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泛珠区域合作背景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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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泛珠区域合作背景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越来越紧密,泛珠区域产业转移已成为各方进一步合作的现实要求。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美国经济的持续疲软以及欧债危机的蔓延,导致了广东的出口迅速下滑。
同时随着广东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诸如外资依存度过高、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过大、产业附加值较低等严峻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逐步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泛珠区域中西部地区转移,同时通过加强与港澳合作,加快自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成为广东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泛珠区域;产业转移;广东;转型升级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内地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横贯东、中、西三个板块,占全国面积的1/5、人口1/3、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不含港澳)。
泛珠合作以来,合作各方通过采取“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前七届泛珠经贸洽谈会合作各方累计签约项目超过1.7万个,总金额超过2.6万亿元。
“十一五”期间,泛珠内地九省(区)生产总值从6.7万亿元增长至12.5万亿元,年均增长12.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香港、澳门经济也保持了繁荣发展。
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泛珠区域合作已纳入全国区域协调
发展总体战略。
八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泛珠区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
泛珠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合作各方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对泛珠区域进行大规模的产业转移提出了现实要求,同时也提供了有利条件。
2008年,泛珠秘书处牵头合作各方出台了《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的指导意见》,为引导产业有序、规范转移,提高整个区域的产业水平和经济实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国内外产业转移理论
国内外产业转移理论众多,其中与泛珠区域产业转移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类: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梯度推移理论、技术梯度转移理论以及反梯度理论。
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小岛清提出了“边际产业转移扩张”理论,认为通过产业的区域转移,可以回避产业劣势,从而显现其与承接地相比的潜在的比较优势。
该理论通过研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的动机与形式,揭示了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转移的规律。
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刘易斯提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论,认为发达国家人口增长率下降以及劳动力不足,导致了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所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梯度推移理论: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构成了不同的经济
梯度,区域经济的盛衰主要取决于它的产业结构的优劣,而产业结构的优劣又取决于地区经济部门,特别是其主导专业化部门在工业生命循环中所处的阶段。
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梯度差异是产业转移发生发展的客观基础。
技术梯度转移理论及反梯度理论:何钟秀系统提出了“国内技术转移的梯度推移规律理论”,认为区域之间存在着经济技术梯度,整体上将技术水平分为传统技术、中间技术和先进技术三个梯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首先掌握先进技术,然后将这些技术逐步向中间技术和传统技术地带转移。
郭凡生提出“反梯度”理论,认为由于我国自然资源大多分布在内地和不发达的西部,国外先进技术便会有相当一部分采取跨梯度方式,不经沿海的消化吸收直接向内地和西部不发达地区转移。
边际扩张理论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揭示了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泛珠内地其他省区转移的必然性及可行性,为广东产业转移及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理论依据。
梯度理论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反梯度理论对于中西部地区取得跨越式经济、技术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泛珠区域产业转移的必然性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成为泛珠区域产业转移的内在动力
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合作各方的发展差距悬殊,如表1
所示。
在泛珠合作区域内,广东及福建遥遥领先于内地其他7个省区,2011年广东省人均gdp近5.1万元人民币,福建省近4.7万元
人民币,而其他各省区均不足3万元,最低的贵州省人均gdp仅1.6万元。
根据梯度产业转移理论,泛珠区域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构成了不同的经济梯度,而经济发展水平的梯度差异是产业转移发生发展的客观基础。
为促进泛珠区域产业升级,同时提高合作各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泛珠区域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大规模的产业转移成为必然选择。
(二)产业同构化现象对区域内产业转移提出了现实要求
区域内产业存在较明显的同构化现象,如表2所示,如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森工造纸、医药、冶金等目前在多数省区都是重点产业。
产业同构化加剧了泛珠三角区域内竞争、降低企业效益,阻碍合理的地域分工、强化地方保护主义,阻碍区域内的市场一体化发展,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泛珠区域产业同构化现象对区域内产业转移提出了现实要求。
(三)广东加快产业转移及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美国经济的持续疲软以及欧债危机的蔓延,导致了广东的出口迅速下滑。
同时随着广东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诸如外资依存度过高、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过大、产业附加值较低等严峻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一是外资依存度过高。
广东经济开放程度高,外商投资和对外贸易对经济的影响相当大。
对外资的吸引力来自于廉价的土地及劳动资源,而随着《劳动法》的出台所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土
地价格的上涨,加之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外资企业必然会逐步向低成本区域转移。
2008至2011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分别为:191.67、195.35、202.61、217.98亿美元,增长分别为11.9%、1.9%、3.7%、7.6%。
可见,2008年以来广东外商投资增长波动较大,总体呈下降趋势,而今年以来由于欧债危机不断蔓延,广东省外商投资增长前景堪忧。
二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重大。
广东传统产业中电子、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等制造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大部分来自于中西部省区,随着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广东的“缺工潮”和“用工荒”现象越来越严重。
根据刘易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这些产业将逐步由发达地区转移至欠发达地区。
一方面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产业转移导致了劳动供给的区域性短缺,另一方面劳动力供给的区域性短缺也迫使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泛珠区域中西部地区转移。
三是产业附加值低。
广东的许多产业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创造、获取价值的能力低。
产业链的低端环节利润少,厂商之间的竞争使利润率进一步下降,为了争夺这点利润,各厂商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增加利润总额,而这必会对当地环境、资源、交通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
而所有这些压力也成为当地政府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出去的动力。
广东省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必须要求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才能维持经济的持续发展。
