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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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一、规划区风貌区特征及现状问题
1.1历史沿革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上海沦陷,南京危急,同年11月,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1939年,蒋介石迁往重庆,正式确立重庆为陪都,开始了国民政府在重庆的中央工作。国民政府将歌乐山划分为“防空疏散区”,大批军政机关,如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水利部、军政部、陆军大学等迁驻于此,国民党许多要员,如于右任、孔祥熙等一大批军政要员曾居住在此。此外,歌乐山林园还是当年“重庆谈判”的中心地点,曾经留下过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的足迹。
1.2规划区概况
歌乐山地处沙坪坝区中部,距重庆市中心16公里。因大禹治水,召众宾歌乐于此而得名,歌乐山以抗战时期的陪都遗迹而闻名素有"渝西第一峰,山城绿宝石"之美誉,是重庆市两大"肺叶
路、平正、林园3个社区,办事处驻平正村5-2号。东高西低,群山环抱,海拔最高点沙坡顶(寨子山)595米,最低点龙井475米,平均高度在500米以上。成渝公路与山白路、山田路在此交会,是通往川北、川西、川南的必经之路。
1.3 风貌特征概述
歌乐山自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在抗战时期成为国民党众多军政机构所在地,许多国民政府要员和文化名人聚居于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陪都文化、抗战文化。同时,歌乐山承系了历史修就的巴人居民的生活劳动史,因而还有悠远的巴民族文化底蕴。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随着工业采矿业的发展,该风貌区内生态安全和历史肌理遗存受到了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委员会携手浩丰规划设计集团,对歌乐山抗战风貌区编制保护规划。
在规划时,我们旨在保护现存文物遗址,整合遗址本体空间,显现真实历史线索,同时保护
区域风貌特征,来构筑重庆抗战名城的印象。
二、风貌区现状分析和评价
1.1 区域主题风貌区
区域内临近的抗战类主题风貌区有黄山-南山陪都历史文化风貌区、曾家岩—红岩村抗战文化走廊(东起曾家岩50号(周公馆),沿嘉陵江逆流而上,西至红岩村13号,分为上清寺、李子坝、红岩村三大片区)、两路口体育馆历史文化风貌区。
2.1用地现状分析
风貌区内主要以居住用地和工业仓储用地为主,另有部分教育机构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少量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闲置地等。
总体看来,风貌区的现状土地使用存在如下特征:
(1) 以居住用地和工业厂房用地为主,居住用地主要为传统居住和一般自建民居的住宅用地,工业厂房用地主要是一些工业采矿用房和工业粗加工、手工制作等厂房用地。
(2) 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沿厦成线街道两侧分
布,其中歌乐山森林公园片区和山洞街道的商业较为热闹,以个体餐饮零售业为主。风貌区内缺乏社区广场和公共绿地等开放空间;文化设施严重缺乏。
(3) 风貌区内停车场用地较少,现状车辆在道路附近随意停放,影响了规划区内的历史风貌,并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4) 新开寺的工业厂房用地规模较大,且处于歌乐山森林公园至山洞街道的南北大动脉的中心节点上,这一片区具有更新改造、功能升级的潜力。
2.2建筑现状分析与评价
风貌区内的建筑以1至3层低层为主,包括传统民居建筑、一般民居和工业厂房建筑。4至6层多层建筑主要集中在部分新建品质小区、各个教育机构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小高层或高层建筑主要为小部分沿街住宅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如山洞街道原陈诚、顾祝同、罗广文公馆旧址处新建了几栋18层高层。
抗战文物遗址建筑主要集中在歌乐山森林公园片区、解放军通讯学院(林园)片区和山洞
街道,桂花湾文物遗址建筑群建筑大多体现了当时盛行的折衷主义建筑风格,对于研究抗战时期建筑风格的演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林园三号楼楼存转角式檐廊,建筑风格别致,代表了重庆近代建筑特别是别墅建筑的特点,是重庆近代代表性的重要建筑。山洞是陪都时期中西建筑文化艺术的荟萃之地。这里建筑等级高、类型全,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建筑风格各异、中西合璧,让人耳目一新。
2.3历史文化要素分析
总体特征:绮丽壮美的生态山水、休闲度假的旅游基地、多样富集的抗战遗迹、特色浓郁的陪都风情。
2.4 文物保存现状评估
根据文物的现状踏勘,分析其保存状况和自然人文环境,同时结合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客观得出文物的保存状态综合评价,共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标准。主体结构保存完整,历史遗存风貌没有大的变动,主体建筑周围历史格局保留完整或者已经进行挂牌保护的不可移动
文物保存状态评价为“好”,建筑或构筑物主体结构保存完整,有一定风化或轻微破损的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态评价为“较好”,建筑基本框架保存较好或有一定改动,有一定的破损和自然风化,周围历史环境较弱的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态评价为“一般”,建筑物、构筑物基本结构破损严重,周围历史环境杂乱,历史风貌破败不堪等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态评价为“差”。
现存的62处文物遗址中有4处保存完好,占6.45%;有20处保护较好,占32.25%;有24处保护一般,占38.71%;有14处保护差,占22.58%。
三、风貌区发展规划
3.1 保护分区规划
根据文物分布的密集程度,为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依据规划红线、现状道路、地形地貌等因素而划定核心保护区范围线,为保证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和谐型而划定建设控制区,此外,观赏距离、角度、高度等也是考虑要素,为确保文物保护结构格局的完整,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与村镇过渡区域的风貌,特加划环境
协调区。
3.2建筑分类保护
规划根据建筑类型、年代、建筑现状质量,以及建筑的特色要素等情况将风貌区内的建筑按保护与更新类别分为4类,分别为:保护建(构)筑物、保留历史建(构)筑物、风貌建(构)筑物、其他建(构)筑物。保护建(构)筑物为法定保护建筑,是政府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留历史建(构)筑物为暂未被定级的登录文物点;风貌建(构)筑物为建筑风貌、细部装饰有一定特色,与保留历史建筑一起构成连续性的街巷、道路界面的建筑;其他建(构)筑物是指除保护建(构)筑物、保留历史建(构)筑物、风貌建(构)筑物以外的建(构)筑物。
3.3建筑高度控制
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除已有品质小区和现状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以外均以低层为主,新建建筑建设高度严格控制在9米以下;环境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以低层和多层为主,建设高度原则上控制在15米以下;现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