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考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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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和行为)。

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正确的有:(采用了目的二元论;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

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6、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基本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7、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9、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

10、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

12、首先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

13、属于协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

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主要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

16、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7、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18、环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中介)。

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公民的环境权益,公民的保护环境的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6说课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6说课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六)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主要介绍环境污染防治法,它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一般概念及其体系,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各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章内容较少,但属于重点章节,多以选择、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综合掌握和领会运用,如:【04、10多选、案例】、【07、10 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一)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二)公害在环境法中使用公害一词,首见于日本明治二十九年(1897年)大阪府令《制造场管理规则》第3条。

所谓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二、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环境污染防治行政的目标及其确立和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行政之前,必须先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制定国家环境标准。

第二,为了实现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国家必须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以及针对各种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等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来规范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第三,通过确立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行政法律制度来促成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主要由六个方面的法律组成,主要包括:一、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水污染防治法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六、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考情分析:本章重点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第一篇: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A一定质量的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条件B自然环境是人类取得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源泉C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场所环境对发展的作用:A环境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B环境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和能量进行消纳和同化(即环境自净功能或环境容量)C环境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环境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的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4)防止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国土整治、城乡规划、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环境法的特征:(1)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2)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3)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部门法(4)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保护环境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环境法的价值:A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1)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2)分配性(3)衡量性(4)保护性(5)认识性B环境法本身的价值(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2)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3)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4)环境法是增强公民环境意识的精神文明准则(5)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关系(1)基于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基于国家环境权益保障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与环是环境法律规范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调整的结果(3)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法律关系(4)受自然规律的影响与制约(5)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均具有明显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3)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原则(4)环境责任原则。

2018年4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28)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选出.1.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以下要素中不属于环境范畴的是A.湿地 B.野生动物C.风景名胜区 D.民俗2.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体现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A.社会性 B. 政策性C.科学技术性 D.综合性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下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包括A.检察机关B.法律规定的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C.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D.个人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不适用的领域有A.雅鲁藏布江大峡谷 B.渤海C.太平洋 D.三江源保护区5.国家禁止销售象牙制品的规定符合的国际公约是A.1989年巴塞尔公约 B.2015年巴黎协定C.1963年维也纳公约 D.1973年华盛顿公约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超标排污的,责令限期治理,所处以的罚款是应缴排污费数额的A.1倍以上2倍以下 B.2倍C.2倍以上5倍以下 D.5倍7.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的活动是A.建设排污口 B.新建供水设施C.开展旅游经营 D.从事垂钓活动8. 依法对造成我国海域污染的外籍船舶行使登轮检查权的部门是A.国务院环保部门 B。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D 。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9.有权划定海洋倾倒区的部门是A.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环保部门C.国务院 D.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10.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措施,进行回收、加工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予以再利用的过程是A.减量化 B.资源化C.无害化 D.清洁化11.衡量区域环境是否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客观判断标准是A.声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 D.企业制定的规范制度12.企业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

2018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非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2018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非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2018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非选择题部分及答案)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9.简述排污费的使用。

30.简述企业开发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31.简述我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32.简述国际环境法中跨界环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l小题,共l5分。

33.论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5分。

34.2014年10月15日,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至F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现场检查,被该公司保安以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为由拒之门外。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F公司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协助调查告知书》,要求其协助调查。

其后,某市环保局作出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在收到F公司提交的《关于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的整改措施》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罚款1万元。

F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艄上述处罚决定。

问:(1)本案中F公司的行为有无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5分)(2)结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说明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和F公司在现场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5分)35.李某驾驶杨某所有的牵引车与P运输公司所有的重型罐式货车尾随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死亡、财产毁损,罐式货车所载的一甲胺溶液发生泄漏,产生环境污染。

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P公司的驾驶员不承担责任。

牵引车系挂靠L公司经营。

此次交通事故导致一甲胺溶液泄露5.34吨,污染了当地鱼塘和农田。

Y村1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L公司、杨某的遗属、P公司连带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7500元。

问:(1)杨某是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什么?(5分)(2)P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什么?(5分)(3)L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什么?(5分)答案: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018年10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推荐文档(2021年整理)

