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农商行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操作行为。
防范和化解各类经营风险,保证农商行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利用第一、二季度和本次第三、四季度检查结果,并结结合今年保证贷款、大额贷款、按揭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重庆市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支行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内控制度大检查,对全区分理处(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保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以衡量区支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建全程度和有效性,找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措施,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农村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1、检查对象:除城区5个网点(营业部、城郊、城南、大西门、几江)外,其他需检查80个分理处(部);2、检查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检查日,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1、制度建设评价方面。
(1)学习方面,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组织员工,每月学习一次,时间不得少于二小时)。
评价方法:一是检查被评价网点的学习记录情况;二是抽查3名员工的学习记录情况,单位与员工学习记录相互核对,看是否相符,看有无应付检查的情况(要求抽查学习农商行新文件9月份学习记录)。
(2)收发文管理。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文件及邮件,提供评价期内的《收文登记簿》与上级下发的文件相符。
评价方法:一是检查是否建立收、发文登记簿;二是是否序时登记;三是《收发文登记簿》与上级下发文件是否相符;四是是否按收、发文登记簿数量年终清理装订归档(要求抽查11月份)。
(3)工作月报制度管理。
检查是否坚持月报制度,是否有迟报漏报现象,上报时间以邮件为准(要求全年检查)。
(4)邮件管理。
检查是否落实专人每日定时接收邮件,并落实承办。
是否对邮件实行专夹保管,年终装订归档。
(5)劳动组合方面。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试行评价办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培训讲义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试行评价办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培训讲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试行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保护银行利益和客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试行评价办法适用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应当综合运用自评、内评、外评等方法,全面评估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应当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评价结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评价组织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明确评价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明确评价的范围、对象和方法,制定评价计划,并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
第七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应当进行交叉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评价流程第八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按照自评、内评、外评的顺序进行。
第九条自评阶段,商业银行应当通过自行开展评价活动,分析和评估自身的内部控制情况。
第十条内评阶段,商业银行应当由内部评价人员对银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外评阶段,商业银行应当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银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形成评价报告。
第四章结果应用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弥补内部控制的不足,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相关机构,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将评价结果作为内部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引言第一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自身特点,通过组织、制度、方法和技术手段等全面和有序地管理风险和保护资产的体系。
第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根据银行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科学确定控制目标、控制方法和控制措施,力求做到合理、有效、可行。
农商行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模版

农商行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提升全省农商行的内控管理水平,全面促动“大案防、大联动”机制的深入形成,进一步激发系统上下防案控险的内生动力,确保全年案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省联社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农商行案防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案防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采用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总体评价与条线评价相结合、防控过程与防控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分为对条线考评与对各办事处(市联社)考评两个层面,督促各条线与各办事处(市联社)落实案防责任,提升案防质效,有效解决消极、松懈、偏差倾向。
第三条案件防控考核评价工作由省联社案治办抽调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统筹实施。
考评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半年考评一次。
第二章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第四条案件防控工作组织(占总体权重分的10%)。
通过评价各条线与办事处(市联社)案件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部署等内容,建立健全“双线”案件防控工作组织架构。
如未建立案件防控工作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则此单项考评不得分。
(一)组织领导。
是否根据省联社《案防工作规则》要求,建立健全案防领导机构,逐级明确辖区及条线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双线”问责、逐级落实的案防体系。
(二)责任落实。
是否详尽明确部门、岗位案防联防责任、条线责任、分级责任与主体责任,并分岗位、依职责签订《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覆盖全机构、全业务、全人员的案防责任分层传导、分解落实的案防格局。
(三)工作部署。
是否召开全年案防工作会议,对辖区全年案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否按季组织召开案防分析会,对当前案防工作进行分析;是否定期召开案防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及时安排;辖区及条线主要领导是否参加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案防工作。
第五条案件防控工作质量(占总体权重分的20%)。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各种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本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二)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避免无意识地面对风险,保护资产安全;(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和可靠;(五)确保本行经营管理符合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
