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

行)》的通知

(国土督办发〔2009〕22号2009年7月9日)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规范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保证例行督察工作质量,根据部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性规定

第三章督察准备

第四章督察实施

第一节进驻现场

第二节内业审核

第三节外业核查

第四节实施处理

第五节汇总反馈

第五章成果应用

第六章质量控制

第七章工作纪律和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土地例行督察(以下简称例行督察)工作,保证例行督察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例行督察工作实践,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例行督察,是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某一地区、行业的一定时段内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或者专项的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例行督察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结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例行督察由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土地督察局)在督察区域内独立组织实施。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可以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国家土地督察局跨督察区域实施。

第五条例行督察实行规划管理,规划期原则为五年。例行督察规划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国家土地督察局共同编制,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例行督察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根据例行督察规划,结合督察工作实际,制定例行督察年度计划,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后,由国家土地督察局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局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度拟开展例行督察的地区(原则上不少于4个)、任务和重点等,报国家土地总督

察办公室。年度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第七条例行督察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明确各环节的工作目标和质量要求,并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例行督察逐步实行项目管理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例行督察逐步建立督察公告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一般性规定

第十条例行督察对象一般确定为地市级行政区域,根据需要也可以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例行督察地区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一)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示要求的地区;

(二)经济发展较快、用地量较大的地区;

(三)土地信访举报或媒体披露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较多的地区;

(四)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相对完整的地区。

第十一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对例行督察对象涉及的下列事项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和执行情况;

(五)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及利用情况;

(六)耕地占补平衡及土地整治项目情况;

(七)土地执法监管情况;

(八)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例行督察主要通过内业审核、外业核查、走访调查及其他适当的方式开展。内业审核是指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对被督察地区一定时段内涉及督察内容的档案卷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外业核查是指对被督察地区一定时段内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以及其它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涉及的现场进行勘测核实。

第十三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在实施例行督察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延伸督察。延伸督察是指以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土地违规违法线索,延伸督察地区、时段和内容,包括对相关联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承担例行督察部分任务,签订委托合同并进行纪律、保密约定。

第十五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在实施例行督察过程中,可以利用相关督察工作成果和经核实确认后的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执法的有关成果数据。

第三章督察准备

第十六条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例行督察年度计划,选派督察人员组成例行督察工作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并指定督察组组长,下达例行督察任务书。督察组可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或者聘请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督察组向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督察组根据例行督察任务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经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后实施,并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督察地区、督

察时段、工作目的、主要任务、工作程序、职责分工、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收集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卫星遥感成果等资料,准备计算机设备、测量仪器、照相摄像设备以及交通、通讯等工具,制作例行督察工作表格(见附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内业审核和外业核查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拟定例行督察资料清单(见附件),及时送达被督察地区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当在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区前10日内,向被督察地区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送达《督察通知书》(见附件),并抄送有关部门。《督察通知书》内容应包括开展例行督察的地区、时间、范围、内容,并明确协调配合的有关要求。

第四章督察实施

第一节进驻现场

第二十条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区后,按下列要求召开情况通报会:

(一)向被督察地区通报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规定;通报中央领导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近期对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

(二)宣读《督察通知书》,通报例行督察工作目标、内容、重点和配合支持例行督察工作的措施。

(三)宣读《例行督察工作人员廉政纪律“八不准”》(见附件),通报例行督察工作相关廉政纪律。

(四)被督察地区介绍情况。

第二十一条督察组可以采取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反映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督察组应当明确专人作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登记、交接和保管工作。督察组与被督察地区完成档案资料交接后,双方应在《档案资料交接登记表》(见附件)上签字确认。在实施例行督察结束后,应及时向被督察地区退还档案资料,并在《档案资料退还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督察组和督察人员收集的被督察地区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真实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且能够证明所督察事项。

第二节内业审核

第二十四条督察人员使用档案资料前,应填写《档案资料借阅登记簿》(见附件)并经档案资料管理员签字确认。使用档案资料的督察人员对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资料上圈注、涂改,不准污损、折卷、折叠。

第二十五条对督察事项涉及的档案卷宗审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审核的档案卷宗进行编号和登记,并查验是否按照要求提供;

(二)对档案卷宗逐宗逐项查阅审核,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存在土地违规违法问题;

(三)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审核表(见附件),审核表应明确填写发现的问题和疑问;

(四)对各审核表的内容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统计表、汇总表(见附件)和国家土地督察统计报表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内业审核发现需要实地核查和勘验的问题,应及时列出问题清单,与外业核查工作相衔接。必要时,可以进行座谈、走访和调查。

第二十七条对需进一步补充的资料和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经督察组组长审定后,应以便函的形式告知被督察地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明确答复的内容、时限和形式。

