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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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08〕418号关于印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修订后的《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股份公司2008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周知全体员工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2、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人力资源管理假期实施办法通知抄送:本部各部门。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年12月12日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假权利、规范休假行为,加强假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休假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假期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病事假、工伤假、搬家假、路程假以及法定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员工(合同工、协议工),长期劳务派遣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年休假按《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第五条探亲假员工同亲属分居两地,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探亲范围和条件的,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探亲假:(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合并使用的一次给假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四)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半年外单位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在下半年享受探亲假待遇;下半年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的,在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待遇。

(六)新分配员工当年不享受探亲假,次年见习期(熟练期、实习期)满后可享受探亲假。

因个人原因延长见习期(熟练期、实习期)的,待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假。

(七)由于出差、调配、学习、养病、生育等各种原因(调休除外)与配偶或父母连续团聚达到规定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从次年开始计算。

铁路隧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全面)

铁路隧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全面)

铁路隧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根据铁道部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隧道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达到过程控制标准化管理的目标,提高隧道开挖、初期支护施作质量,克服质量通病,防止隧道坍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细则.2.隧道应根据环境条件、地质条件、断面大小、结构形式、施工工期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3.依据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施工调查,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围岩级别,慎重选择隧道开挖方法,合理选定预留变形量和循环进尺,积极采取及时有效的支护参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改变开挖方法和支护形式.4.对于地表控制严格的大断面软弱围岩隧道施工,要严格按设计明确的三台阶、中隔壁法(CD法)、交叉中隔壁法(CRD法)、双侧壁导坑等工法施工,确保工序规范、施工安全.5.隧道洞口应设置专人值班室,并严格执行施工人员进出隧道换牌或打卡制度和外来人员进出隧道登记管理制度 .二、施工准备1.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核,确保隧道设计中线、标高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施工前,结合全标段线路平、纵断面图,对隧道工程的设计中线、标高及细部结构尺寸进行认真系统审核,将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在施工图现场核对阶段向设计院提请核对,得到设计单位回复后方可组织施工.必须完善开工报审手续,凡是开工报告未得到审批的不得施工.2.做好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工作.⑴对勘察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测应与相邻标段进行贯通测量.复测包括内容有:①GPS点的基线边长度 ;②导线点的转角、导线点间的距离;③水准点间的高差.⑵复测结果应与设计单位的勘测成果相符.控制点复测完成后应形成详细的复测成果书并形成交桩文件.复测成果满足要求并经监理单位批复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测量工作.⑶隧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应根据隧道横向贯通精度要求进行平面控制测量设计;隧道相邻两开挖口的高程线路长度大于5000米时,应根据隧道高程贯通精度的要求进行隧道高程测量设计.3.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建设项目的工期要求和投资计划,有计划地合理组织和安排好工期,提出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等生产资源的合同配置,并在多方案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4.隧道施工前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作业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三、施工方法选择按照设计相关技术措施和铁道部规定的隧道施工步长控制要求组织施工,杜绝违犯正常施工程序野蛮施工.1.进洞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洞外施工防护及预加固工程,保证洞口安全稳定.⑴设计要求的洞口加固措施必须在洞口开挖前完成,达到强度要求后方可开始洞口开挖.⑵严格按设计在软弱、破碎围岩区段施作超前支护,提高围岩自承能力,减小拱部变形,坚决杜绝擅自调整超前小导管设计参数或超前支护不注浆的做法.⑶洞口边仰坡开挖后及时做好排水系统和坡面防护工程.⑷洞口边坡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次及时支护,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确保坡面稳定.