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6.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袋(陈皮梅小包装)专利产品,拟证明请求人的外观设计专利包装;

7.被请求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拟证明被请求人身份;

8.侵权产品图片,拟证明被请求人确有销售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请求人独占许可的外观设计专利外包装的产品;

9.侵权产品及其购货单据,拟证明侵权产品的存在及其侵权行为与侵权发生地。

举证情况:

对于请求人的证据,本局认为,证据6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局予以采纳;证据1、2、3、4、5、7、8通过进行查询核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本局予以认定。

本局经审理查明:

2011年5月3日,龚诗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包装袋(陈皮梅小包装)”(201130101698.3)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1年8月31日被授权,专利号为ZL201130101698.3。2011年9月1日,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与龚诗康签订独占许可专利实施合同,并于2011年11月1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专利权独占许可人为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我局经过对该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查询,该专利目前有效。该外观设计如图所示:

该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征:1、从主视图看,产品呈长方形,整体底色为深棕色,左右两侧为锯齿状的易撕设计,中部有呈尖锐辐射状的黄绿色搭配的底层图案,该图案大约占据所在视图75%的面积;2、对于底层图案,其左上角位置设计有红底白框白字的方形商标图案,正中位置至上而下排布有三行文字,其中居中的白色美术字字号较大,此三行文字朝向右上方略倾斜,而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设计有一个带绿叶的红色并蒂梅图案;3、从后视图上看,产品的商标和底层图案均延伸至包装袋的后部上方,后部下方则排布有三行文字,排布形式与主视图中相应内容旋转180度后相同。

被请求人销售的“咪嘻嘻”陈皮梅软糖,经实物拍照确认,如下图所示:

主视图 后视图

该产品包装设计具有以下特征:1、从主视图看,产品

呈长方形,整体底色为深棕色,左右两侧为锯齿状的易撕设计,中部有呈尖锐辐射状的黄绿色搭配的底层图案,该图案

大约占据所在视图75%的面积;2、对于底层图案,其左上角位置设计有红底白框白字的椭圆形商标图案,正中位置至上而下排布有三行文字,其中居中的白色美术字字号较大,此三行文字朝向右上方略倾斜,而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设计有两个带绿叶的红色梅子图案;3、从后视图上看,产品的商标和底层图案均延伸至包装袋的后部上方,后部下方则排布有三行文字,排布形式与主视图中相应内容旋转180度后相同。

被请求人销售的“亚客”陈皮梅软糖,经实物拍照确认,如下图所示:

主视图后视图

该产品包装设计具有以下特征:1、从主视图看,产品呈长方形,整体底色为红色,左右两侧为锯齿状的易撕设计,中部有呈尖锐辐射状的黄绿色搭配的底层图案,该图案大约占据所在视图75%的面积;2、对于底层图案,其左上角位置设计有红底白框白字的椭圆形商标图案,正中位置至上而下排布有三行文字,其中居中的白色美术字字号较大,此三行文字朝向右上方略倾斜,而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设计有一个带绿叶的两颗红色梅子图案;3、从后视图上看,产品的商标和底层图案均延伸至包装袋的后部上方,后部下方则排

布有两行文字,排布形式与主视图中相应内容旋转180度后相同。

以上事实,有ZL201130101698.3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文本、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涉嫌侵权产品物证、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查询记录等在案佐证。

本局认为,请求人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系专利号为ZL201130101698.3外观设计专利独占的被许可人,有权单独向管理专利的部门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其合法权益依法应受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判断被请求人的涉嫌侵权产品是否落入请求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首先应看被请求人涉嫌侵权产品与请求人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同时应看被请求人涉嫌侵权产品与请求人专利是否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如果被请求人涉嫌侵权产品与请求人专利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且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则侵权成立。反之,则不构成侵权。根据上述规定和原则,将被请求人涉嫌侵权产品与请求人专利进行比对,可以发现,被控侵权产品与请求人专利设计产品均为糖果包装袋,属于同类产品。

将侵权产品分别与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进行比较:

一、“咪嘻嘻”陈皮梅软糖:1、两者的特征1完全相同;

2、两者的特征2相近似,对于底层图案,特征均为左上角位置设计有红底白框白字的商标图案,正中位置至上而下排

布有三行文字,其中居中的白色美术字字号较大,此三行文字朝向右上方略倾斜,而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均设计有一个梅子图案;3、两者的特征3相近似,从后视图上看,产品的商标和底层图案均延伸至包装袋的后部上方,后部下方则排布有三行文字,排布形式与主视图中相应内容旋转180度后相同。

两者存在的主要差异在于:1、特征2中底层图案左上角位置设计的红底白框白字的商标图案里的文字不相同。被控侵权产品上的是“咪嘻嘻”,专利设计上的是“黎祥”;

2、特征2中底层图案左上角位置设计的红底白框的形状不相同。被控侵权产品框的形状是椭圆形,专利设计上的形状是长方形;

3、特征2中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设计的图案不相同。被控侵权产品设计的图案是一个带绿叶两颗红色梅子图案,专利设计上的是一个带绿叶的红色并蒂梅图案;

4、特征2中底层图案中的第一行文字不相同;

5、特征3中排列的三行文字,第一行文字不相同。

二、“亚客”陈皮梅软糖:1、两者的特征1相近似,产品均呈长方形,左右两侧为锯齿状的易撕设计,中部有呈尖锐辐射状的黄绿色搭配的底层图案,该图案大约占据所在视图75%的面积;2、两者的特征2相近似,对于底层图案,特征均为左上角位置设计有红底白框白字的商标图案,正中位置至上而下排布有三行文字,其中居中的白色美术字字号较大,此三行文字朝向右上方略倾斜,而底层图案的右下角位置均设计有一个梅子图案;3、两者的特征3相近似。从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