第四条内部控制应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包括:(一)内部控制应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有据可查;(二)内部控制应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在经营管理中,尤其是设立新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均应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三)内部控制应具有高度权威性,本行内部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具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五)内部控制应与本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第二章内部控制环境第五条公司治理建立和健全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
第九条授权控制实行统一的法人管理和分级的授权控制体系。
(一)实行统一的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高级管理层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二)根据本行职能管理部门和各支行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区域经济环境和业务发展需求,由高级管理层授予本行职能管理部门或各支行不同的经营管理权限,并根据情况变化予以调整;(三)本行职能管理部门或各支行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内部分工和实际需要,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进行向下转授权;(四)授权须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XXXXXX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XXXXXX(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证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评估、测试和分析的系统性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
过程评价侧重对内部控制过程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第三条本行内部控制体系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五个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过程构成。
第四条本行应建立并保持系统的、透明的、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活动与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第五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由审计部与合规部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应经过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第七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是通过评价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促使本行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
具体评价目标如下:(一)促进本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审慎经营原则;(二)促进本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三)促进本行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四)促进本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五)促进本行在出现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宁城农商银行制度后评价管理办法

宁城农商银行制度后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城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制度管理,保证制度的质量和效力,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本行为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则、准则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后评价是指本行对各类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进行检验评估,适时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废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部门及支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风险合规部门是本机构各项制度的牵头评价部门,负责组织制度后评价,提出评价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第六条各业务条线部门和各管理部门是本部门制度后评价的主体,根据外部要求及自身需要,对制度实施后评价,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本专业条线的制度。
第三章后评价内容第七条后评价主要从制度的健全性、统一性、完整性、有效性等四个方面对制度实施评价。
(一)健全性。
评价各业务、管理条线操作、管理、监督、问责、考核等内容是否健全,是否能覆盖本专业、本条线所有环节、部位的管控要求,是否在某一领域、某一业务、管理条线存在制度缺失问题。
(二)统一性。
评价各业务、管理条线之间,以及业务、管理条线内部之间的制度是否存在重复、交叉或矛盾问题。
(三)完整性。
评价业务操作流程、管理流程、监督、问责、风险点等内容,是否存在流程和条款不明确、内容不完善、操作不顺畅、管控要求不具体、风险点不明确或其他漏洞问题,单项制度中是否存在管理和控制盲点.(四)有效性。
现行制度是否存在内容、要求与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监管要求不符或过时,以及与业务发展要求不适应的问题。
第四章后评价方式和来源第八条制度后评价采取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两种方式。
(一)定期评价.每年7月到9月,由风险合规部门组织,确定评价标准和范围,各部室对本业务、管理条线制度进行梳理,提出评价意见,出具部门评价报告,提交风险合规部门审核,风险合规部门根据评价结果,统一出具评价报告,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上审议通过,报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及时报送自治区联社及属地监管部门。
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内控评价考核管路办法安全保卫部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内控评价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AB]ⅩⅩ--015编制部门:安全保卫部版次号: A/0生效日期:ⅩⅩ年 1月1 日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组织职责 (4)第三章评价内容 (4)第四章评价方法 (7)第五章评价时间 (10)第六章评价方式 (10)第七章附则 (10)附件: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内控评价表 (11)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级机构安全保卫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控评价考核的目的,就是督促各分支机构管好本单位的“枪、弹、车、库、门、人”,抓好员工安全教育,促使各机构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好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三条总行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内控评价》的考核工作,每半年对所辖网点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基础工资挂钩。
第四条安全保卫内控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百分制,90分(含)至100分为合格单位;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第五条内控评价结果与部门基础工资挂钩,内控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按照基础工资基数上浮5%执行;内控评价等级为良好的,执行基础工资基数;内控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按照基础工资基数下浮5%执行。
第三章评价内容第六条否决项一、发生盗抢、交通、火灾等重大事故(案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实行“一票否决”,安保内控评价为“0”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0分。
二、发生涉枪事件(案件)的,安保内控评价为“0”分。