⑸边仰坡开挖完成后,应即完成洞顶天沟及截、排水沟槽,防止下渗,确保排水通畅.随后进行坡面防护工程施工.上一级边坡防护工程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级边坡的开挖施工.2. 洞门宜及早施作,尽量避开雨季及严寒季节,明洞仰拱应安排在明洞拱墙衬砌施工前浇筑.⑴当隧道采用爆破开挖时,宜在洞身掘进适当距离后施作明洞或洞门.⑵当隧道采用非爆破开挖时,宜先施作明洞和洞门,然后开挖隧道.3.根据围岩情况,确定正确的开挖方法,控制开挖循环进尺.⑴Ⅳ、Ⅴ级围岩地段推行台阶施工法.Ⅳ级围岩地段采用短台阶施工法的上台阶长度不得超过20米;Ⅴ级围岩地段采用超短台阶法开挖,上台阶长度不得超过5米,上台阶开挖高度不得大于2.8米,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减少变形量.钢架施工拉槽落脚,并根据现场实际考虑预留核心土.⑵采用三台阶七步法开挖时,开挖高度控制在3.0~3.5米,左右侧台阶错开2~3米;采用中隔壁法开挖时,两侧先后距离应保持10~20米,上下断面距离保持3~5米;采用交叉中隔壁法施工时,同层左右两部开挖面相距不宜超过15米,上下层开挖面相距宜保持3~4米.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时,左右侧相错宜控制在10~15米,中槽滞后10~15米.⑶开挖循环进尺:软弱围岩、膨胀土及断层破碎带,上台阶循环进尺按照1.5米控制,下台阶循环进尺按照2.5米控制;仰拱开挖按3~5米控制.洞口及发生开裂变形地段应以满足安装一榀钢架的最小进尺控制.落底必须在做好横向支撑的条件下,分层单侧开挖,严禁两侧同时落底.4. 按照规定的步长组织、控制开挖、初支及衬砌施工.⑴在洞内施工允许的条件下,及时完成洞口衬砌,保证洞口稳定.⑵仰拱应及时跟进,保证隧道支护尽快闭合.仰拱施工时必须架设栈桥,保证前方施工运输畅通.仰拱距离掌子面的距离规定如下:①Ⅰ、Ⅱ、Ⅲ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90米;②Ⅳ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50米;③Ⅴ、Ⅵ级围岩地段仰拱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40米;⑶二次衬砌原则上是在初期支护和围岩变形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及时施作.应参考下列内控指标进行二次衬砌施作:①Ⅰ、Ⅱ级围岩地段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200米;②Ⅲ级围岩地段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120米;③Ⅳ、Ⅴ、Ⅵ级围岩地段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90米;四、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现场地质核对工作.1.隧道开工前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大纲,并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程序审查和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对于隧道普遍存在岩体破碎、岩性软弱不良地质(断层、岩堆、岩溶、偏压、浅埋、膨胀岩等),必须高度重视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严格遵照《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执行,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做好综合地质分析及预报工作,以超前地质预报数据评定的结果指导隧道施工.2.超前地质预报内容包括:地层岩性,重点为对软弱夹层、破碎地层、煤层及特殊岩土等;地质构造,重点为对断层、节理密集带、褶皱轴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不良地质,特别是溶洞、暗河、人为坑洞、放射性、有害气体、高地应力等发育情况;地下水,特别是对岩溶管道水、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及富水地层.3.超前地质预报可采用长、中长、短距离预报.长距离预报长度 100米以上,可采用地质调查法、地震波反射法及100米以上的超前钻探;中长距离预报长度 30~100米,可采用地质调查法、弹性波反射法及30~100米的超前钻探;短距离预报长度 30米以内,可采用地质调查法、弹性波反射法、电磁波反射法(地质雷达探测)、红外线探测及小于30米的超前钻探.4.地质调查法包括隧道地表补充地质调查和洞内地质素描等.地质调查法应由专业地质人员来完成.地质素描随隧道开挖及时进行,一般地段每10~20米进行一次;地层岩性变化处、构造发育部位、岩溶发育带附近等复杂、重点地段每开挖循环应进行一次.5.对于断层、节理密集带或其他破碎富水地层,断层内每循环钻1孔;在岩溶发育区,断面每循环应钻3~5孔,并采用地质雷达等物探手段对溶洞规模、发育特征进行精细探测.同时应结合爆破钻孔作业,加深部分钻孔,深度应较爆破孔深2~4米.6.TSP地震波法每次预报距离为100~150米,需连续预报时,前后两次应重叠10米以上;地质雷达法在完成灰岩地段有效探测长度 25米以内,连续预报前后两次重叠长度在5米左右;HSP水平声波剖面法有效探测距离50~100米,连续预报时前后重叠超过10米;陆地声纳法适合与探查直径大于0.5米的溶洞、溶管等不良地质体,连续预报时前后两次重叠应大于10米;红外线探测法每次预报有效探测距离约为30米,连续预报后两次重叠长度应大于5米.五、坚持“石变我变”的隧道施工基本原则,若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尽快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及变更设计,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尽快完善变更设计文件,严格按照变更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未进行变更设计的地段,隧道支护参数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支护参数,更不得偷工减料、减弱初期支护.六、严肃隧道围岩监控量测工作.1.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隧道施工的重要工序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应成立专门的监控量测小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监控量测工作有效实施,监控资料完整清晰.2.隧道围岩监控量测工作必须紧接开挖、支护作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点和监测,并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调整量测项目和内容.量测数据应及时分析处理,并将结果反馈到施工过程中.3.现场监控量测工作应包括现场情况的初始调查、编制实施性监测量测计划、测点布设及取得初始监测值、现场监测、提交监测结果、报送周(月)报和编写总结报告.4.监控量测组负责测点的埋设、日常测量、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维修及送检等工作,并及时将监控量测信息反馈于施工和设计.5. 监控量测项目及技术要求:⑴隧道监控量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设计要求分为必测项目和选侧项目.必测项目在采用喷锚构筑法施工时必须进行,包括洞内、外观察,拱顶下沉,净空变化和地表沉降.⑵地表沉降测点和隧道内测点应布置在同一里程断面.地表沉降测点横向间距为2~5米.拱顶下沉测点和净空变化测点应布置在同一断面上.当隧道跨度较大时,应在拱顶部设置三个测点.⑶必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根据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及位移速度确定.