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
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
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
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
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广州美术学院对精品课程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
并从当年的“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遴选1-2门课程,上报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方式
1.申报时间:每年3月中旬至4月底为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受理时间。
3月中旬教务处将向全校下发通知。
具体日期以当年通知为准。
2.申报条件: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应当在校内外具有良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应当在教学成果、教材建设、教学立项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卓有建树。
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3.申报步骤:
(1)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提出;
(2)申请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一份,并附相关能够证明课程质量的材料(每门课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有重点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教材、教学大纲、师资队伍状况、课程教学研究和改革情况、教学成果等等),交教务处。
(3)在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处前,所有申报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
(4)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作和维护“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网站”,包括精品课程申报过程中网上材料的制作,当选的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后期网络维护和内容更新。
4.精品课程的评选:教务处组织各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精品课程建议名单。
5.争议期设置与公布:教务处将专家审核通过的精品课程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报院长批准并予公布。
四、精品课程的运行管理
1.对国家和广东省精品课程,学院和广东省教育厅已投入比较充足的运行费用,学校将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每年一次定期全面检查,包括听课检查、教学文件的检查、学生座谈会调研、检查网上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等。
2.凡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学校将比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资助额度,拨付
专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5万元)包括建设补助费和维护升级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对精品课程的支持经费的使用要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五年。
五年期间,精品课程负责人需在课程总体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建设。
4.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需每年接受学生对课程评估。
如若学生评价低于优良水平,学校将对该课程进行重点检查,并要求精品课程负责人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
5.学校教务处将每年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对于在各方面建设成果显著的课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追加拨付课程建设经费;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停止拨付课程建设经费。
6.精品课程实行立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门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统筹。
7.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凡申请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在校园网内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本办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以往关于课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