第二十八条督察组应及时复核被督察地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补充资料和对具体问题的说明,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复核意见,并对审核表、统计表进行修改。

第三节外业核查

第二十九条外业核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将土地利用和管理相关图件、数据与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套合叠加;

(二)提取、处理和整理变化图斑信息,参照内业审核、信访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办的违规违法疑似问题,确定现场核查的项目及地块;

(三)对地块的位置、地类、规模、权属、用途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

(四)对现场核查情况表进行分类统计,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第三十条外业核查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技术规程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保证核查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外业核查工作的,受托专业技术单位完成外业核查任务后,应向督察组提交外业核查报告和外业核查技术报告。外业核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业核查的基本情况,核查结果及分类分析等。外业核查技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手段和方法,技术路线,误差和成果准确性的分析等。督察组应对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抽核并反馈意见。抽核合格率低于90%的,应要求补充核查;低于80%的,应要求重新核查。

第四节实施处理

第三十二条督察组在实施例行督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做到边察边改。

第三十三条对被督察地区作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但尚未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门自身管理不规范;符合法定报批程序和权限,但用地报批材料和手续不完备等轻微违规问题,经请示国家土地督察局后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自行纠正事项或改进建议。

第三十四条对需要转交省(区、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土地督察局,由国家土地督察局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转办。

第三十五条对发现有重大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的,应及时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

第五节汇总反馈

第三十六条督察组在实施例行督察结束后,应依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被督察地区存在的问题及性质进行汇总、认定。

第三十七条例行督察成果包括有关文件、内业审核和外业核查工作和技术报告、相关表格及数据、问题认定意见和有关图件资料等。

第三十八条督察组应在实施例行督察结束后30日内,最长不得超过60日,按照要求和有关标准完成例行督察成果分析汇总工作,形成例行督察报告(见附件)并提交国家土地督察局。

第三十九条例行督察报告应当反映被督察地区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例行督察组织实施情况;

(二)被督察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基本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督察结论和处理意见;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内容。

第四十条例行督察报告经国家土地督察局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后,形成《督察报告征求意见书》(见附件),主送被督察地区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被督察地区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就例行督察报告提出异议的,督察组应及时进行核实,并写出书面说明。未提出异议的,督察组亦应写出相应的书面说明。

第四十二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提交例行督察报告和拟提出的例行督察意见书(见附件),并附具征求意见情况及对意见核实情况的书面说明。例行督察意见书应包括例行督察组织实施情况、被督察地区典型经验和做法、需整改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整改建议等内容,并明确整改期限。整改建议应对省(区、市)、地市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提出。

第四十三条国家土地督察局提出例行督察意见时,应统筹考虑土地管理、调控形势和重点任务,并将督促预防、发现、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有机结合。

第五章成果应用

第四十四条例行督察报告和拟提出的例行督察意见书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后,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及时形成正式的例行督察意见书,送达被督察地区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及时跟踪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报告,必要时进行后续督察。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例行督察成果可以应用以下方面:

(一)针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土地违规违法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或者未按照例行督察意见的要求组织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国家土地督察局提出督察建议或整改意见;

(二)作为开展地方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奖惩的依据;

(三)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方面。

第四十七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对例行督察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例行督察组织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察意见落实、社会舆论反映等内容。必要时,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例行督察效果评估。

第四十八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和保密规定,将例行督察相关成果进行归档或者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第六章质量控制

第四十九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应严格按照例行督察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实施例行督察。

第五十条督察人员在实施例行督察过程中,应撰写《例行督察工作日志》(见附件)并签字确认,真实、完整记录工作内容。

第五十一条督察人员取得的涉及重要督察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督察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第五十二条督察人员应对与督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作出书面记录,或者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会议记录等材料。

第五十三条督察人员对涉及重要督察事项或影响督察结论的档案卷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宗地现状等,可通过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获取证明材料,并由相关部门或经办人核阅签章。

第五十四条例行督察工作表格实行分级负责,并逐级签字确认。

第七章工作纪律和责任

第五十五条例行督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漏、扩散例行督察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以个人或者单位名义就例行督察相关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发表意见。

第五十六条例行督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党政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例行督察工作人员廉政纪律“八不准”规定。

第五十七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例行督察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力,或者给督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国家土地督察局可根据本规范,结合督察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工作规范,并抄送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实施办法