2018年10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推荐文档(2021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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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含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A.环境的范畴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等因素B.自然因素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和经人工改造的环境C.历史遗迹和自然状态不属于环境的范畴 D.城市和乡村不属于环境的范畴2.以下选项中属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制定的环境法律的是( C )A.英国的《禁止在伦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 B.日本的《公害对策基本法》C.德国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 D.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基本法》3.以下不属于我国自然保护法律的是( D )A.《野生动物保护法》 B.《海岛保护法》 C.《自然保护区条例》 D。

《水污染防治法》4.我国现行生效的环境基本法是(B )A.197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 B.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C.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D.2017年修正的《海洋环境保护法》5.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所要实现的效益中不包括(C)A.经济效益 B.社会效益 C.边际效益 D.环境效益6.甲环保部门和乙企业双方在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问题上发生分歧,下列用来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选项是( A)A.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企业排放标准 D.环境质量标准7.下列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的是( D)A.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B.国家各类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C.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8.S村和T村分别位于龙潭溪的上下游,分属相邻的两市。

《环境与资源法保护法》期末重点

《环境与资源法保护法》期末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重点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原生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人为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人类不恰当地开发利用环境造成的。

环境污染: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进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自然环境破坏: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污染和环境破坏。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建立和维护符合生态规律的环境法律秩序,保护人类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定义包括以下含义:(1)环境社会关系的间接性。

(2)法律调整的直接性。

(3)环境社会关系的秩序性。

环境法律体系:是指环境法的内部层次和结构,是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统一法律整体。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效力体系:环境法的效力体系是根据各种形式意义上的环境法的制定机关、具体内容的不同,按照不同的效力等级或层次而划分的环境法的内部结构。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效力体系如下:1.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第9条第2款,第26条第1款2.《环境保护基本法》3.环境单行法《森林法》、《水法》等生态环境立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立法。

4.环境行政法规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6.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环境规章7.环境标准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地方级环境标准由省一级人民政府制定,并须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三)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考情分析:本章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等。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应当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有一个整体了解,重点掌握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及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等内容。

多以选择、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5、10单选、论述】【06、10多选】、【07、10多选】。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体系的构成(一)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四)环境标准(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

