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整理)

防火间距.(整理)

一、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13-9-11-14-9-6-7-9)

裙房对群裙房:三级对三级是8米;三级对四极是10米;四极对四极是12米;裙房基础为三级8米,降一级加2米

二、工业建筑之间及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1、高层厂房一、二级与甲、乙、丙、丁、戊一、二级(厂房、仓库)防火间距均为13米

与乙、丙、丁、戊一、二级(厂房、仓库)耐火等级降一级加2米;

如:高层厂房与乙、丙、丁、戊一、耐火等级三级的(厂房、仓库)防火间距为15米、四极为17米。

2、甲类一、二级(厂房、仓库)与乙、丙、丁、戊类一、二级(厂房、仓库)防火间距均为12米,与乙、丙、丁、戊一、二级(厂房、仓库)耐火等级降一级加2米;

如:与乙、丙、丁、戊三级耐火等级的(厂房、仓库)防火间距为14米;四极为16米;

3、乙类一、二级(厂房、仓库)与丙、丁、戊类一、二级(厂房、仓库)防火间距均为10米,与丙、丁、戊(厂房、仓库)耐火等级降一级加2米;

如:与丙、丁、戊三级耐火等级的(厂房、仓库)防火间距为12米;四极为14米;

4、高层厂房一、二级;甲类及乙类厂房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裙房防火间距均为25米;

5、高层厂房一、二级;甲类及乙类厂房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高层防火间距均为50米;

站外防火间距表

4.0.8 CNG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 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 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 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 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 5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4.0.9 表4.0.9 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 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应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埋地LNG储罐、地下LNG储罐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 分别不应低于本表地上LNG储罐的安全间距的50%、70%和80%,且最小不应 小于6m。 4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 站内LNG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5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加气机、LNG卸车点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 的独立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的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的80%。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范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版) (1)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注: 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 详见该规范表 主要的几项如下: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 30m; 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 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 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100 m3); 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 可燃气体储罐 >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25m; 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 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90m; 厂围墙(中心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10m。 注:当一个装置的成品直接进入另一个装置时,两个装置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15m,丙类之间不应小于10m。联合装置(必要条件是“同开同停”,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本规范表4.2.1规定执行。 在表4.2.1中,各项防火间距是比较小的,但仅适用于装置内部的相关设施。 例如: 明火设备距甲A类工艺设备或其房间、装置储罐22.5m,距甲B、乙A 15m;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距甲A类(装置储罐)22.5m,甲B、乙A类15m,距甲A、甲B、乙A(工艺设备或其房间)15m; 其它工艺设备或其房间(甲A、甲B、乙A)距装置储罐9m。 注:装置储罐总容积;液化烃罐不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罐不大于1000m3时。 ·对于装置储罐除以上一种情况外,还有二种情况:

各种安全距离汇总

HSE 健康安全环境 各种安全距离汇总

各种安全距离汇总 部分安全生产场景下的安全距离 1 仓库的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与供

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 2 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 主要依据: 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 3

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 4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8.7.2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2.8

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

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执行。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必须相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4、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6、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建造。 7、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8、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9、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10、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11、当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31模板

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31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防火间距是相邻建筑之间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的距离;一、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二、降低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厂房、仓库等建筑,其火灾危险性共分为甲、乙、;按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三、成组布置建筑物;当建筑物数量较多,功能类似,布置较为集中时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处理方法 防火间距是相邻建筑之间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的距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关于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是工程建筑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对其审查的重要依据。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区建设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越趋紧张,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或厂房之间,若保留规范中一般规定的6米、10米防火间距,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不符合现实的要求,如何使其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又能减少间距、节约土地,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服务要求,综观各单行建筑防火规范,都有关于防火间距的减少措施,笔者依据规范规定,概括整理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级防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耐火等级不同,规定的防火间距也不同,如《建规》3。3。1条规定,三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4米,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对于民用建筑也是同理,如《建规》5。2。1条。所以,对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可以通过提高其耐火等级达到减少防火间距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一些工业区内的厂房,建设单位为减少建设成本,采用人字架木屋顶,耐火等级三级,很容易造成防火间距不足。由此可见,在图纸审查中对此类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其不采用木屋架,改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屋顶以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减少间距。 二、降低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 对于厂房、仓库等建筑,其火灾危险性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灾危险性依次降低,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须满足《建规》第3。3。1条、第4。3。1条规定,如一、二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同时规定,火灾危险性最低的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

