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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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荣春村精准扶贫产业项目
利益联接机制协议
甲方:荣春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荣春村贫困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公开公正的使用产业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并更好的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荣春村贫困农户同意荣春村村委会分配扶贫产业资金,并完善覆盖全村88户贫困户的相关利益联结机制。
一、利益连接机制
1、甲方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将产业扶贫资金以公益性岗位的形式及补助奖励的形式发放到荣春村贫困户手中。
2、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以多劳多得的方式设定岗位工资,提高提高贫困户多劳多得的积极性,保证贫困户的根本利益。
3、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将产业扶贫资金以生活补助的形式发放贫困户。
4、对于自主务工、自主创业、积极上学等的贫困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以励志脱贫奖励的形式发放给贫困户。
5、对于身患大病的贫困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从产业资金中给予大病贫困户一定的资金援助。
6、对于本村的一些需要资金的公益性措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使用该产业资金完成。
二、特别约定
以多劳多得为原则,村委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签订公益性岗位的贫困户,在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按比例减少公益性岗位工资。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解释原因理由。贫困户如因违约而对甲方造成了损失应由贫困户本人对甲方做出赔偿。
四、其他条款
本协议签订之后,镇内各相关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协议由该部门负责,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村委会和贫困户代表各存一份,乡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2018年 1月 8日
附件:
1、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
2、公益性岗位职责
3、公益性岗位工资分配表
4、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5、无劳动能力补助资金人员名单
6、励志脱贫奖励名单
7、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签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