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核算业务处理流程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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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中心与基层供电单位营销接口核心业务流程细节说明

抄本卡片管理流程

一、纸质抄卡以及其他抄表工具管理

1、基层供电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有纸质抄本卡片的立卡、建卡、过卡、抄录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负责本单位所有纸质抄表卡片及其他抄表工具的发放、流转、保管、销毁的全过程管理。

2、如电费管理中心需查询纸质抄卡,由电费管理中心用传真告知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应即时(最迟不超过二日)将相应抄卡复印传真至电费管理中心。

二、系统抄本的管理

1、基层供电单位负责系统抄本卡片的各批次创建、删除。

2、基层供电单位负责各批次系统抄卡表码的录入、修改、提交;负责表码核对等抄、录质量的自查;负责现场异常情况的电子记录(抄表日志)。

3、基层供电单位应在抄表例日后2日内将表码录入系统并提交至核算环节。

4、抄表员提交表本后需修改表码时,由抄表员通过“事务工作票”提出申请,电费管理中心同意的,1个工作日将表本退回;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

5、电费管理中心负责系统抄卡的计算、复核、发行工作;负责核算异常情况的反馈。

供用电合同传递流程

1、基层供电单位将签(修)订的新装、变更的专变客户供用电合同,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传真至电费管理中心。

2、基层供电单位不及时传递新装、变更客户的有效合同,影响电费管理中心电费发行,由此引起的营销、服务事故由基层供电单位负责。

3、各基层供电单位在月末将本月传递过来的合同进行统计并生成合同目录表,由电费管理员传递至电费管理中心双方签字认可。

电费发行流程

电费发行工作根据客户当月实际情况分为:无异常客户发行流程、复核异常记录处理工作流程、退补类客户处理流程、变更类客户处理流程等四个子流程:

一、无异常客户发行流程

电费管理中心结算依据为:交接时经签字确认的供用电合同复印件;变更、新增供用电合同传真件;系统中录入的表码;系统中经流程归档的各类结算参数。

1、对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的、流程及计算无异常的、电量电费波动率低于30%的非抄零公变客户,电费中心在系统抄卡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核算并发行电费。

2、对按规定及时提交的、核查无异常的专变客户,电费管理中心在系统抄卡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行电费。

3、对未按规定日期提交的系统抄卡,复核发行日期顺延。

4、基层供电单位可对应发行而未发行抄本提出查询并记录,督促电费管理中心及时发行抄本。

二、复核异常记录处理工作说明

1、公变客户:电费管理中心复核员根据规定的波动率(30%)对公变抄本进行核查,对本月电量电费较前三月平均电量电费上下浮动大于30%以及本月抄零及未抄客户,出具“电量电费浮动异常客户明细表”、“抄零、未抄客户明细表”,通过OA传递至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基层供电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复核员根据反馈意见,且在系统数据处理到位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行电费。月底双方对所有反馈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2、专变客户:电费管理中心复核员对专变客户进行核查,有异常时在系统中填写“事务工作票”发送至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其中表码异常在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其他异常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复核员根据反馈意见,对事务工作票进行“结束”处理,且在系统数据处理到位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行电费。

3、未按规定时限反馈并处理的异常客户,发行日期顺延。

4、电费管理中心不直接与客户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对异常情况,一切异常情况填写异常情况单交由基层供电单位负责处理。

5、电费管理中心复核员不进行任何影响电费结算的系统参数修

改。

通用退补类工单处理流程

一、各类退补流程

1、电价政策调整、低保减免、上级部门批示、故障处理、基层供电单位引起的营销差错等引发的退补,由基层供电单位直接经营销信息系统发起退补流程(禁止使用纸质或OA工单交电费管理中心处理),按抄收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发送至电费管理中心进行操作、归档。退补原始数据、退补方法、退补结果的正确性由基层供电单位负责审核,退补操作由电费管理中心负责。

2、营销信息系统错误、复核不到位引发的退补,由电费管理中心复核员发起退补流程,经本单位审批后发送至基层供电单位进行审核,发送至电费管理中心,由电费管理中心进行操作、归档。并电话通知基层供电单位创建该批次电子抄本,录入表码后提交。退补原始数据、退补方法、退补结果的正确性由电费管理中心负责审核。

3、计量所发现计量故障需进行电量退补时,由计量所发起退补流程,经本单位审批后发送至基层供电单位进行审核,基层供电单位对原始数据正确性进行审核后发送至电费管理中心,由电费管理中心进行操作归档。并电话通知基层供电单位创建该批次电子抄本,录入表码后提交。退补原始数据、退补方法、退补结果的正确性由计量所负责审核。退补操作由电费管理中心负责。

4、计量所发现计量故障需进行电费退补时,由计量所发起“事

务工作票”至基层供电单位,基层供电单位据此发起退补流程,按抄收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发送至电费管理中心进行操作、归档,并电话通知基层供电单位创建该批次电子抄本,录入表码后提交。退补依据由计量所提供并负责,原始数据、退补方法、退补结果的正确性由基层供电单位负责审核,退补操作由电费管理中心负责。

5、市局稽查部发现营销差错或违约用电而需进行电量电费的退补时,由稽查部发起的退补流程,经稽查部负责人审批后发送至基层供电单位审核,基层供电单位对原始数据正确性进行审核后发送至电费管理中心,由电费管理中心进行操作、归档。并电话通知基层供电单位创建该批次电子抄本,录入表码后提交。退补原始数据、退补方法、退补结果的正确性由稽查部负责审核。退补操作由电费管理中心负责。

二、退补原始资料的流转

1、由各单位发起的退补流程的原始纸质依据都必须传送至基层供电单位归档,双方签字认可。

2、每月月末,电费管理中心分基层供电单位统计本月已完成的退补电量电费的明细表交基层供电单位,基层供电单位据此传递退补电量电费的原始依据的复印件给电费管理中心,双方签字认可。

三、其他

1、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应每日向电费管理中心复核员出具基层供电单位正在进行退补流程的客户明细(通过OA文档及时通知复核员在建退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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