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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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办发〔2009〕23号)和省编委《关于太原市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审核确认的通知》(晋编字〔2011〕28号),设置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研究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部署及市情实际、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综合研究。

(三)定期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发展前景和趋势,对宏观经济调控提出意见建议。

(四)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投资结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五)组织开展或接受委托参与县(市、区)及部门发展规划、重要项目研究论证。

(六)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市人大、市政协及政府其他部门委托的政策咨询研究任务。

(八)组织举办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研讨会、讲座、培训活动,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及其有关部门重大课题研究。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支部。

(一)综合处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事、劳资、行文、收发、机要、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财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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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管理研究处

承担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及职称评聘有关事宜,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项目申请、经费安排、成果申报、成果鉴定,组织学术研讨、学术交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国内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的通联工作,国际有关组织援助项目及国内对口相关机构通联工作;编发《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等内部刊物,管理图书资料,承担有关研究工作。

(三)经济运行研究处

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向市人大提交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及发展预测报告;研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等问题。

(四)产业经济研究处

结合全市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全市各主要产业发展情况,提出产业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建议。

(五)财金投资研究处

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审计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模式;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投融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和企业融资创新方法。

(六)社会发展研究处

研究科技、教育、文化、人口等社会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问题。

(七)环境资源研究处

研究可持续发展条件下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问题。

(八)农村发展研究处

研究农村区域发展问题。

(九)城市发展研究处

研究城市发展问题、国内外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6名(含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职数16名,其中:正科10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6名。

四、其他有关事项

自发文之日起,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定机构编制事项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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