第七条打分项一、枪支弹药(共15分,10个评价点,每个评价点为1.5分)1、严格执行枪支管理和使用规定;2、双人管枪,枪弹分存保管;3、枪支有枪证,持枪人员有持枪证;4、枪支在标准枪柜中保管;5、按规定办理枪支交接手续;6、按规定及时擦拭保养枪支;7、按规定标准配备子弹数量;8、建立枪支档案并妥善保管9、封存在各联社的枪支要在属地公安机关备案;10、横向调配的枪支要在各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应的调配手续。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附件2:XX农商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三章内部评级流程第四章内部评级应用第五章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第六章内部评级报告体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本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以下简称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以下简称零售风险暴露)。
通过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各相关主体职责、关键定义、模型设计原则、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能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准确量化风险。
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治理)架构:保证内部评级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
(二)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标准:将非零售风险暴露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划入相应的风险级别,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入相应的资产池。
(三)风险参数的量化: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等风险参数。
(四)内部评级的流程:保证内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内部评级应用:包括应用的范围和应用要求,其中应用范围包括核心应用和高级应用两部分。
(六)内部评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确保内部评级体系运行情况能及时有效传达。
(七)信息和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处理内部评级相关信息,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参数量化提供支持。
(八)文档管理:保证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和建设过程能得到有效的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机构和第三方对其进行检查。
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四条本行已通过《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明确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中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可参见相关政策文件。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一、前言为提高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防范各类风险,保障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特制订此《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所有程序和步骤。
三、评价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我行业务活动的部门、岗位、人员和制度。
四、评价手段以自评和内部审查、外部审查相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我行内部控制评价。
五、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分自评和审查两个阶段。
1. 自评阶段(1)明确评价范围和标准我行应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包括控制目标、控制活动、控制流程、风险评估及监控机制等。
(2)评估内部控制各事业线需按照自评标准对其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和环节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估,评估结果应以内部控制缺陷清单的形式明确列出。
(3)制定改进措施针对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各事业线应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改进目标、计划、流程、责任人和时间表。
(4)汇总归档各事业线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清单、改进措施计划及执行情况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供后续审查使用。
2. 审查阶段(1)内部审查内审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各个事业线进行内部审查,以发现潜在的控制缺陷、合规风险等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给各事业线。
(2)外部审查我行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外部审查工作,以进一步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问题和合规风险。
六、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形成一份综合性的评价报告,其中将包括各业务范围和环节的评估结果、改进措施、监控计划和执行情况等。
七、定期反馈我行将在每季度向上级主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定期反馈内部控制评估结果,及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和汇报。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有效。
修订标准由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提出,经风险与合规管理部门审批后施行。
以上为《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经过严格的自评和审查,我行将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合规运营。
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模版

xx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稳健运行,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评价是指总行以现场检查的形式,按现场检查的程序,通过查阅资料、座谈提问、质询、测试等方法,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包括总行职能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各类检查),对辖内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认定、评分和划分等级。
内控制度评价原则上每年1次(对上年度评价)。
第二章评价原则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须综合考虑涉及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
(二)审慎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以审慎经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经营管理能否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权力是否都受内部控制的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第三章评价项目第六条内控制度评价项目包括经营决策管理、信贷业务、会计出纳业务、资金营运业务、中间业务、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安全保卫等7个方面。
