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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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模式)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特别提示1、本股权激励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准备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章程》制订。

2、[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有限公司计划设立北[持股平台]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拟控股股东[大股东的名称]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受让本次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为【】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持股平台将持有公司股权的【15%】。

3、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释义目标公司、本公司、公司持股平台激励计划、本计划指指指[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激励对象持股平台以持股

平台份额为标的的股权激励计划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持股平台份额的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激励对象指献的人员元《公司法》《公司章程》指指指人民币元《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未来引进的优秀人才。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主要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预留激励对象,即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后续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四、激励计划具体内容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持股平台受让的【创始人大股东】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作为本计划股权的来源。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享有公司股权权益。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占持股平台份额的比序号姓名职位例 1 2 32、获取时间分别为:本协议中层、核心骨干人员合计授予签订之日、年月日前、年

月日前、年月日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间1、本股权激励计划分四批进行,每批为每人获取的激励总份额的1/4。批次、每次份额获取比例及时禁售期与限售期禁售期为激励对象获得持股平台份额之日起至新三板挂牌或ipo完成之日止,在该期间内,激励对象已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不得转让。新三板挂牌或ipo后,激励对象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分三次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新三板挂牌或ipo前所持份额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新三板挂牌或ipo之日、新三板挂牌或ipo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法》和监管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限售要求严于本计划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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