其主要规定为: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具体对象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汇集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汇集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和行为;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正确的有:采用了目的二元论;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6、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基本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7、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9、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10、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12、首先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13、属于协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主要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16、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17、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污染物排放标准;18、环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中介;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公民的环境权益,公民的保护环境的义务;20、我国立法上的“资源税”主要是指矿产资源税;21、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一小时报告制;22、为了弥补国家或有关单位为保护、管理自然资源所支出的费用是保护管理费;23、在行政处罚中,使用最多的是罚款;24、我国行政机关对环境纠纷当事人之间就赔偿责任的争议作出的处理意见的性质是行政调解;25、发生在西方国家环境法发展阶段的着名公害事件有:①比利时马斯河谷大气污染事件;②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③日本水俣病事件;④英国伦敦毒雾事件;26、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是: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它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它能够减少决策的失误;它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27、属于咨询性质的机构有:①英国的皇家污染委员会;②日本的公害对策审议会;③美国的环境质量委员会;28、根据我国环保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限期治理责任的排污者包括: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处于风景名胜区的排污超标者;位于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设施排污超标者;29、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20世纪60年代前后,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公害法和污染控制法,容易被人理解为只限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不能概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全部内容;我国以前称其为环境保护法;名称不同,反映了各国环境立法的侧重点不同,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我国教育部制定的法律院校教学计划中的官方称谓;30、关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表述正确的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二级多元体制;二级是指我国专门立法机关的国家和地方两级;多元指除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外,国务院及其部门、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立法权;国家级立法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31、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①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②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③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32、国际上一般认为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包括:①环境恢复费用;②污染源治理费用;③损害赔偿费用;33、用环境要素保护来划分各部门法的优点主要在于便于在研究上对该类部门法整理;34、关于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制度说法正确的有:①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实行限期治理的对象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②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而不是考虑其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超标;③对设立在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如果其污染物的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则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都要实行限期治理;35、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有权对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进行批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6、被称为“固定噪声源”的是工业噪声源;37、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登记的三个阶段,包括: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正式登记阶段;38、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是否可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转移危险废物所作的规定是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39、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是控制烟煤型污染;40、为紧急处置一类废弃物而确定海洋倾倒区是一类倾倒区;41、海洋倾倒区分为一、二、三类倾倒区、试验倾倒区、临时倾倒区;42、我国制定的第一部防治水污染的法律是水污染防治法1984;43、城市区域环境震动标准将城市区域的类别划分为六类;4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有权建立大气污染监测制度,组织监测网络,制定统一的监测方法的机构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5、海洋环境污染的特点是污染种类繁杂、污染扩散范围大、污染危害持续性强;4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是有偿的,要收取污水处理费用;47、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48、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保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49、在农药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农药管理条例;50、一类、二类倾倒区由国家海洋局组织选划;51、有权批准三类倾倒区、试验倾倒区、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52、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53、有权协商解决有关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是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54、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55、减量化是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或能源,以尽可能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56、资源化是指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措施,进行回收、加工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或能源予以再利用的过程;57、无害化是指对于那些不能再利用、或依靠当前技术水平无法予以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贮存或处置,使其不对环境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58、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之间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59、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倾倒未列入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低毒或者无毒的废弃物,应当事先获得普通许可证;60、我国就主要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制定的第一个专门行政法规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61、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62、建立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是:①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②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惜、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③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④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的区域;⑤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63、法律规定的不得新建排污口的区域包括:①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②重要渔业水域;③海滨风景名胜区;④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6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州市、杭州市;65、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66、国务院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规定47个城市作为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到2005年6月,我国已划定了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67、对海洋生态有影响的行为的管制措施包括:①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多个危害;②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海岛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③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建设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对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地区进行综合治理;④国家鼓励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推广多种生态渔业生产方式,改善海洋生态状况;⑤禁止毁坏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68、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的污染损害主要是防止:①沿海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直接向海域排放;②在海岸滩涂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或处理场污染海洋;③沿海农田施用化肥农药污染海洋;④陆源污染物通过江河进入海洋环境;69、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①大气污染防治法;②水污染防治法;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⑤放射性污染防治法;70、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海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71、可以经营农药的单位有: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药生产企业、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72、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73、按照我国水法的规定,该法所称的水源有河流、湖泊水、冰川积雪;74、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为行使所有权;75、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修养、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增建不必要的其他工程设施;76、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77、实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具体方式是制定和执行水量分配方案;78、海洋大型施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79、采矿权:①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即可成为采矿人;②采矿权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③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内可以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80、水土流失的民事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制;81、土地的不同用途是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82、我国水土流失法规定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83、退耕还林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84、我国渔业法确立了渔业生产应当实施以养殖为主的方针政策;85、矿产资源按其内容可分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86、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的管理体制是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87、农村村民申请住宅地须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88、2002年颁布的新水法规定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89、为了及时掌握草原的变化情况,草原法还规定国家建立草原生产、生态监测预警系统;90、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是国家所有;91、特殊区域环境保护的措施包括:①划定区域范围,确定保护对象;②分类分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③设立保护机构,晚上保护体制;9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93、国家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94、耗竭性资源可以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95、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基本方针是谁经营,谁防治;96、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的活动有在禁渔区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在禁渔期捕捞、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97、按照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必须报国务院批准;9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的水、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资源归各该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99、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税;100、林业基金主要来源于:①国家的林业投资;②财政拨款;③林业部门按规定提取或征收的更新改造资金;④林业部门按规定提取或征收的育林费;⑤单位和个101、重要放牧场、割草地、勇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草原科研、教学实验基地应当被划为基本的草原;102、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的零星林木、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无需申请采伐许可证;10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可以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104、在国际环境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际环境法最主要渊源的是国际条约;105、国际环境法所确定的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和需要的原则最明显地体现在臭氧层;106、对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作出的规定最全面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07、国际环境法基本框架形成的阶段是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108、国际法历史上第一个因跨国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与赔偿的案例是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109、迄今为止,国家环境条约体系中出现最早、发展最成熟、内容最丰富的条约体系是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体系;110、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体现的国际环境法原则是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111、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国际环境法客体有敦煌莫高窟;112、国际环境法的主体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联盟、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113、第一个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国际组织是国际自然保护同盟;114、国际社会就管理外空活动达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规范包括:①各国因该采取措施避免外空事件对地球环境造成负面影响;②禁止任何国家对外空或者天体造成污染;③各国对外空享有平等的收益权;115、我国为了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而颁布的法律、法规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16、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成立于1972年;117、确认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会议是1992年里约会议;118、1987年向联合国提交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的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19、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于 1982年蒙特哥湾;120、第一部旨在防治海洋污染的公约是油污公约;121、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22、为贯彻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而制定的议定书是蒙特利尔议定书;123、人类文化遗产的概念最早提出于海牙公约;124、国际环境法萌芽时期是 19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的建立;125、目前调整又船舶产生的油污民事责任的公约主要是: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关于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约;126、国家环境主权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中的当然体现,具体表现为各国对其国内环境事物的最高权和对国际环境事务的平等参与权,对国际环境主权的限制只能依据国际法,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体权利,要从整体上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必然要求对各个国家的某些环境主权权利加以限制;127、全球性多边条约经常采用的模式的构成包括议定书、附件、框架条约;128、国际环境法大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辅助性渊源、软法;129、属于软法的有:内罗华宣言、斯德哥尔摩宣言、里约宣言;130、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保障所有国家有效参与国际环境事务的重要途径;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有权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应当参与国际环境合作;131、国际环境法中的经济刺激措施包括:保险、弹性许可证和联合履约、标志、补贴、税收;132、生物多样性是指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多样性;133、首先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34、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阶级性的认识:否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的基本观点的;135、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表述:它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它归根到底要受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不是自然规律的制约;属于上层建筑;136、我国第一部矿产资源保护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137、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8、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与美国;139、我国最早规定矿藏、水流,有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的法律是1954年宪法;140、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141、下列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主管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多为过失;142、我国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43、因工程需要等特殊原因而划定的一次性专用海洋倾倒区是临时倾倒区;144、属于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的是江河、湖泊、水库;14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146、为了防止非农业建设导致耕地减少,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147、如果水资源规划需要修改,必须经原批准规划的机关;148、我国的植树节为每年的3月12日;149、转让采矿权应当在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150、有关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①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②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③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对发展林业的捐款;151、根据我国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住宅小区;152、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除排入水体的废水外,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应当适用的法律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53、用地单位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缴纳各项正常费用以后超过1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闲置费;154、依照我国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为日常生活需要,可以直接向经营企业狗奶零星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155、第一个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国际组织是国际自然保护同盟;156、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5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158、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而进行专门调整的立法,它以宪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为依据,有是宪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化;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一般都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159、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集体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天然孳息和开发利用取得三种方式;个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160、海洋是一个整体,海洋环境保护需要统一的监督管理;海洋又是个综合的环境系统,其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针对海洋环境保护这一特点,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统一主管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16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162、对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予妥善安置;经批准后才可开发旅游资源;经批准才可进行资源开采;16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迁徙性海洋生物、海洋哺乳动物、产卵而流入江河或海洋的鱼类做出了特殊的规定;。