防火间距表格

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 甲类厂房 单、多层 高层高层一、二级一、二级 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类二类甲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2141312141613 一、二级12 10121310121413三级14 12141512141615高层一、二级13 13151313151713一、二级12 101213101214131012142015三级14 12141512141615121416四级16 14161714161817141618高层一、二级13 131513131517131315172015一、二级12 101213101214131012141513三级14 12141512141615121416四级16 14161714161817141618高层一、二级13 131513131517131315171513≥5,≤1012152012152025>10,≤5015 202515202530>50 20253020253035单、多层丙类厂房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 表2-4-1厂房之间及其与甲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书本第65页) (单位:m) 乙类厂房(仓库)单、多层民用建筑名称单、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单、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列数裙房,单、多层高层255025202525252025303、记忆拆分4大块:1为甲乙丙丁戊 2为民用裙房单多层 3为民用高层 4为室外变配电站 8、第四块:室外变、配电站按油量分类,共分3级 5--10 10--50 50以上 1、2、3、4列都为25 5列记住 12、15、20 横行刚好也是12、15、20 剩余空各在5列基础上+5 8、9、10列复制5、6、7 列 11、12列在第10列基础上各+5 18157、第三块:裙房与甲乙都为25,其余数字请硬背^_^ 记忆口诀:1、横行名称排序甲,已,(丙丁戊),民用 甲分单多一二级,乙分(单多),高 单多级数123,高层级数12 丙丁戊分(单多)高,(单多)级数1234 高层级数 12 2、竖排名称排序甲、乙、丙、(丁戊)层数,分级类别依横行。 4、高层级别最易记:高与12级都为13; 3、4级数各加2(即1 5、17) 5、第一块:1列数字最重要,除高层外 一二级为12 三、四级各加2(即14、16) 2列第一个数字为12 其余在1列基础上 +2 3列在2列基础+2; 5列为2列的复制品, 6、7列在5列上各+2;8列复制第4列6、第二块:9列复制2列同行,10、11列在9列基础上各+2 25

2014最新施工场地各种安全距离汇总-现场安全工程师必备

施工场地各种安全距离汇总 DON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仅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最新标准规范为准。)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

72.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适用围 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92,1999年版 (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2、《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4、《城镇燃气设计规》GB50028-2006; 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GB50156-2002,2006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要求的防火间距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1992)(1999年版) (1)该规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注: ①括号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该规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 详见该规表3.2.11 主要的几项如下: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30m; 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 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 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100 m3); 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 可燃气体储罐>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25m; 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 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

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一般规定条文

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一般规定条文 厂房——厂房 甲类厂房——甲类厂房: 12米; 甲类厂房——乙、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12米; 乙类厂房——乙、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10米; 丙、丁类厂房——乙、丙、丁、戊类厂房(库房):10米; 厂房——普通民用建筑、明火点甲、乙类厂房——民用建筑: 25米; 丙、丁类厂房——民用建筑: 10米; 戊类厂房——民用建筑: 6米; 高层厂房(檐口高度≥24米)——民用建筑: 13米; 甲类厂房——明火点或室外散发火花点: 30米; ★注:①明火点包括室内、外的,而散发火花点仅指室外的。 ②锅炉的炉膛或炉门属明火点,但不应把整栋锅炉房建筑看作明火点。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锅炉房为丁类; ③甲类生产场所不得建高层厂房。 ★注:①使用室内干式变压器的变配电房可视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 厂房——道路(车行道路路边)甲类厂房——厂外道路: 15米; 甲类厂房——厂内主要道路: 10米;

甲类厂房——厂内次要道路: 5米; 其它厂房——道路:无规定; 库房——厂房(库房) 甲类库房——甲类库房: 20米; 甲类库房(储量≤10吨)——甲类等其它厂房(库房): 12米; 甲类库房(储量>10吨)——甲类等其它厂房(库房): 15米; 甲类库房——高层库房: 13米; 其它类别库房——其它类别类厂房(库房): 10米; 高层库房——高层库房: 13米; 库房——普通民用建筑、明火点甲类库房(储量≤10吨)——民用建筑: 25米; 甲类库房(储量>10吨)——民用建筑: 30米; 甲类库房(储量≤10吨)——明火或室外散发火花点:25米; 甲类库房(储量>10吨)——明火或室外散发火花点:30米; 乙类库房——民用建筑: 25米; 丙、丁类库房——民用建筑: 10米; 戊类库房——民用建筑: 6米; 库房——道路(车行道路路边)甲类库房——厂外道路: 20米; 甲类库房——厂内主要道路: 10米;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距离汇总

