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建设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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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

一、城市概况

青岛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沿海城市,南临黄海、东靠崂山、环抱胶州湾,以丘陵地貌为主,四季气候宜人。1891年青岛由清政府建制,曾历经德国、日本占领,旧城区保留了大量欧、日式风格建筑,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美誉,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风貌保护城市之一。行政区现辖七区五市,总面积10645平方公里,总人口731.12万人,其中市区面积1102平方公里,人口258.4万人。青岛1981年4月被列为全国的15个经济中心城市,1984年4月被列为全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1986年10月被列为全国计划单列城市。青岛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和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始终坚持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为坐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的指导方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多项工作都处于全国的较好水平,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捧回了“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2004年11月,又当选“中国最具经济活

力城市”。

二、城市定位

按照总体规划,青岛的城市定位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胜地”,主要功能概括为“三大发展体系”和“三大特色经济”。“三大发展体系”是: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构筑有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框架、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三大特色经济”是:“港口经济、海洋经济、旅游经济”。按照城市定位,青岛将紧紧抓住承办2008年奥帆赛这一历史上难得的战略机遇,把青岛建设成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经济中心、信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中心、文化中心;建成经济发达、民主健全、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活富足、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城市。

三、城市建设

为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框架,青岛市确定了城市建设的“七项原则”,即:“发展拉动、规划先导、生态标准、突出特色、经营城市、综合平衡、科学管理”。它是近几年青岛城市建设历程与建设实践的理论性总结,因而更具备鲜明的实践特征。可以说,青岛近几年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城市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突出成就,就贯穿着“城建哲学”七项原则的丰富内涵。而一个富有特色的、富有发展后劲的现代化国际大青岛框架之所以初步确立,现代化大青岛的地位之所以不断提升、经济之所以不断发展、城市结构要素

之所以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和面貌之所以日新月异,人民群众之所以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就是源于以这种崭新城建哲学概念为基础的大胆实践。因此,城建哲学“七项原则”的提出,是新时期城市建设理论的一种升华,对怎样建设一座城市、建设一座什么样的城市,提供了战略思维平台,为在新世纪、新阶段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构建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大城市圈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实践空间。

(一坚持发展拉动原则

发展拉动是大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发展拉动原则,运用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哲学观点,把经济发展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以经济建设的现代化带动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以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促进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形成了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有机统一。近年来,青岛市按照“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辩证统一”的要求,坚持赶超式发展、创新型发展和协调化发展,社会经济持续保持着两位数的快速增长速度,有力地拉动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据统计,2004年,全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25.4亿元,同比增长38.7%;其中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约225亿元,同比增长2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3%,有力地促进了青岛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发展反过来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据测算,2004年,城建系统完成纳税及其他各项财政基金收入52亿元,

同比增长27%,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34%。可以看出,城市建设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这既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大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坚持规划先导原则

规划先导是大城市未来发展的纲领。规划先导的原则,就是按照“过程论”的哲学观点,遵循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和大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立足现实,预见未来,强化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使规划思想、规划实施符合大城市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过程的辩证统一。近年来,青岛市按照“可能性与现实性辩证统一”的要求,遵循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和大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认真坚持“每一寸土地都要有规划的用途,没有规划的土地一寸也不能开发”的原则要求,不断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先后两次调整修订了城市总体规划,初步建立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法定图则、修建性详规”五位一体的规划体系。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规划审批机制,强化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到2004年末,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25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 7.5%。基本确立起符合未来大城市发展规律的“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大城市发展框架,城市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三坚持生态标准原则

坚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手段,不断加强城市环境保

护和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水平,逐步达到了自然、社会和人的和谐统一。到2004年末,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77%以上,建成区绿化面积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4.19平方米,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6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3分贝,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达到331天。编制完成了《青岛市迎奥运亮化总体方案》和《青岛市2004~2006年亮化工程实施方案》,逐年组织实施。青岛市还组建了亮化监控中心,对前海一线山头和主要景点、建筑物实行统一监控管理。2004年对全市237条无路灯市政道路全部安装了路灯,并投资4000万元,对青岛湾、浮山湾2个海湾、五四广场、音乐广场2个广场和香港路、东海路、福州路、南京路4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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