2018全国自考法律本科统考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2018全国自考法律本科统考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环境与资源保护学》(课程代码00228)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的规定将环境分为( )• A.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 • 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C.乡村环境和城镇环境•D.区域环境和全球环境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 )• A.“协调稳定”律• B.“负载定额”律• C.“时空有益”律•D.“物物相关”律3、我国《水法》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A.必须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 •B.必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仲裁4、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的方针是( )•A.积极引导、合理开发、正确管理、加强扶持•B.积极鼓励、合理引导、正确规划、加强审批•C.积极引导、合理布局、正确扶持、加强监督•D.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5、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是指( )•A.污染控制与资源利用相结合 •B.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 •C.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 •D.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等的关系6、新中国成立后,对防治工业污染作出规定的第一个法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B.《工厂安全卫生规程》•C.《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D.《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7、环境法中有关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规定所依据的生态学原理主要是( )•A.“物物相关”律•B.“协调稳定”律•C.“相生相克”律•D.“负载有额”律8、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和某些重要的环境要素属于( )•A.开发者个人所有•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C.谁开发谁所有•D.全民所有9、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对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C.1994年的《中国21世纪议程》• D.2000年的《立法法》10、在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管理程序中,最为核心的工作环节是()•A.排污申报登记•B.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C.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D.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11、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创新之处是在全球范围内确立了()•A.贸易清单制度•B.事前通报制度•C.登记制度• D.许可证制度12、在国际环境法历史上第一个因跨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的案例是()•A.太平洋海豹仲裁案•B.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C.核试验案• D.加拿大金枪鱼案13、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的场所是( )•A.机动车停放地•B.高速公路收费站•C.机动车行驶的道路• D.公共停车场14、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环保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除了必须征求海洋、海事和渔业部门的意见外,还必须征求意见的部门是( )•A.建设部门 •B.规划部门•C.水利部门•D.军队环保部门15、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
明确了预防和治理的关系,确定了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途径和方式。它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要以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3、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自然资源规划制度;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自然资源许可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5、环境标准体系:由五类三级组成:五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三级:国家级、地方级(省级)、国家环保总局?。?
第二章: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一)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二)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三、环境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涵义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点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二)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重点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要求考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为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提供一些基本原理,重点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2、10多选】、【04、10单选】、【05、10简答】、【07、1多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个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包含三个主要含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要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主要为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关于其性质和特点大体有三类主张: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的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性(二)技术性(三)社会性(四)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要点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江劲主编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是指人群周围的环境及其中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也包含了社会和经济等因素。