消防防火相关规定距离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4.1.6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第 4.2.9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第4.1.9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第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

第4.2.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 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第4.1.12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制定原则和依据: 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及发生火灾时工艺装置或设施间的相互影响,参考国外有关火灾爆炸危险范围的规定,将可燃液体敞口设备的危 险范围定为22.5m,密闭设备定为15m。 消防站作为消防的重要设施必须考虑自身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消防站内24h有人值班,与一些重大危险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故规定与甲类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 4.3.4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 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两个或两 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 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 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 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 空高度不应低于5m。 4.3.5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 心距至少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 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第5.2.10 装置内消防道路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1、装置内应设贯通 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且两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

、防火间距

第四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学习要求】 掌握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的区别 熟悉建筑消防安全布局的原则 熟悉防火间距确定的原则和防火间距不足时的防火技术措施 *掌握建筑防火间距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规定 掌握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 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一、建筑选址: 1、周围环境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地势条件: 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若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则应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生产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利用地形,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3、风向(风吹来的方向)。 【概念解读】常年主导风向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风先吹到的地方位于上风向,后吹到的地方位于下风向。也可以说风吹来的风向是上风向,风是由上风向吹向向下风向的。侧风是指与某一方向或行进方向有正交分量的风。 【例题1】某厂为满足生产要求,拟建设一个总储量为15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所在地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东北风。在其他条件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该储罐区宜布置在厂区的(A)。(2015年) A.东北侧 B.西北侧 C.西南侧 D。东南侧 【例题2】某机械加工厂所在地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频率风向为西北风,在厂区内新建一座总储量15t的电石仓库。该电石仓库的下列选址中符合防火要求的是(C)。(2016年) A.生产区内的西南角,靠近需要电石的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B.辅助生产区的东南角,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C.储存区内的东北角,地势比较高的位置; D.生产区内的东北角,靠近需要电石的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例题3】下列关于建筑选址的说法错误的是(B)。 A.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B.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 C.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 D.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致于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Array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防止火灾蔓延; 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3、节约土地资源; *4、防火间距的计算: (1)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 (2)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3)储罐与其他场所的间距为从储罐外壁起算的最近水平距离;

车间、仓库防火间距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 的规定。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 名称 甲类 厂房单层、 多 层乙类 厂房 (仓 库) 单层、多层丙-丁、戊类 厂房(仓库)高层 厂房 (仓 库) 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耐火等级 一、二 级 三级四级 一、二 级 三级四级 甲类厂房12.0 12.0 12.0 14.0 16.0 13.0 25.0 单层、多层乙类厂房12.0 10.0 10.0 12.0 14.0 13.0 25.0 单 层、 多层丙、丁类厂房耐 火 等 级 一、二级12.0 10.0 10.0 12.0 14.0 13.0 10.0 12.0 14.0 三级14.0 12.0 12.0 14.0 16.0 15.0 12.0 14.0 16.0 四级16.0 14.0 14.0 16.0 18.0 17.0 14.0 16.0 18.0 单层、多层戊类厂房 一、二级12.0 10.0 10.0 12.0 14.0 13.0 6.0 7.0 9.0 三级14.0 12.0 12.0 14.0 16.0 15.0 7.0 8.0 10.0 四级16.0 14.0 14.0 16.0 18.0 17.0 9.0 10.0 12.0 高层厂房13.0 13.0 13.0 15.0 17.0 13.0 13.0 15.0 17.0 室外 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 ≥5,≤10 25.0 25.0 12.0 15.0 20.0 12.0 15.0 20.0 25.0 >10,≤5015.0 20.0 12.0 15.0 20.0 25.0 30.0 >5020.0 12.0 15.0 20.0 25.0 30.0 35.0 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 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0m。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 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必须相邻建造时,应符 合本表注3、4 的规定; 3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0m。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