当前,广东的资金、技
术、管理优势以及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土地和劳动力优势仍然十分明显,互补性强,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与合作可以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由此可见,逐步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泛珠区域中西部地区转移,同时通过加强与港澳合作,加快自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成为广东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广东产业转移及转型升级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广东向泛珠区域产业转移取得一定成效
泛珠区域有关省区出台政策推动产业转移。
广西、广东以及湖南相继出台产业转移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广东产业转移及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
广西区于2007年5月颁布了《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加快与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市场对接,率先建成广西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
广东省于2008
和2010年分别出台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珠三角转出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等相关产业,并鼓励粤北山区、东西两翼设立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承接产业转移。
湖南省政府于2008年6月颁布了《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鼓励重点承接市县与沿海地区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泛珠合作各方于2008
年联合制订并出台了《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的指导意见》,就务实推进泛珠区域产业合作,引导产业有序、规范转移,提高整个区域的产业水平和经济实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产业转移促转型升级。
广东省政府大力推进省内各地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广深汕(尾)特别合作区、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共建模式,2011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3468亿元,增长77.5%。
积极推动广东向泛珠区域产业转移,在泛珠第三、四届泛珠洽谈会上,广东共向外转移项目38项,金额139.2亿元,与此同时,共承接港澳产业转移项目401项、金额277.4亿元。
可见,广东向泛珠区域内地其他省区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于广东“腾笼换鸟”,腾出空间承接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促进广东在全球分工体系中产业链定位向高端提升。
共建跨省区产业合作园。
深圳与云南共建的昆明深圳工业园、深圳与衡阳共建的衡阳深圳工业园、广州与湘西共建的湘西广州工业园、广东与广西共建的广西凭祥广东工业园顺利建成,入园企业不断增多,为广东向泛珠区域产业转移提供了强大的载体。
通过产业转移加快建设和谐广东。
广东向泛珠区域进行梯度产业转移有利于泛珠区域落后省区的经济实力的提高,对缓解区域间发展差距有相当大的作用。
同时,广东在转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也转出了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引入高端产业的同时也转入了较高收入人群,这对缩小省内贫富差距,缓解省内社会矛盾,建设和谐广东起到了一定作用。
(二)广东产业转移存在的问题
对产业转移的认识存在误区。
有些地区简单地把产业转移等同于产业搬迁,只是被动、无序地迫使企业搬迁,使有些本来在广东
还有相当发展空间、更适合留在广东的企业,为了追求更低的生产成本而直接流到周边省份;有些地方尤其是珠三角部分地方,对产业转移新趋势缺乏清醒认识,不愿意打破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格局,不主动转移加工贸易企业。
特别是某些乡镇的领导不愿意把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迁出去,认为这会降低当地的税收以及消费。
部分承接产业转移省区缺乏产业规划引导。
企业“小、散、乱”,产业未集群,对经济带动能力较小。
产业转出方和承接地未能形成以产业链的理念规划引导产业转移,导致部分产业转移后,承接地的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配套产业体系,影响产业转移成效。
产业承接地的软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泛珠区域内部分省区政府行政效率不高,市场意识不强,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重大招商活动尚未形成协调推进机制,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突出,行业招商、产业链招商活动比较缺乏。
四、推动广东产业转移的有关建议
(一)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有序转移
政府引导是推进产业转移的基础,泛珠有关省区政府在产业转移中应切实发挥引导作用,结合各地发展实际,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发布信息、优化市场环境以及建立专项资金,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产业转移有序开展。
鼓励产业转出地和承接地在gdp分成、税收分享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建立东中西产业转移和承接的新模式、新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二)建立产业转移评估机制,防止产业空心化
广东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就必须加快转移出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腾出空间。
然而,产业转移并不简单的等同于产业搬迁,应对具体的产业做充分的评估,视不同情况而区别对待。
对于具有转型升级潜力的产业或产业环节,应该鼓励企业应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就地转型升级。
对于那些不符广东经济发展目标的产业或产业环节,应该推动其向泛珠区域内地省区转移。
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产业转移评估机制,以防止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实行一刀切政策,避免广东在大规模转出产业后产生产业空心化等问题,增强广东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的推动力。
(三)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拓展合作和交流平台
在引导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加工生产环节向泛珠区域转移的同时,广东应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将研发、销售、财务中心留在广东。
产业承接地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和物流业,调整产业结构,并寻求新的销售渠道,开拓内地市场,带动本方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注重承接市场在外的产业转移,使各方不仅成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而且成为转移产业借此走向内地和东南亚的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
(四)共建跨省区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链转移
广东与有关省区加快共建跨省区产业园,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大集中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关联度强、产业链长的产业项目转移和合作,引进主导产业所需的配套企业和项目,形成产业集群,
促进形成产业集约发展、集群发展的新格局。
产业转移承接方应注重建立稳定的政策环境和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快建设包括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产业检验检测、信用担保、创业辅导、法律、物流等支撑体系,为承接广东的产业转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加强与港澳合作,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
广东在转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进一步提升与港澳的合作水平,加快引进港澳金融、旅游、物流与会展、专业服务与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及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深化现代服务业合作机制,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并逐步实行资质互认。
加快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泛珠合作区域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体系。
深化粤港产业链条分工合作,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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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广东省高新区发展引导专项项目(项目编号:2010a011200030)的阶段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