具体见表5-1、5-2.表5-1 按距开挖面距离确定的监测频率2.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地质时,应增大监测频率.3.由位移速度决定的监测频率和由距开挖面的距离决定的监测频率之中,原则采用较高的频率值.表5-2 按位移速度确定的监测频率,重点是加强隧道结构尺寸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隧道仰拱施工的监控,确保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严格按设计图纸、《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和《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执行.八、了解隧道施工中出现不良地质产生坍塌的征兆了解隧道施工坍塌前的征兆,能够有效地做好防护,避免或减少坍塌的产生.1.临近大型溶洞水体或暗河的前兆标志主要有:⑴裂隙、溶隙间出现较多的铁染绣或黏土;⑵岩层明显湿化、软化,或出现淋水现象;⑶小溶洞出现频率增加,且多有水流、河流或水流痕迹;⑷钻孔中的涌水量剧增,且夹有泥沙或小砾石;⑸有哗哗的流水声;⑹钻孔中有凉风冒出.2.临近断层破碎带的前兆标志主要有:⑴节理组数急剧增加;⑵岩层牵引褶曲的出现;⑶岩石强度的明显降低;⑷压碎岩、碎裂岩、断层角沥岩等的出现;⑸临近富水断层前断层下盘泥岩、页岩等隔水岩层明显湿化、软化,或出现淋水和其他涌突水现象.3.临近人为坑洞积水的前兆标志主要有:⑴岩层明显湿、软化,或出现淋水现象;⑵岩层裂隙有涌水现象;⑶开挖工作面空气变冷或发生雾气;⑷有嘶嘶的水声;⑸临近煤层老窑积水的前兆是岩层中出现暗红色水锈或渗水中挂红.4.大规模塌方的前兆标志主要有:⑴拱顶岩石开裂,裂缝旁有岩粉喷出或洞内无故尘土飞扬;⑵初支开裂掉块、支撑拱架变形或发生声响;⑶拱顶岩石掉块或裂隙逐渐扩大 ;⑷干燥围岩突然涌水等.5.煤与瓦斯突出的前兆标志主要有:⑴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加,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响煤炮、掉碴、支护严重变形;⑵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或忽高忽低,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异味等;⑶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有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⑷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⑸工作面发出瓦斯强涌出的嘶嘶声,同时带有粉尘;⑹工作面有移动感.6.隧道发生坍塌除地质方面因素影响外,施工方法和措施不当也是主要原因:⑴施工方法不当,工序安排不合理,各工序衔接间隔过长,造成岩层暴露时间过久,引起围岩松动、风化,导致坍塌的发生;⑵喷锚不及时或喷锚的混凝土质量、厚度不符合要求;⑶采用钢支撑支护,钢支撑架设质量欠佳,与围岩不密贴,两者间的空隙填塞不密实或联接钢筋焊接不牢固,不能满足围岩压力所需要的强度要求;⑷开挖时,爆破作业不当,用药量过多;⑸开挖面处理危石措施不当,引起危石坠落,牵动岩层坍塌.九、预防隧道坍塌的技术措施1.隧道进、出口的洞口段,地质条件一般较差,埋深浅、围岩风化严重、较破碎,施工难度较大 ,预防坍塌的主要措施有:⑴开工前必须审核洞口的位置、洞口仰坡的稳定程度 ,对洞口的边坡、仰坡进行防护和加固处理,加固的措施可采用自进式锚杆和予应锚索、锚网喷混凝土等方法.⑵隧道洞口段开挖严禁大爆破,宜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以避免对边、仰坡围岩的爆破冲击和扰动.⑶洞口段的开挖根据地质情况,可采用导洞法进行,当导洞进洞10~20米后,可由里向外进行扩大 ,及时修筑洞口段衬砌和洞门.⑷洞口深路堑的施工,要尽快完成挡墙、护坡、截水沟、排水沟,当出洞路堑为上坡时,洞外路堑水不能流入掌子面,应将洞外排水沟做成与线路坡度相反或采取集水井,将水排出,减少水流冲刷造成洞口的坍塌.⑸修建洞顶的高山畜水池时,蓄水池底部要有防渗漏的措施,防止渗水对围岩的侵蚀作用.⑹隧道设计有明洞的 ,要先修建明洞和明洞门,以保证洞口导洞施工的安全.2.溶洞、断层、松散破碎地层的隧道防坍塌措施:⑴由于地质勘察的局限性,设计提供的地质情况只是局部特征,因此,隧道施工中应加强地质的超前预报工作,加强掌子面的地质观察分析,采用地震波、超声波等较先进的探测技术,以期准确地获得掌子面前方的围岩地质情况.⑵备足有关机具和材料,做好应急措施,不能因准备不足导致施工事故的产生,影响施工质量,耽误施工进度 .⑶特殊地质隧道应“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勤量测、稳步前进”为原则.应尽快使衬砌结构封闭,改善受力状态,确保衬砌结构的长期稳定.⑷围岩破碎,节理、裂隙发育的特殊地质条件下,可采用超前锚杆、超前小钢管、管棚、地表加固地层、围岩预注浆等措施对围岩进行加固,再进行开挖.⑸加强监控量测,充分利用量测来指导施工,控制围岩的变形,避免坍塌的产生.⑹溶洞地段必须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准确探测溶洞的大小、位置,探明溶洞内的充填物.根据设计资料和现场实际探测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以“引、堵、越、绕”等原则处理.当施工达到溶洞边缘时应做好各工序的安排,使工序衔接紧密.严防涌水、流砂、涌泥等对后续工序的影响.3.洞身开挖技术措施:⑴开挖前应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和绘制爆破设计图,爆破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炮眼(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的布置、数目、深度和角度 ,爆破器材、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法和爆破顺序,钻眼机具和钻眼要求等;爆破设计图应包括炮眼布置图、周边眼装药结构图、钻爆参数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爆破还应有书面交底,并应有复核人、接底人签字.⑵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时,掌子面的周边眼炮眼布置应设专人负责,检查、控制钻眼的外插角、眼距、眼深,每次炸药的用药量.周边眼应使用同段别雷管同时起爆,并与内圈炮眼的雷管跳段采用,爆破后要求轮廓圆顺,避免围岩突变处产生应力集中.⑶软弱围岩的开挖,可采用预裂爆破方法或采用小断面开挖,最后扩大成型,如采用导洞法,侧壁导坑法或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的方法等,减少爆破对围岩的扰动.施工中严格遵循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快封闭的原则.⑷开挖施工中严禁违章指挥、盲目冒进,重开挖、轻支护,重进度、轻质量,造成工序衔接不紧密,忽视锚喷支护作用,造成围岩暴露过久,变形过大产生坍塌.⑸每次爆破完成后,技术部门应对爆破的轮廓进行量测,分析爆破后的效果及爆破对围岩的扰动情况,要不断地对各项爆破参数进行调整,使爆破后对围岩的扰动最小 ,轮廓圆顺.4.锚喷支护技术措施:⑴开挖后,要求及时进行锚喷支护.快速对围岩进行封闭,避免围岩裸露时间较长加重围岩的风化、松弛、及围岩的变形.初期支护应一次支护到位,不得二次补做,要确保初期支护的质量.⑵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锚杆,掌子面开挖后,局部有软弱夹层、节理裂隙发育的部位,采取增加锚杆数量、增长锚杆的做法进行局部加强,锚杆应垂直节理面.⑶软弱地质条件下,量测围岩的变形过大 ,可采取临时增加钢支撑的方法进行支护.或采取施做临时仰拱的措施,抑制软弱围岩过大的变形量.⑷施工中钢支撑与围岩的间隙必须用喷射砼充填密实,并将钢支撑全部包裹覆盖,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4厘米.