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关联交易蕴含巨大税务风险,必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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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关联交易蕴含巨大税务风险,必须看一看!

笔者近日在梳理北京市部分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点时发现,母公司承载功能过多、母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关联企业相互挂靠三类现象很普遍,成为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高发源地。对关联交易税务风险,很多大企业只关注境外部分,境内部分往往被忽视。其实,无论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例行检查,还是各地税务机关的专项审计,对境内关联交易的关注越来越高,被调查的概率也越来越大。

母公司承担功能过多费用分摊很混乱

◎现象描述◎

目前,企业发展集团化成为全球趋势。笔者发现,我国一些企业在集团化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功能定位不清晰,导致母公司承担了子公司的众多职能。特别是一些被捏合的集团企业,其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远未跟上集团化扩张的脚步,企业集团内部职能划分和费用分摊十分混乱,由此引发很大的税务风险。◎典型案例◎

S公司是国有大型能源类集团的母公司,亦是A股上市公司。2010年10月份,S公司启动了一项大型软件工程研发项目A信息系统。A信息系统总投资20.22亿元,由S公司委托集团内子公司开发。A信息系统共包含11个功能模块,2012年底开始试运行,2013年推广到集团范围。在A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所有支出均由S公司负担并列支,而在A信息系统逐步试运行乃至推广使用时,S公司却并未向其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S公司作为母公司,不仅承担了系统开发的职能,而且也承担了

本应由集团内企业共同承担的开发费用。经统计,仅出售A信息系统部分功能模块的收入,就涉及增值税2亿元。

◎风险提醒◎

在上述案例中,S公司作为母公司,并不具备系统开发功能和资质,虽然委托其子公司开发,但实际成本由S公司承担。开发A信息系统的初衷是给全集团公司共同使用,受益者是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但S公司独自承担此项费用,未和子公司共同承担开发成本、费用;系统开发完成后,推广使用时也未就出让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向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导致S公司和其子公司无法清晰划分收益和费用,进而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在实务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功能重合、费用分摊不清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极易引发税务风险。在流转税方面,母公司软件系统、专利成果等无偿提供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发放贷款等均可能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例如,上述案例中,A 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虽然未收取相应费用,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视同销售,应按销售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S公司无偿提供A信息系统软件给子公司使用,该关联交易明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S公司涉及的主要是境内关联交易,S公司集团内子公司税负复杂,包括亏损企业和低税率企业,S公司无偿提供A信息系统使用权,导致利润转移到子公司,会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税务处理一团麻

◎现象描述◎

我国大型企业集团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一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关联企业之间成本费用划分不清,很容易导致税务风险。大型企业集团财税负责人应注意,关联企业之前的费用核算应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能规避税务风险。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有关专家说。

◎典型案例◎

A公司和B公司同属于Z集团。其中,A公司是Z公司的二级分支机构,属于商品流通企业,主要负责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销售贸易、仓储物流及营销网络建设等业务,在过去5年一直盈利并缴纳企业所得税;B公司是Z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亏损。A公司和B公司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同一个注册地址、同一套管理团队,是典型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根据企业人员介绍,两家企业办公场所、设备和人员重合,在实际使用和会计核算上都未作明确区分。对于固定资产,房屋建筑、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都归B公司所有,由其承担折旧,A公司在2011年向B公司支付房租1277万元后未再支付任何租金,但办公楼的装修、改建支出作为A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对于人员,除行政保卫部20多名员工的工资薪酬、福利费和五险一金等在B公司税前列支外,其他都在A公司税前扣除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只能扣除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关联企业间的期间费用发生额应合理分摊列支。由于A公司和B公司在房屋建筑、办公设施和人员完全重合,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区分,在会计核算上也没有作出符合功能风险定位的划分,那么除了销售费用(只有A公司有销售功能)和财务费用(资金所有权在会计上划分明确)以外,房屋设备折旧和维护支出、纸笔水电等办公支出、人员薪酬福利和培训支出等其他成本费用,即管理

费用,应在两个公司间合理分摊。据测算,盈利企业A公司在2010年2014年累计税前扣除了应由亏损企业B承担的费用近1.1亿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逾2700万元。调查还发现,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象的企业,有的至今还在共用一本账,共享一个银行账号。

◎风险提醒◎

不可否认,企业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有历史原因,但是这类企业频频出现较高的税务风险,说明这些企业高层人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淡薄。许多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认为,集团成员企业是一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两家企业更是不分你我,费用在哪个公司列支都没有关系;还有一些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认为,母公司为子公司列支费用、兄弟公司之间相互承担费用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行业惯例,也无需特别纳税调整。殊不知,这样不仅会让企业管理混乱,还会带来违反会计和税收相关法规的风险。

笔者认为,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管理层和财税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提升税法遵从意识,采取相关整改措施,防范相关税务风险的出现。一方面,全面自查是否与其他企业在机构、业务、财产、人员、财务或其他方面存在混同现象,例如是否与其他企业共用一个财务部或人力资源部、是否与其他企业共同研发某产品、办公楼是否被母公司无偿使用等。若存在上述问题,则应该厘清相关资产、业务和人员边界,并确定合理的价格与费用分摊方案,在源头上防范税务风险。另一方面,在明确资产、业务和人员关系的基础上,针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和费用分摊制定专门的核算制度,培训财税人员和业务人员,建立财税人员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渠道,加深财税人员对关联交易的了解,以严格落实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

只图便利挂靠母公司风险不仅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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