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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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章制度汇编
【篇一:法院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组织名称
印制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2、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3、党委(党组)指导党建工作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度
5、?三会
一课?制度
6、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二、党组织工作类
7、党员发展制度
8、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9、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1、党费收缴制度 12、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13、党组织承诺制度
14、机关基层党组织年度述职制度15、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制度三、作风建设类
16、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7、党组织服务基层群众制度 18、党员
服务群众制度 19、党员承诺制度四、民主管理类 20、党务公开制
度 2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3、党内监督制度
24、?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六、考核评价类
25、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2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27、党建工作
调研制度七、群团组织工作类 28、工会工作制度 29、共青团工作
制度 30、妇委会工作制度八、社会治安管理类
3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切实提高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司法能力和领导水平,
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我院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特
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指导思想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不断引向深入。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课题,紧紧围绕增强理性思维,增强党性修养、拓宽工作思路与眼光,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二五规划精神;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新法律法规等
四、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五、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1、中心组要建立并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核制度。
2、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都要签到,因故不能参加的须事前请假。每个成员要用专用的笔记本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
3、中心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经验交流、通报学习情况。每个成员要自觉地接受上级对学习的检查和考核。
党委(党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会的议事程序,保证党委实行正确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每个成员的民主权利。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本着对党委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表自己的意见;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决策、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新党员的审批,都要由党委集
体决定;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言论上保持一致,行动上积极执行。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法令、上级指示等。
2、研究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和使用。
3、研究有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队伍作风建设、研究本院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对涉及本院长远发展规划、重
要原则、重大政策、关键性措施做出决策。
4、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的培养、使用、党员管理及党员发展工作。
5、研究重大项目、财务预算、重大财政支出。
6、其它需要
研究解决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到党委会委员,会议必要材料同时送达。
2、党委
会会议对确定的议题应逐项进行研究。无特殊情况不临时增加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3、对会议决定的问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主持人逐项明确做出落实。党委会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委会名义
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
四、会议主持
1、党委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3、根据工作需要,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会议。
4、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会议表决
1、党委会会议决定问题时,必须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列入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