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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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规范用语

基本文明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多包涵、请提意见、请稍等、没关系、不用客气。

办公禁忌用语:

这事我管不了、这事和我没关系、没时间、我没办法、急那样、不知道、你不要命了、站过来!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一、依法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严格管理、依法监督。

二、依法中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合法、依据准确处罚公正。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得徇私枉法、以权谋私。

四、严格执法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五、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考核。

七、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中,应做到“六准”,即消防法规用的准、火灾隐患认得准、整改措施提得准、违章性质查的准、案件查处办得准、法律文书制得准。

报案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报案后,您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虚报、谎报案情,不得提供虚假证言,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当相关法律责任。有犯罪现场的案件、请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如有破案线索和证据的,请及时、妥善提供给公安机关,以便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侵财类案件报案】侵财类案件(如抢动、抢夺、盗窃、诈骗、故意损毁财务等),报案时请尽量提供涉案物品的发票、产品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物品照片。财产未灭失的请妥善保管,需要鉴定、估价的物品,尽量保持原状,并按要求提供。【伤害类案件报案】伤害类案件(如杀人、伤害、打架斗殴等),报案时请如实陈述案情,已就医的应当提供相关病例资料。需要验伤的,由公安机关开具《验伤通知书》,当事人应当及时验伤,由医生在《验伤通知书》上面注明诊断结论并由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及时将《验伤通知书》交回公安机关。

【受单位委托报案】受单位委托前来报案的,报案人需携带单位的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及报案人与委托单位的关系证明、报案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公安机关接收报案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侦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侦查。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接受您的报案后会依法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如有进展民警将会及时和您取得联系。同时您可以在报案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后,拨打派处所值班电话7980229查询案件受理立案及相关办理情况。

公安派出所主要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三、管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把你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接收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贵州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第一条公安窗口单位,主要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巡警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室、消防队、边防检查站执勤场所、信访办、办证中心以及治安岗亭、卡点等直接面对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

第二条加强内务规范管理。窗口单位必须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上岗民警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接待群众热情诚恳,语言文明,执法公正,服务规范。

第三条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民警照片以及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做好业务咨询、申报登记、预约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实行首问告知制度。对于群众办事办证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材料手续不齐全的,详细告知所需材料或办事指南,待群众补

齐后,第二次予以办结,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第五条实行首接责任制度。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的首位民警,应当做好全程指导和服务,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应当立即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应当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及时协调、移交、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意见。

第六条规范窗口标识标牌。昼夜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指示灯或警示红灯、公开电话号码;其他窗口单位应当醒目地点、位置指示标牌。

第七条提供亲民惠民设施。实行低柜台开放式办公,设置供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第八条建立服务评价体系。设立意见箱、投诉信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有关投诉并进行查处。

第九条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警务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

第十条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管理,对于效率低下,服务较差,群众意见大的窗口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制员工作职责

一、对所在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1、对刑事立案、撤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2、对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3、对办理案件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错误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

二、协助所在单位抓好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管理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

三、参与办理所在单位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四、协助所在单位组织对民警的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参与疑难案件研究,为办案民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对所在单位执法基础台账和法律文书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对所在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六、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定期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析,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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