保证喷混凝土层与钢支撑形成整体,钢筋网片可焊在锚杆头部,围岩自稳能力较强的 ,可先锚再喷,围岩自稳能力差的必须先喷再锚,要掌握好支护的时机.⑸锚喷支护完成后,质检工程师应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喷层的厚度、锚杆的数量,并应对锚杆的抗拔力进行抽检.并如实做好锚喷施工记录.⑹掌握好二次衬砌的时间,进出口地段的二次衬砌必须尽早完成,洞身通过软弱围岩时、围岩破碎带等部位,也要尽快施工二次衬砌,有仰拱的尽快封闭,使衬砌形成整体,能有效抑制围岩的变形,保证隧道安全.5.隧道施工管理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落实责任,层层检查,强夯执行,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⑴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预防塌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任务分工表,职责清晰明确.⑵设立目标:预防塌方小组要确立活动目标或分阶段目标.并制定相应奖励和约束机制,以确保组织工作的有效运转.⑶定期召开会议:应每周进行开会,分析、研究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责任落实.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保存,以便施工中检查、总结、改进、提高.⑷加强现场的技术管理,严格按照局下发的技术管理文件要求,建立技术管理制度 ,规范技术管理,严格检查施工组织及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法.如爆破方法、支护形式等.⑸动态管理: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进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通过比较、分析、预测、纠正、检查等一系列方法,进行管理、控制、总结循环,有效实施动态管理.附表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责任人表XX隧道超前预报责任人表(XX标)制表:单位负责人:日期:注:1.由参加超前地质预报的相关单位分别填写.2.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区逐级、逐隧道填写.A级施工地质地段由项目经理包保, B级施工地质地段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总工包保,其他地段由项目部、工区负责人包保.附表2:标段超前地质预报仪器设备配备表XX标段超前地质预报仪器设备配备表附表3:XX标段XX隧道围岩变化情况统计分析表XX标段XX隧道围岩变化情况统计分析表附表4-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月报(封面格式)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月报XX铁路 XX标段(总第XX期)编制:复核:总工程师:报出日期:年月日正文包括以下内容: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开展情况;2.重大地质异常情况分类统计;3.地质预报工作小结;4.下一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计划.附表4-2: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进度月报XX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进度月报制表:复核:施工单位总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日期:附表5:重大地质异常报告表××标段隧道重大地质异常报告表制表:复核:总工程师:总监:注:异常描述中应描述探测时间、探测手段、异常发生的具体部位、异常的性质、规模,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措施.××隧道加深炮孔现场记录表施工单位:掌子面里程:司钻:工班长: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说明:钻进特征及地质情况描述:钻进特征及地质情况描述:地层岩性、钻进速度及变化情况、岩粉或混合体颜色、遇水部位、水量、水压、是否充填及充填物成分等.××隧道超前地质钻探记录表施工单位:掌子面里程:司钻:记录员:地质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说明:开钻(终孔)日期:xxx年xxx月xxx日xxx时xxx分;炮孔位置:Kxxx+xxx中心或左(右)xxx米;钻进特征及地质情况描述:钻进特征及地质情况描述:地层岩性、钻进速度及变化情况、岩粉或混合体颜色、遇水部位、水量、是否充填及充填物成分等.钻孔柱状图超前地质预报XX隧道XXXX超前探测报告(总)第xx号年月日正文:1.施工单位开展预报的结论意见2.委托的专业预报单位的开展物探结论意见3.施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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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08〕418号关于印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修订后的《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股份公司2008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周知全体员工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2、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人力资源管理假期实施办法通知抄送:本部各部门。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年12月12日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假权利、规范休假行为,加强假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休假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假期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病事假、工伤假、搬家假、路程假以及法定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员工(合同工、协议工),长期劳务派遣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年休假按《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第五条探亲假员工同亲属分居两地,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探亲范围和条件的,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探亲假:(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合并使用的一次给假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四)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半年外单位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符合1探亲条件的员工,在下半年享受探亲假待遇;下半年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的,在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待遇。