第七条经营决策管理1、是否建立支行行务会议、贷审小组、财务小组等会议制度;2、是否建立分级授权制度;3、是否建立年度管理质量考核制度;4、行务会议是否按规定召开;5、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讨论与审批;6、对有关人员的授权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对授权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监控;7、对员工岗位责任制是否按月考核,考核、奖惩是否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员工培训、业务测试是否按要求进行;8、主办会计、账务组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问题,是否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回顾和检查;9、是否经常组织风险预案的演练;10、被评价机构高管人员的经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是否能体现审慎经营理念,是否重视员工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形成全体员工自觉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2月12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 (2)第二章组织职责 (3)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原则和内容 (3)第一节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3)第二节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原则 (4)第三节评价内容 (4)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 (5)第五章评价标准和评价等级 (5)第六章组织和实施 (7)第七章罚则 (7)第八章附则 (7)附件: (8)附件1.《内部控制综合评价表》 (9)附件2.《分支行内部控制评价表》 (24)附件3.《信贷业务内部控制评价表》 (35)附件4.《财会业务内部控制评价表》 (41)附件5.《信息管理内部控制评价表》 (48)附件6.《总行部室内部控制问卷调查表》 (51)附件7.《分支行内部控制问卷调查表》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促进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及下设职能部室和经营机构的内部控制评价的管理。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是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而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
具体包括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内控体系要素的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体系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行级领导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第六条各分支行、总行各部室负责建立并保持系统、透明、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或当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附件2:XX农商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三章内部评级流程第四章内部评级应用第五章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第六章内部评级报告体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本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以下简称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以下简称零售风险暴露)。
通过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各相关主体职责、关键定义、模型设计原则、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能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准确量化风险。
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治理)架构:保证内部评级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
(二)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标准:将非零售风险暴露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划入相应的风险级别,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入相应的资产池。
(三)风险参数的量化: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等风险参数。
(四)内部评级的流程:保证内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内部评级应用:包括应用的范围和应用要求,其中应用范围包括核心应用和高级应用两部分。
(六)内部评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确保内部评级体系运行情况能及时有效传达。
(七)信息和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处理内部评级相关信息,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参数量化提供支持。
(八)文档管理:保证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和建设过程能得到有效的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机构和第三方对其进行检查。
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四条本行已通过《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明确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中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可参见相关政策文件。
农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模版

农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商行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全省农商行风险管控水平和合规经营能力,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省联社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综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全省县级行社内控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调查、测试、分析、评估,揭示农商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设计缺陷、风险漏洞,评价内部控制流程合理性、资产安全、控制效果、信息真实等方面的实现程度和效果,客观反映农商行内部控制实际水平,准确划分各县级行社内部控制风险等级,真实掌握辖内经营风险状况。
第四条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范围应渗透覆盖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覆盖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统一性原则。
评价应保持目标、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的一致,确保评价过程准确以及评价结果客观、可比。
(三)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状况。
(四)重要性原则。
评价应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操作环节的控制过程进行重点查验,根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评价重点。
(五)及时性原则。
评价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评价。
(六)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静态评估与动态监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过程符合性测试与随机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七)保密性原则。
内控评价报告作为重要资料和数据,未经理(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和披露。
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期间为评价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
当辖内发生重大处置、重大营运方法改变等情况时,应及时根据业务风险大小和重要性程度,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单项评价。
XXX银行内控考核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银行XXXX年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XXXX年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内控制度执行、检查、监督力度,提高内控的有效性,牢固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根据董事会《XXX银行XXXX年度工作指引》,继续对我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上级部门检查情况在本考核办法范围内。
本考核办法全部为扣分项目,每项可累计扣分。
本考核内容得分情况将作为年末各支行内控评价的依据。
一、案防要求(一)各支行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员工进行案防教育,组织召开案件风险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
(二)各支行负责人每季不定期对易发案件业务环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
(三)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行为失范排查,并做好记录,每半年报送排查情况表和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