各种安全距离汇总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 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为60、80、40、35、30米。 15、施工现场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距离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 16、根据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间距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一)各种线路的安全间距。 (二)变、配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三)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间距。 (四)检修、维护时的安全间距。 500kV:5m ; 220kV:3m; 110kV:1.5m ; 35kV:1m ; 10kV:0.7m。

最全安全距离汇总

安全距离汇总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M,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M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 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 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防火间距汇总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距离(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 外缘算起。 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必须相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注3、4的规定。 3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累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与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4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5 变压器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6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m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注:厂房与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的最小距离计算

GB50160 安全距离汇总

安全距离篇本文内容摘自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 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 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 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表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 2. 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 3.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 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 6. 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

防火间距表格规定外特例

防火间距表格规定外特例: 一、甲乙类厂房、仓库 1、甲类厂房、仓库与重要公建、一类高层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乙类厂房、仓库与重要公建、一类高层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 2、甲类厂房、仓库与带“火”场所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乙类厂房、仓库与带“火”场所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3、甲类厂房、仓库与带“电”场所、裙房、单多层民建(重要公建除外)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乙类厂房、仓库与带“电”场所、裙房、单多层民建(重要公建除外)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二、丁戊类厂房、仓库 1、单、多层戊类厂房(高层不适用)与戊类仓库(可高层)防护间距可按表格减少2m 2、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防火间距可按表格减少2m(高层不适用) 3、民建与戊类厂房可将戊类厂房等同于民建按公式计算。 三、为丙丁戊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按民建确定,但防火间距不能小于6m。 防火间距优惠特例: 厂房: 等高防:一侧防火墙+屋顶1.0h耐火极限+无天窗+一、二级防火间距不限高防火墙 高低防低防+屋顶1.0h耐火极限+无天窗+ 一、二级 甲乙类6m 高防+一二级+开甲级防火窗、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丙丁戊4m 丙丁戊+不燃墙体+无外露可燃挑檐+开窗面积不大于5%,防火间距按表格减少25% 仓库:仓库较低侧设防火墙无优惠 两侧同为防火墙、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丙类不小于6m,丁戊类不小于4m; 高低防:高防 面积不大于一座仓库最等高防:一侧防火墙+一二级+屋顶1.0h+无天窗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间距不限

民建: 等高防:一侧防火墙+屋顶1.0h耐火极限+一、二级防火间距不限高防火墙或高出较低建筑(一二级)15m以下防火墙 高低防低防+屋顶1.0h耐火极限+无天窗+ 一、二级 单多层3.5m 低一二级+无天窗高层4m +高建高出低建15m以下开甲级防火窗、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 单多层+不燃墙体+无外露可燃挑檐+开窗面积不大于5%,防火间距按表格减少25%

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汇总

安全距离规范汇总

目录 1、仓库的安全距离 (3) 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 (5)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 (5) 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 (7) 5、甲类仓库安全距离 (8) 6、消防器材安全距离 (8) 7、高坠半径 (9) 8、工厂车间布置 (10) 9、一级石油库安全距离 (11) 10、石油库外墙安全距离 (12) 11、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一) (13) 12、小型民爆库安全距离(二) (14) 13、临时架空线距离 (15) 1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防火间距 (16) 15、甲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 (16) 16、丙类液体储罐防火间距 (17) 17、防火间距(一) (18) 18、防火间距(二) (18) 19、防火间距(三) (19) 20、防火间距(四) (19)

21、防火间距(五) (20) 22、甲乙类液体储罐间距 (21) 23、防火间距 (22) 24、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23) 25、高层建筑疏散 (24) 26、车间安全通道宽度 (25) 27、厂内道路宽度 (26) 28、焊接作业距离 (27) 29、钢平台距离要求 (28) 30、易燃易爆商品储存条件 (29) 31、电线管线距离 (30) 32、电线敷设高度 (31) 33、配电箱距离 (32) 34、电灯和风扇距离 (33) 35、开关插座距离 (34) 仓库为什么要划出清晰的“五距”标线 (35) 生产车间为什么要划出清晰的“疏散通道”标线? (40) 1、仓库的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

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表格word精品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 级防火门、窗。 1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 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 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 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I.OO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7 “一”表示不允许。 3.3.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 3.3.2的规定。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