(六)新分配员工当年不享受探亲假,次年见习期(熟练期、实习期)满后可享受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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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由于出差、调配、学习、养病、生育等各种原因(调休除外)与配偶或父母连续团聚达到规定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从次年开始计算。

隧道股份员工手册(定稿)(09)

隧道股份员工手册(定稿)(09)

前言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对员工了解公司的管理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旨在向您介绍公司人事制度及规章制度,为您在职期间提供指导。

若对本手册有疑问或不解之处,请向本手册注明的解释部门咨询。

员工手册二○○六年三月上海隧道股份员工手册目录第一章企业理念第二章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三章公司标识和企业礼仪第四章公司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第五章员工职业守则第六章薪资第七章福利第八章培训第九章纪律与奖惩第十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企业理念1、企业使命:工程造福万代隧道连接未来2、企业愿景:引领隧道工程领域发展的国际一流企业3、企业精神:拼搏奉献争创一流4、企业价值观:为民造福实现自我第二章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定位和发展目标1、经营战略: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走向世界2、经营方针:以信为本、以特为主、以技夺优、以质取胜3、发展定位:三加一模式:工程建设、投资业务、先进制造业务,加现代工程服务4、发展目标: 2010 年成为国际知名的大型控股公司第三章公司标识和企业礼仪1、隧道股份司旗:以蓝色作为司旗主色调,寓意软土隧道的施工环境与江河湖海息息相关,寓示隧道员工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目标而不懈努力,寓含几代隧道人默默无闻地奉献社会,具有象蓝天、大海一样的宽广胸怀。

旗帜中央的司徽“STEC”为红色,寓含隧道员工用青春和热血谱地域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写了一部隧道发展的史诗。

3、隧道股份司歌:《蓝旗下的隧道英豪》旗帜底部金黄色的中英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字体,( 1)送走一夜浓雾,迎来漫天霞光。

隧道人(啊),拼搏奉献,既是对中央部位司徽字母的注释,又寓含着隧道股份金光灿灿的发展双手捧出城市的太阳。

立交桥,闪烁我们的青春;地下城,流前景。

动我们的向往。

蓝旗下的隧道英豪,敲响、敲响新时代的辉煌。

2、隧道股份司徽:(2)烈日点燃豪情,风雨编织理想。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日常工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日常工资管理办法

日常工资管理办法1为了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强化工资管理,充分发挥工资在生产经营中的调控和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为了强化控制体系,保证工资政策规定贯彻到底,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工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由劳资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工资分配必须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要坚持工资储备金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4工资总额:4.1单位工资总额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职工个人工资与职工劳动成果挂钩;单位工资总额增减随经济指标浮动;职工个人工资多少随岗位变动而变化。

4.2工资总额的管理。

每年初,有限公司根据各单位职工人数及岗位工资等情况将集团公司下达我公司的工资计划总额分配至所属单位执行。

各项目部管服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其成立时项目评估的结果确定并做为本项目的工资计划,且该计划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4.3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没有工资总额计划或超计划的,劳资员不得做工资分发表,单位经济效益允许,工资总额计划不够时,可按管理权限逐级申请追加计划。

4.4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后,单位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计划,减人不减工资计划。

对于每年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和安臵和复转军人等在年初下达的工资计划中已预估并计算在各单位的职工人数中。

5工资分配5.1工资分配形式:公司领导实行年薪制;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薪制;分公司机关人员及项目部管服人员实行工资总额控制、自主确定分配形式;班组人员实行定额、计件、单机单车核算分配制。

5.2在工资结算期间,单位要按效益工资的10%至15%预留储备工资,由单位统一管理,用于以丰补歉。

6工资奖金和特种津贴补贴6.1工资奖金和特种津贴补贴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即“凡纳入分配领域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项收入,都必须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发放时必须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中铁股份安全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全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全﹝2014﹞188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重大险情,坚决遏制隧道坍塌事故,2014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四部委联合颁发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规定适用于建筑领域所有隧道工程。

针对我公司在建隧道数量大、覆盖地域广、不良地质风险高、易诱发“关门”塌方、瓦斯爆炸、突泥突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恶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为更好贯彻“九条规定”,防风险、夯基础,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股份公司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与《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中条款一一对应、内容细化,是隧道施工的强制性要求,要求各单位和隧道施工项目全体管理和作业人员,深刻领会《细则》要求,把每一条细则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各单位应根据本《细则》规定,进行企业管理和隧道施工项目管控。

本实施细则在隧道施工项目落实情况须纳入各级企业组织、股份公司各督导巡视组、集团公司片区稽查队稽查范围。

发现违反,各级须依规严肃问责。

本通知须发至所有项目经理部。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中国中铁2014年12月10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15〕158号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执行《关于发布〈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隧人[2013]211号文件(简称年薪)。

二、公司对各项目经理部实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党组织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薪酬―1―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期薪,详见附件二)。

四、公司本部(不含高管人员)、指挥部(办事处)、分公司人员和项目经理部未实行期薪制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等级工资制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岗位工资,详见附件三;其中绩效工资部分,详见附件四)。

五、综合施工公司的非在岗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在岗人员生活费标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五)。

六、业主、上级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外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六)。

七、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的内部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内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七)八、公司本部、指挥部(办事处)发放的各类一次性奖励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员工在休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路程假、搬家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间,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岗期间受到经济处罚后,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休病假、事假期间,月工资总额在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后,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中铁管理制度手册

中铁管理制度手册

中铁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铁集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依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自己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四条中铁集团内部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保持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中铁集团领导层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应当保密公司业务信息和客户资料,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第八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领导和监督,服从公司决定和安排。

第九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财务纪律,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第十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包括总部和各业务部门。

第十二条中铁集团总部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十三条中铁集团各业务部门设立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四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下属部门工作报告,安排工作任务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员工应当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履行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分别予以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报送和汇报制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风险情况。

第二十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监督制度,预防和化解风险事件。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二十一条中铁集团内部单位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中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中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中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中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铁公司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广大铁路建设、运营相关领域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设立的法人资格公司。

