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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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路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

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

二○○八年六月

前言

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是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底座上铺装预制轨道板,通过水泥乳化沥青砂浆进行调整,通过凸形挡台进行限位,并适应ZPW-2000轨道电路的无砟轨道结构型式。

为指导客运专线铁路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的生产和施工,确保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施工质量,特制订本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依据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前期工程实践经验、自主创新研究的最新成果以及国内外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而成。

本技术条件中的附录A~附录I是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条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沥青分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李海燕、江成、吴韶亮、谢永江、杨凤春、郑新国、

黄婉利、谢友均、邓德华、祝和权、杜存山、阎培渝、

孔祥明、沈巍、魏瞾、贾恒琼。

本技术条件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I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 (1)

4原材料 (2)

5技术要求 (7)

6施工技术要点 (7)

7质量检验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流动度与可工作时间试验方法 (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表观密度与含气量试验方法 (13)

附录C(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弹性模量试验方法 (15)

附录E(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材料分离度试验方法 (17)

附录F(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膨胀率试验方法 (19)

附录G(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泛浆率试验方法 (20)

附录H(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抗冻性试验方法 (21)

附录I(规范性附录)水泥沥青砂浆耐候性试验方法 (24)

条文说明 (21)

II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客运专线铁路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用水泥乳化沥青砂浆(以下简称水泥沥青砂浆)。严寒地区用水泥沥青砂浆另行补充规定。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用水泥沥青砂浆及其原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条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条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条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条件。

GB/T 15180-2000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

GB 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4472-84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2085.1-2007 铝粉

GB/T 20623-2006 建筑涂料用乳液

JC 476 混凝土膨胀剂

JC 933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快硬铁铝酸盐水泥

JC/T 797 皂液乳化沥青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JTJ 052-2000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3术语

3.1水泥乳化沥青砂浆

由乳化沥青、水泥、细骨料、水和外加剂经特定工艺搅拌制得的具有特定性能的砂浆。

3.2乳化沥青

1

沥青或改性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过机械剪切作用制得的均匀分散体。

3.3干料

由水泥、细骨料、外加剂等按一定比例经机械搅拌制得的均匀干粉材料。

3.4流动度

水泥沥青砂浆从规定的漏斗中全部连续流出的时间,以秒(s)计。

3.5可工作时间

水泥沥青砂浆保持规定的流动度可持续的时间,以分(min)计。

4原材料

4.1沥青

应选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其性能应符合表4.1的要求,用于生产沥青的原油宜固定。

表4.1 沥青的技术要求

4.2改性沥青

沥青可采用SBS或SBR进行改性,其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1、表4.2-2的要求。用于生产改性沥青的沥青性能应满足表4.1的要求。

2

表4.2-1 SBS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表4.2-2 SBR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3

4.3乳化沥青

应采用满足要求的沥青或改性沥青进行生产,其主要性能除应满足表4.3的指标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水泥沥青砂浆的最终性能。

表4.3 乳化沥青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注:(1)当乳化沥青实际使用中经过低温贮存和运输时,进行此项检测。

(2)当采用改性沥青制备乳化沥青时,进行此项检测。

4.4聚合物乳液

采用高分子聚合物乳液,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4的指标要求。与乳化沥青混合时,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不得产生凝聚、破乳等现象。

表4.4 聚合物乳液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4

4.5水泥

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75或JC 933的规定。

4.6细骨料(砂)

应采用河砂、山砂或机制砂,不得使用海砂。细骨料应为最大粒径小于2.50mm的岩石颗粒,不得包含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表4.6-1 细骨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细骨料宜烘干后使用,颗粒级配宜符合表4.6-2的要求。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淋、杂物混入。

表4.6-2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要求

4.7膨胀剂

宜采用硫铝酸钙类膨胀剂,除初凝时间应大于60min外,其它性能应符合JC 476的规定。

4.8水

拌和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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