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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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项目的维护及支持服务,乙方有意愿且有能力提供该项服务,且具备专业的服务资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恪守执行。
1、合同范围
1.1维保标的:;
1.2维保标的所在地:;
1.3维保内容:
1.3.1热线支持服务:【】x【】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号码:;
1.3.2现场支持服务:;
1.3.3远程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远程电话提供产品咨询及技术咨询、指导操作;
【划线内容可跟进实际调整】
1.3.4故障诊断与修复服务:远程或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并修复;
1.3.5硬件维修/替换服务:免费维修或替换故障设备;
1.3.6基本系统维护服务:远程或现场系统维护服务;
1.3.7备品备件服务:备用件支持,当维保标的硬件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时,免费提供备件更换;
1.3.8维护记录建档及总结报告:建立维护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次维护及故障维修内容,提供年度总结
报告;
1.3.9原厂版本更新及升级服务:;
1.3.10其他:。
2、服务要求
2.1服务作业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
2.2确保维保标的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安全、可靠、稳定、持续运行,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
与要求;
2.3服务响应时间:
2.3.1远程技术咨询与指导:
2.3.2维保标的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个小时内修复。超过【】个小时内仍未能恢复正常的,乙方应免费提供备件供甲方使用。
3、服务期限
3.1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终止。
3.2服务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寄出之日起算至第
【30】日即告终止。服务费用计至终止日,甲方已支付的未满期费用,乙方于终止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该提前终止,不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4、服务费用
4.1金额:就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总费用为元(大写:人民
币元,已含【】% 税)。该金额已涵盖完成约定服务内容所需设备、材料及人工等一切费用及税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
4.2支付时间:(可据实修改)
4.2.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即人民币元;
4.2.2 服务期届满,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议的,
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即人民币元。
4.2.3服务期满【】个月,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维保标的正常运转无异常,双方无争
议的,甲方于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之【】%,即人民币元;
4.3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勾选,可全选)
□乙方同意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承兑期限为6个月。
A当期实际支付承兑不足6个月时,以所短天数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承兑贴息,由乙方承担。
B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当期款项时,乙方可拒绝承担当期款项中涉及的承兑贴息费用。
□以电汇形式支付。
4.4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相关款项;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
法令法规要求造成甲方之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税款损失,行政主管单位行政查处损失等)。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个月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的,视作乙方放弃该笔货款,甲方不再有支付义务。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为乙方服务工作提供便利;
5.2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和整改要求;
5.3甲方对乙方指派之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
5.4在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条件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积极采纳甲方在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处理甲方提出的
投诉。对甲方不满意之处,乙方应及时整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6.2乙方应自备完成维保服务所需工具、备件等,所指派服务人员应已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服务所需专
业知识及专业能力,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6.3乙方应合法用工,所指派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聘雇关系,因服务人员引发之一切纠纷
(含劳资争议、工伤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6.4乙方所指派服务人员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安全规范,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
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其劳动关系所属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以及承担全部费用,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5如维保服务需要服务人员进入甲方场所的,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洁,进入甲方场
所应佩带甲方的出入证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随便离开服务区域或进入与服务内容无关的场所,不得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6.6因乙方维保服务质量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或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
产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6.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