(四)每半年对案件风险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并对排查出有不良和异常行为的重要岗位员工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半年报送排查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
(五)支行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应执行轮岗、休假制度,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
二、基本制度(一)重要空白凭证管理1、重要空白凭证要专人专库管理,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
2、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登记簿、表外科目要相符,如发现一处不符的扣2分,多处累计扣分。
3、重要空白凭证应按规定进行领用、出售、登记、使用、保管、交接、作废、上缴,柜员请、休假要将管理的凭证上交,如发现一处未按规定办理的扣2分,多处累计扣分。
4、作废、销户收回的银行卡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保管、上缴,未按规定办理一处扣1分,多处累计扣分。
(二)双人查库制度1、行长每月不定期查库一次,并做好查库记录,如发现未查库或查库时有问题而未发现的扣5分,多次累计扣分。
2、副行长每月不定期查库一次,并做好查库记录,如发现未查库或查库时有问题而未发现的扣5分,多次累计扣分。
3、运营主管每月不定期查库一次,并做好查库记录,如发现未查库或查库时有问题而未发现的扣3分,多次累计扣分。
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按照XX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为健全我行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制定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
具体如下:一、评价目标促进XX银行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促进我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意识,推动持续稳健发展。
二、评价对象各行部。
三、评价范围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第三章评价内容对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我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必要时向前、向后追溯。
四、评价时间初评时间:XX年12月4日至XX年12月20日复评时间:XX年12月21日至XX年12月25日五、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行长、副行长成员:各行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工作方案,负责工作的整体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工作报告等工作。
六、评价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范围应覆盖本行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
(二)统一性原则。
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三)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重要性原则。
评价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七、评价流程初评:各行部按照评价工作分配对具体评价事项开展初评,并于XX年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初评结果相关报告与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复评:领导小组对行部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评并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并上报主发起行。
八、评价内容(一)内部控制过程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和信息交流与反馈五个方面。
具体评价内容和标准参考附件3、附件4,评价完成后将评价分数结果填列附件1表格对应项中。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评价方案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评价方案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评价方案为加强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经营安全,决定对我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1.评价对象:省县(市、区)信用联社、合作银行。
2.评价范围:年月至年月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二)评价内容本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评价按照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目前业务发展情况,分别从组织控制、权限控制、目标控制、措施控制、程序控制、监督控制六个方面对以下事项进行评价。
1.经营决策管理。
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与措施、目标下达及完成情况等。
2.综合管理。
岗位设置与职责、机关费用控制、文件管理、其他行政事务以及对外法律事务管理情况等。
3.信贷业务。
信贷决策机制建立、授权授信管理、“三查”制度落实、贷后检查跟踪管理、不良资产管理、贷款催收、贷款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4.财会业务。
岗位设置与职责、财务支出权限管理及费用控制、会计操作及档案管理等。
5.资金营运业务。
岗位设置与职责、业务授权管理、资金营运管理、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③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按期末余额抽查30笔,低于30笔的全查。
④结息业务:抽查2005年第四季度存贷款、往来资金结息入账情况。
⑤债券回购资金划:转抽查巧天。
⑥外汇业务:外汇买卖、外汇结算、结售汇业务抽查7天;外汇账户管理抽查10户。
⑦银行卡业务:开卡、销卡档案抽查10户;各类交接业务管理登记簿抽查7天。
⑧印、押(密)、证、机管理:抽查交接管理登记簿抽查7天。
⑨重要空白凭证(卡)领用、保管、使用和销号登记簿、相应交接登记簿抽查3天,每个网点突击抽查一个柜员。
⑩中间业务:按照与委托单位的协议要求,抽查中间业务7天或1个批次,并核对往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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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
X农商银〔2019〕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稳健运行,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评价是指总行以现场检查的形式,按现场检查的程序,通过查阅资料、座谈提问、质询、测试等方法,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包括总行职能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各类检查),对辖内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认定、评分和划分等级。
内控制度评价原则上每年1次(对上年度评价)。
第二章评价原则
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各项业务流程和各
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须综合考虑涉及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
(二)审慎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以审慎经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经营管理能否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权力是否都受内部控制的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第三章评价项目
第六条内控制度评价项目包括经营决策管理、信贷业务、会计出纳业务、资金营运业务、中间业务、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安全保卫等7个方面。
第七条经营决策管理
1、是否建立支行行务会议、贷审小组、财务小组等会议制度;
2、是否建立分级授权制度;
3、是否建立年度管理质量考核制度;
4、行务会议是否按规定召开;
5、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讨论与审批;
6、对有关人员的授权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对授权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监控;
7、对员工岗位责任制是否按月考核,考核、奖惩是否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员工培训、业务测试是否按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