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表号:粮油22表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制定机关:湖北省粮食局

企业性质:法人代表:批准文号:鄂统计函[2012]135号隶属关系:经营范围: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年报表

表号:粮油23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制定机关:湖北省粮食局

行政区划代码:□□_□□_□□批准文号:鄂统计函[2012]135号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填表说明:1.隶属关系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两类,外资企业按项目所在地地方企业填报。

2.填报单位除中央企业外,其他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跨地区的地方企业)的项目原则上按属地化填报。

由两家以上企业合资建设的项目,原则上由股权最大的企业填报。

3.项目类别请按照该项目在履行立项审批(含核准、备案)程序时确定的项目名称分类填报。没有名称

或批复名称不明确的按主要建设内容判断归类。例如,某项目建设内容有新建平房仓、立筒仓、油罐、

批发市场、铁路专用线以及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如其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后主管部门批复(备案)

的项目名称为“×××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则该项目类别应填入“粮食物流设施项目”一栏,如其

批复(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储备粮库项目”,则应填入“粮油储备库项目”一栏。

4.投资情况中,按投资用途分的投资合计数与按投资来源分的投资合计数应一致。

5.填报单位有2个及以上项目时,一个项目填写一张基础报表。

6.企业填报统计软件的企业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填报统计软件的汇总版并逐级上报。

粮油加工业企业统计年报表

表号:粮油24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制定机关:湖北省粮食局

行政区划代码:□□_□□_□□批准文号:鄂统计函[2012]135号综合机关名称: 201 年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01组织机构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

03法定代表人: 04行业代码:□□□□

05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

06通讯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

生产地址: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企业网址:

07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地市级□ 08国家粮食局与农发行联合认定企业□

09应急加工企业:省级□市级□县级□ 10托市收购企业:油菜籽□玉米□大豆□其它□

11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企业:中粮协□省级□市级□否□ 12政府早餐工程企业:是□否□

13主食加工中央厨房:有□无□ 14品牌情况: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省名牌□省著名商标□

15研发中心:国家级□省级□否□ 16登记注册类型:□□□ 17粮食收购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米、面制主食品□速冻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饲料□豆制品□其它□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代码共九位。

2.法人单位名称: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3.行业代码: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例如:米、面、油综合加工企业),按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填写行

业代码。(1)谷物磨制(即为粮食加工)类1310,其中小麦粉加工业:1311、大米加工业:1312、玉米

加工业:1313、杂粮及薯类加工:1351;(2)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类为1331;(3)食品制造业(即为粮

食食品加工业)1400,其中糕点面包等:1411、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19、米、面制品制造:

1431、速冻米面制品:1432、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4)饲料加工业:1320;(5)粮油

机械制造业:3632。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时确定的类型和代码。

5.许可证:指企业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指由粮

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QS)许可证。

6.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所属加工厂(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

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填报。

7.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国家有关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认定的农业(粮食)产业

化龙头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8.应急加工企业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正式发文指定的保障

成品粮应急加工供应的粮油加工业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9.托市收购企业指有关部委认定享受托市收购补贴政策的加工企业。

10.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企业指市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粮食行业协会正式发文认定的企业。

11.政府早餐工程企业指列入各级政府早餐示范工程,被指定为示范企业的主食品加工企业。

12.主食加工中央厨房:指专门为配送各连锁店(网点)、食堂而进行生产加工主食的生产场所。

13.品牌情况指企业的产品和商标获得的荣誉情况,只填报中国名牌、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

名商标四项。

14.研发中心指从事本企业粮油产品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的机构。

15.企业隶属于上级公司(集团)或被控股的,请在补充资料中注明上级公司(集团)名称。

16.以“吨”为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以“千元”为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

17.在汇总表中对企业进行行业归类和经济类型归类,应以企业填报的基层年报表中的行业代码和企业登

记注册类型代码为准。

18.营业企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

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

19.停产(歇业)企业:指已处于停产状态,一年以上未生产,待条件改变后可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

20.产品销售价格利润分“平均销售价格”、“吨产品利润库存量”填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