司审核。

2、信息反馈制度。单位、项目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或出现新闻负面报道,必须迅速向公司党委工作部和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报告,以便及时掌握信息,掌握妥善处理负面报道的主动权。建立公司两级(公司、项目)信息反馈系统,各单位、项目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党委工作部反馈信息。各单位、项目要及时掌握本单位、项目重大新闻报道特别是负面报道的信息、线索和报道动态,以便提前采取新闻应对措施。遇有新闻单位暗访或独自采访,要迅速向公司党政领导及党委工作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3、控制重点、热点问题。凡涉及公司、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有关目标、数字和经营开发等涉及的商业秘密,必须重点把握,做到有效控制。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凡发生突发性事件(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拒性灾害造成的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大型设备故障或事故;重

大治安案件等),要认真贯彻实施《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故(事件)舆论应对预案》。控制突发事件,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到“五迅速”:一是迅速到达现场;二是迅速上报;三是迅速准备通稿;四是迅速向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五是迅速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

5、负面报道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止负面报道的领导责任。本着“谁发生问题,谁消除影响”的原则,对新闻媒体采访和反映的负面问题,责任单位(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态扩大化和复杂化,努力就地转化,消除负面影响。对单位(部门)、项目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发现和反馈信息,或已发现但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负面报道,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1、等级划分

(1)中央级: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省部级:①中央部委类:人民铁道报、中国交通报、中国企业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铁路工程报等。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新闻媒体。

(3)地市级新闻媒体及沈阳铁道报、九局建设报。

2、奖励条件

(1)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准确性、鲜明性。

(2)凡在上述“等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并在出现单位名称中使用“中铁九局集团”、“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一公司”称谓的新闻报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特写和专访)、报告文学、调查报告、经验介绍、新闻照片以及影视、书法、字画作品。

3、奖励标准

(1)中央电视台第一套《新闻联播》播出的配有画面的专门报道每条奖励3000元;在《现在播报》、《晚间新闻》、《东方时空》、《新闻30分》播出的配有画面的专门报道每条奖励2000元;在以上栏目播出的未配有画面的报道、在中央电视台其它频道的报道每条奖励1000元。

(2)人民日报头版配发评论、编者按、编后语、编辑点评的稿件每篇奖励3000元;头版600字以上的稿件及配有说明文字的新闻照片每篇(幅)奖励2000元;头版600字以下的稿件每篇奖励800元;它版头条每篇奖励2000元;它版配发评论、编者按、编后语、编辑点评的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它版6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800元;它版600字以下稿件及配有说明文字的新闻照片每篇(幅)奖励500元。

(3)中央级其它报刊头版头条每篇奖励2000元;头版配发评论、编者按、编后语、编辑点评的稿件每篇奖励150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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