第二条中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中铁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依法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中铁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实际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适应,并经公司内部审查和审批程序经过讨论、修订。

第五条中铁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具有权威性、有效性,员工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违反管理制度。

第六条中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公司架构和职责第七条中铁公司依法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会是中铁公司决策的最高机构,行使公司的决策权和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由公司的股东代表组成,由董事长主持。

第九条监事会是中铁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监督职能。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第十条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的经营权。

第十一条中铁公司设立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业务工作,必须加强协调合作,确保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业务的协调开展。

第十二条中铁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总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同时接受总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中铁公司各级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各部门的管理制度必须与公司的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协调。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中铁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附表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附表
附表3-1: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特殊工资(津补贴)
序 号 名称 第一类 30元/日
1 流动施工津贴
标 第二类 15元/日 17.5元/日 20元/日
适 用 地


备注
35元/日 40元/日
2 3 4 隧道津贴 5 6 7 8 9 10 中夜班津贴 矽肺病营养补贴 因工负伤住院治疗 期间膳食补贴 特殊保健津贴 特殊作业津贴 境外地区津贴 特殊地区津贴
1.本津贴指补偿员工在流动施工时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 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2.适用各类项目经理部(分部)从 川、渝、黔、滇、苏、浙、皖、湘、鄂、豫、鲁、晋、闽、吉、京、 事流动施工的员工(不含新乡分公司本部员工);3.铁路 、TBM/盾构类、公路、水电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流动施工的 津、沪、黑、冀、辽、桂、赣 员工,按第一类标准发放;3.从事市政工程(含市政TBM/ 盾构类)的人员按第二类标准发放;4.在施工过程中因工负 陕、甘、宁、内蒙、粤、琼 伤的,在医疗期内可以照发;5.片区指挥部人员按第二类 标准发放。6.按日计发;除年休假外,其他假期缺勤扣发 青、新 (下同)。
隧道1000米级以下;斜、竖井:井身井底车场,正峒500米以内。新建隧道,洞内工作人员4元/日;改建隧 1.本津贴指补偿员工在隧洞内工作时劳动消耗的工资补充 道,洞内工作人员2元/日。 形式;2.按日计发,洞内作业2小时以下不发,2-6小时按半 隧道1000米级以上;斜、竖井:井身井底车场,正峒500米以上。新建隧道,洞内工作人员8元/日;改建隧 额,缺勤扣发。 道,洞内工作人员4元/日。 中班(16:00--24:00)10元,夜班(0:00--8:00)15元 I期矽肺病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和II期矽肺病330元/月,II期矽肺加结核病和III期矽肺病420元/月,III期矽肺 加结核病540元/月。 普通伙食20元/人.日,流质(半流质)伙食25元/人.日 具备带压进仓作业资格人员给予30元/月.人特殊保健津贴,复审(体检)不合格者自第二月起停止支付。 带压进仓作业每人每班次300元,作业不足半个班次的按半个班次即50%计发,超过半个班次不足一个班次 的按一个班次计发。 每人每月50元 适用范围:清真饮食习俗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 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乌孜别克族、塔 吉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 每人每月40元 每人每月20元 执行《关于公布公司员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一次性奖励和持证津贴标准的通知》 1.本津贴指补偿员工在中夜班工作时劳动消耗的工资补充 形式;2.按班计发。 按月计发,缺勤扣发 按日计发 按月计发 按班计发 1.对因客观条件限制,单位内不能设立专灶或另备灶具做 饭,又不能回家用饭而必须在外买吃的清真饮食习俗少数 民族职工,给予的伙食补贴,2.按月计发。 按月计发 按月计发 按月计发,缺勤扣发

中铁考勤管理制度

中铁考勤管理制度

中铁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中铁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及请假等行为,确保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及实习生。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2. 根据业务需要,部分岗位需实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及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公司提前通知。

5.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 签到数据将作为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考核绩效及晋升等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45至09:15,下午12:45至13:15;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下午18:00至18:30。

-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立即完成签到。

-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报告,员工应在当日内通过书面形式(邮件、短信或纸质报告)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直接上级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 忘记签到超过当日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签到数据进行审核。

铁路休假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铁路休假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铁路休假管理制度条例范文铁路休假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员工的休假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铁路职工休假事宜,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休假是铁路职工享受法定的休息和休闲权益的重要体现,符合法律法规的休假是员工应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休假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五条休假制度应与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适应铁路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第二章休假的分类和安排第六条根据休假时长和性质,休假可以分为年休假、产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第七条年休假是指员工按照工龄和工作年限享受的法定休假。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的年休假应当与其工作年限相对应:(一)工作不满1年的员工享受5天年休假;(二)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休假;(三)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休假;(四)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休假。

第八条产假是女性员工因怀孕、分娩等原因休假的权利。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女性员工享受产假的时长为:(一)七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98天产假;(二)不满七个月的员工享受原则上应享受产假的时长。

第九条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假的权利。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享受病假的时长为:(一)怀孕女职工在孕期享受请假权益;(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的,应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条;(三)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第十条探亲假是指员工为了探望亲属而请假的权利。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探亲假的时长为:(一)员工未婚、已婚且不夫妻同行享受5天探亲假;(二)员工已婚、夫妻同行享受10天探亲假。

第十一条婚丧假是指员工因结婚或亲人丧失而请假的权利。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婚丧假的时长为:(一)结婚员工享受3天婚假;(二)一级亲属丧失员工享受3天婚假;(三)二级亲属丧失员工享受两天婚假。

