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加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加分办法
(一)专业能力
1、“科技读书节”活动
参加学校“科技读书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一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参加国际或全国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分别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分别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加国际或全国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4、学术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大学生基本功底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等)
(1)参加国际或全国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5、学生社团活动
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满一学年者,经审核认定后,可获得0.5学分。
6、心理健康活动
(1)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计0.5学分
(2)参加“525心理健康活动周”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二)发展能力
1、艺术活动
(1)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1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系级举办的各类晚会,组织者及监察者计1学分,表演者计0.5学分。
(3)参加寝室文化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计1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体育竞技
(1)参加系级举办的各项体育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计1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担任干部
担任学院干部、系级干部、协会干部、班级干部者,分别计2、1.5、1、1学分;担任寝室长、心理专干、礼仪队、篮球队队员、足球队队员、辩论队队员者,计0.5学分。(同类只取最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