1、采用概括的方式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保加利亚、葡萄牙2、采用列举的方式对环境的外延进行描述——美国3、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的方式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中国中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自然资源:《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自然资源《宪法》与环境融为一体、天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生态系统的出发点:是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及其环境等客观存在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类为中心。

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是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18世纪——20世纪60年代)地域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球环境问题时期环境问题的成因——人地关系恶化1、市场失灵2、政策失误3、科学不确定性4、国际贸易的影响环境问题的对策1、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共识2、形成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3、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1、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生活环境保护)(18世纪中叶——20世纪初叶)“妨害”与“相邻关系”2、生活环境与自然环境保护立法并重时期(20世纪初叶——20世纪60年代)综合有计划控制污染、防治公害美国《公共汽车尾气控制法》、日本《公害对策基本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政策以及监督环境状况3、整合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时期(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方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预防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秦律中的《田率》强调“以时禁发”唐律中的“杂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的处罚条文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发展时期198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完善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时期十六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报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文明“五位一体”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环境与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进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8年度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问题详解解析汇报

2018年度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问题详解解析汇报

2016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卷(课程代码 00228)本试卷共 5 页,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 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 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 选择题 (共 36 分)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是A .环境法学B .环境科学C .自然科学D .社会科学2.“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行动以及国际合作的关键词,始于 A .1909 年在巴黎召开的“保护自然国际大会”B .1972 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C .1982 年在内罗毕召开的“人类环境特别会议”D . 1992 年召开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3.下列法律文件制定于整合型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期的是5.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 A .美国 B .德国C .英国D .法国6.将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确立下来,是在A .1973 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B . 1983 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C .2003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上D . 2007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7.国务院环保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原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是在A .1979年B .1989 年C .1998年D .2008年8.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中,下列不属于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 A .美国《清洁空气法》 C .日本《烟煤控制法》 4.下列属于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是A .《水法》 .《环境保护法》B .美国《公共汽车尾气控制法》D .日本《森林法》B .《森林法》权的是A.开发利用环境许可权B.行政强制权C.代表国家行使民事索赔权D.开发利用环境的监督管理权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公众参与原则中,公众参与的内容不包括A.环境知情权B.参与决策权C.监督权D.环境开发权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A.分级管理B.统一管理C.分类管理D.集中管理11.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失实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处以所收费用A.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B.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C. 2 倍以上的罚款D.3 倍以上的罚款12.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排污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A.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B.5 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C.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D.3 倍罚款13.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是A.防止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B.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C.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D.防止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14.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海洋倾倒区中的临时倾倒区是A.为紧急处置一类废弃物而确定的B.为倾倒试验而确定的C.因工程需要等特殊原因而划定的一次性专用倾倒区D.因工程需要等特殊原因而划定的永久性专用倾倒区15.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的部门是A.当地政府B.当地环保部门C.当地林业部门D.当地渔业部门16.王某为某农业大学教授,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那么王某必须履行的手续是A.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B.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flsstt :准C.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D.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7.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A.20%以上B.60%以上C.80 %以上D.90%以上18.A、B两镇分别位于龙潭溪上下游, A 镇通过引水渠将溪水引入本镇,解决了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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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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