第三章休假的申请和批准第十二条员工提出休假申请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

节假日期间施工报备制度

节假日期间施工报备制度

节假日期间施工报备制度一、前言为规范节假日期间项目部的施工行为,确保工程项目在保障安全、减少扰民、遵守环保规定的同时,合理利用假期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特制定本项目节假日期间施工报备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施工单位在节假日期间的施工申请、审批、监管等流程,以实现科学、有序、合规的施工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节、劳动节、中秋节等)计划进行施工活动的情况。

三、施工报备流程1. 提前申报:分包单位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项目工程部门提交《节假日施工申请表》,详细说明本单位的施工内容、时间安排、施工人员、设备配置、安全管控措施、值班管理人员等信息。

2. 计划审核:项目工程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项目技术部、安全部、质量部进行审查,重点评估其施工中的安全管控措施。

对于可能存在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征询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公司的意见。

3. 公示计划:经审核通过的节假日期间施工计划,由项目工程部门在XXX中进行发布公示。

明确允许施工的时间段、施工要求及监管措施。

四、施工要求与监管1. 施工时间: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假日施工申请表》中的时间段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

2.安全管理:①带班生产,分包单位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安全员及项目经理需在场带班生产。

因事外出需向项目部生产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管理人员负责外出期间的日常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法规和环保标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安全教育,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节假日期间组织本单位全体作业人员每日开展班前晨会,教育照片附上水印在XXX按时上传,并做好班前教育记录。

③动火作业,节假日期间所有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动火证作业有效时间8h,动火证需经总包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④安全巡查,节假日期间早中晚薄弱时间段进行巡场,由总包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值班人员参加,巡查的问题相应分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整改。

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隧安质〔2019〕3号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分公司、片区指挥部、A类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的系统管理,加强对各系统的管理履责督促,强化子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片区指挥部对项目的监管能力,更好地促进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责水平,特修订了《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并经集团公司2018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原《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管理办法》(隧安质【2013】7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月7日- 1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管能力,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满足各类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常态化稽查需要,加强质量安全环保风险卡控,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稽查工作的任务是对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个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进行履职稽查。

通过履职稽查和责任追究,强制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职权:现场检查、管理核查、整改督导、现场处置。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定位:根据目的和对象不同,分为全面稽查、专项稽查、整改稽查、帮扶稽查、提升稽查、蹲守稽查。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有理有据,严格追责”的原则。

稽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2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项目必须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稽查工作。

中铁工程局的休假制度规定

中铁工程局的休假制度规定

中铁工程局的休假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铁工程局员工的休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铁工程局相关规定,制定本休假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工程局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合同制、临时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中铁工程局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假期,注重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合理享受休假权益。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五条中铁工程局员工的休假主要分为法定休假和福利休假。

第六条法定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休假以及其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

第七条福利休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流产假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休假。

第八条具体休假类型和时长详见中铁工程局《员工福利手册》。

第九条员工在享受休假时,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休假申请,并经过公司批准。

第十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三章休假申请和批准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提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并填写《休假申请表》,并由直接主管审批签字。

第十二条休假属于带薪年休假的,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申请;非带薪的休假,应当提前至少一周申请。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在员工提交休假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公司接到员工休假申请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不得以个人特别情况为由拒绝合理休假。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假期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休假时工作任务得到合理安排。

第四章休假薪酬第十六条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按照正常工资发放标准领取薪酬。

第十七条其他休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资发放。

第十八条出现未休年休假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休或者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未能休假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员工在休假期间有加班情况,公司应当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员工进行通知。

中国铁建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中国铁建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铁建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休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四条公司员工休假分为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调休等。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休息权利。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确定。

第七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可申请事假,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和医疗证明确定。

第九条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享有产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探亲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探望直系亲属,可申请探亲假,具体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调休:员工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调休,调休时间不得超过原休假时间。

第三章休假审批第十四条员工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休假手续。

第十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休假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六条休假审批权限如下:(一)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审批本部门员工休假申请;(二)人力资源部审批权限:审批公司级重要员工休假申请;(三)公司领导审批权限: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休假申请。

第四章休假工资及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员工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员工本人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九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分包行为,对工程分包实施精细化管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工程分包行为。

第三条分包管理原则实行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禁止工程大包、规范专业分包、推进工序分包;积极培育有实力、讲诚信的核心型、紧密型分包单位,合理控制使用分包单位数量;专人管理,多方参与,集中管控,相互监督,责任追究。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定义发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业主,通常为公司内部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通常为公司外部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分包:包含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系发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专业分包系发包单位在根据主承包合同约定或争得总业主同意后,将所承包工程任务中的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的外部施工单位。

竞标:指组织邀请3家及以上分包工程投标人,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发包单位要求及安排,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书,经发包单位综合评估后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议标:指组织邀请2家及以上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由发包单位与投标人直接就分包工程合同事项进行谈判协商直接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主承包合同:指公司与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准入:按照《中铁隧道集团工程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过评价和审核合格后,在集团公司备案,有资格承包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包工程的过程。

第三章管理和审批权限第五条公司的管理审批权限(一)工程分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授权均由公司最终审批。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及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制度,更好地发挥工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贯彻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资制度改革精神,结合三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生产实际情况,以员工岗位责任轻重、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繁简为基本要素,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工资水平,适当拉开岗位差距,真正体现员工收入与个人贡献、企业效益的一致。

第三条实施本《本法》前提是做好定岗定员,对员工所任岗位进行评价,定岗定员必须做到因事设岗,按需定员,真正实现精干高效,岗位分析采取岗位系数的方式,按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生产岗位的不同特点,有区别有重点的从岗位责任轻重、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等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价,再按高、中、初进行岗位排序,拉开档距,合理确定岗位档别、系数。

并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机关各部(室)及附属机构、社管中心、公安分处及片区指挥部、项目部、分公司、工区、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设备物资中心的在岗员工,各单位根据《办法》原则,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处批准后执行。

生活服务公司、医院、四川办事组、贵阳服务部、工地小学、体育用品厂等由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工资管理办法,报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第五条基本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二、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原则。

三、坚持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

工资制度改革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人事、用工管理制度等紧密结合起来,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真正体现员工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档次能高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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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08〕418号关于印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修订后的《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股份公司2008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周知全体员工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2、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抄送:本部各部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年12月12日发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假权利、规范休假行为,加强假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休假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假期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病事假、工伤假、搬家假、路程假以及法定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员工(合同工、协议工),长期劳务派遣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年休假按《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第五条探亲假员工同亲属分居两地,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探亲范围和条件的,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探亲假:(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合并使用的一次给假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四)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半年外单位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在下半年享受探亲假待遇;下半年调入及因员工调动工作造成分居的,在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待遇。

(六)新分配员工当年不享受探亲假,次年见习期(熟练期、实习期)满后可享受探亲假。

因个人原因延长见习期(熟练期、实习期)的,待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假。

(七)由于出差、调配、学习、养病、生育等各种原因(调休除外)与配偶或父母连续团聚达到规定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从次年开始计算。

(八)因工作需要本人不能休探亲假的,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其配偶或父(母)可到员工工作地返探亲相应的假期时间,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一次返探亲往返路费,员工不再享受相应的探亲假。

(九)探亲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如经单位领导批准分次使用的,其探亲路程假和探亲路费每年只限一次。

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休假的,可跨一个年度使用探亲假。

(十)休探亲假期间患病的,不另给病假。

探亲期满后,因急、重病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必须持有当地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对超过的天数按病假办理。

第六条婚假员工在工作地区结婚,给予3天婚假;如双方不在一地,需到外地结婚时,另按往返路程所需天数给予路程假(利用探亲假在探亲地点结婚时,不另给路程假)。

实行晚婚的(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除以上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

第七条丧假员工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员工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丧假;如在外地治丧时,另按往返路程所需天数给予路程假。

员工的公婆、岳父母在员工工作地区死亡,需要员工办理后事的,给予3天丧假(在外地治丧不给丧假)。

第八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实行晚育的(女方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以上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0天产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经计生部门批准取出节育器,休息1天;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 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人工流产(上节育器),休息15天;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九条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须持有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十条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填写请假单,交主管领导审批。

指挥部、办事处、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可审批20天以内事假,超过20天的事假,报人力部审批。

第十一条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实行工伤假期。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并通知工伤员工。

第十二条搬家假员工调动工作后,需将原居住地的同居亲属由外地迁到本地 时,给予不超过6天的搬家假,并另按路途所需天数给予路程假。

第十三条路程假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搬家假时,可同时享 受路程假。

乘坐火车(普通快车)满12个小时加算一天路程假, 乘坐汽车(普通汽车)满 8小时加算一天路程假,中转滞留满 8 小时加算一天路程假。

第十四条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1、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 青年节(5月4 日): 28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假日放 假。

(四)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3、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放假 (农历清明当日); (5月1日); (农历端午当日); (农历中秋当日); (10月1日、2日、3日)。

中秋节: 国庆节: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五)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按在岗员工支付工资报酬。

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员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其他有关规定(一)各类有薪假期除年休假外,其余均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日。

(二)请假员工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休假申请单》按批准权限报批。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及时用电话、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人事部门,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三)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先到人事部门销假,填写《销假单》办理销假手续。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原《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管理实施办法》(隧股人[2004]113号)中的假期规定、以及《关于假期制度的补充规定》(隧股人[2005]210 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维护员工合法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依法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保障员工年休假休息的权利,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与股份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

第二章假期及休假规定第四条员工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累计工作年限指员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累计工作时间。

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精确到月,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满101年、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及国家规定其他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二)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 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时间满2 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七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在一个年度内不能安排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好员工年休假休息,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或者安排休部分年休假。

第九条对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或在休年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中断休假且当年未能安排补休的员工,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未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日工资收入按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确定。

月工资指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章休假程序第十条由单位(部门)安排员工休假的,由单位(部门)填写《年休假通知单》通知本人,本人持通知单到人事部门审核登记后,交考勤员附于考勤表后。

第十一条由员工申请年休假休息的办理工作程序如下:(一)员工本人填写《休假申请单》;(二)由员工本人到人事部门核定休假天数;(三)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四)将填写完整的《休假申请单》交考勤员记工;(五)休假后,填写《销假单》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六)将填写完整的《销假单》交考勤员记工。

第十二条员工年休假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一)股份公司本部1、股份公司正职休假,分别报请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

2、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休假,由董事长批准;3、股份公司监事休假,由监事会主席批准;4、股份公司副职休假,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批准;5、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各部门正职及相当职别人员休假,由分管领导批准;6、各部门副职及其他人员休假,由部门正职(负责人)批准。

(二)股份公司各指挥部、办事处、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员工休假,由各单位比照以上原则制定具体休假程序。

但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正职(含常务副职)休假须首先经片区指挥长同意后,再分别报请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凡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或未休满的年休假需要给予员工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员工本人填写《未休年休假待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次年3月底前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对假期进行集中核定、注销并确定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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