推荐阅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例行督察顺利验收上来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认定存在的问题,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1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二)市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五)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市发改委负责重新审核或督导各地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重视审核,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七)市住建委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八)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共同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九)市农业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工作,指导被损毁土地复耕。 (十)市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一)市规划局负责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投公司负责收储土地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务集团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不得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供水。 (十四)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断电措施。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等7个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时间先于用地预审时间的项目,在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项程序、时间的关系。同时,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县市区要对项目建设程序拿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意见,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各地发改部门要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国土资源局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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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土地保障发展能力,盘活存量和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X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X 政〔X〕X号)和《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工作的意见》(X国土资〔X〕X号)等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供地现状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通报指出,X省批而未供土地面积74.5万亩,位居全国倒数第二,如不大力整改将被国务院问责。 其中:X市2007年至X年共批准国有建设用地约21.1万亩,已供土地约16.6万亩,未供土地约4.5万亩,供地率78.6%,位居全省第七。X市4.5万亩未供土地主要为:因征地拆迁未完成1.6万亩、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0.3万亩、正在实施供地1万亩、项目未落实0.3万亩、已用1.1万亩、无法供应的土地0.1万亩、其它原因0.2万亩。 虽然我市闲置土地整改率排在全省第三,但在监测监管系统中仍有3100亩闲置土地未完成处置;X年、X年例行督察督办闲置土地仍有870亩未处置完毕。 二、目标要求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的工作要求,各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尽快盘活消化一批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确保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到位,根本扭转全市节约集约用地被动局面。 各县、区政府和市管各园区管委会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一地一策,分类处置,促进利用”原则,按程序清理,按规定认定,按法律法规处置,同时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深化清理整治工作,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范围内X年之前批复的未供土地在目前的基数上消化50%以上、国土资源部监测监管系统中闲置土地要100%履职到位、上级部门督办整改的闲置土地要100%整改到位。 三、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全市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2007年至X年)、国土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南京督查局督办的闲置土地。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之前)。 制定方案,拟定细则,动员发动。 (二)整治阶段(X年6月1日-6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和市管各园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每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国土局工作计划表格

国土局工作计划表格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国土资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是我国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相对减少已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利用粗放和无序的问题普遍存在。根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20__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清正廉洁、深化各项改革,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为全_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为促进我州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20__年,国土资源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要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得到严格控制;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得到严格的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显著加大,确保占补平衡;通过整顿规范,建立起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更加趋于合理,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要有明

显提高,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设项目用地,要提供有效保障;矿产资源保障和供应能力要有显著增强,要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寻找后备资源。三是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四是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建立以公开便民为原则的现代行政程序,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20__年工作计划中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要围绕这项目标,开展深入调研,研究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省厅对我们的支持。科学修编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利用和平衡好全州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保障各项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储备,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市场配置率,该进入市场交易的国土资源必须进入市场交易,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规避市场交易。健全国土资源动态监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最新)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根据《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X政发〔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规范管理为目标,明确整改任务,夯实主体责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查处整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惩防并举,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良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秩序。 二、整改范围 本次例行督察反馈的问题涉及我县两方面7宗问题,具体包括:违法占地方面的问题5宗;土地供应方面的问题2宗。 三、整改任务、时限及责任单位 (一)违法违规占地方面。督察反馈我县违法违规占地问题5宗,分别为X。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用地理念,切实加强招商引资

和重点项目用地管理,国土部门要严格土地执法,切实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对于未报即用、未供即用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严肃依法查处;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建设项目非法占地的决策责任人,特别是重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厘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决策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时限:X年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局 配合单位:洽管委、住建局、交通局、X镇 (二)土地供应方面。督察反馈我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表现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具体涉及X庄园4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未收缴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限定清收时限,落实工作措施。 二是对欠缴土地价款的项目要限期进行追缴,仍不及时足额缴纳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范性文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X年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国土局

【精品】国土资源工作计划3篇

【精品】国土资源工作计划3篇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3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以下是整理的国土资源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篇1 一、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模式已不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要求,为此,建设全面覆盖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贯穿上下的电子政务系统,全面、准确、直接掌握支撑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成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 《XX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加快建立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及主要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形成横向互联、上下贯通的政务管理体系。 二、建设的意义 1、通过建立基于“一张图”管理模式,集国土资源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管理、矿产资源规管理等各类专题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与维护于一体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

2、能实现基于同一体系架构的国土资源日常办公、业务审批、批后监管、卫片执法监察等于一体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与国土资源数据相结合,构建集国土资源业务办理与综合监管于一体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以图管地”的目的。 三、建设目标 1、构建起一站式办公环境 按照多层架构思想统筹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实现系统统一管理;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地籍管理、土地监察、矿业权管理等方面业务统一在一个业务管理系统中实现综合管理,达到从系统界面、用户身份认证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2、提供国土资源管理协同工作环境 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协同督办、信息交换和共享两个方面构建起国土资源管理协同办公环境。分别实现: 部门间的业务协作:提供各部门间基于业务、公文的协作,并监督协作过程和协作结果的返回。 为领导和监督部门提供管理监督工具,可以对业务和公文的流转过程、审批状况进行监控,对审批时限进行督办。 支持多个部门在同一时间进行并联式审批。 提供基于地图的信息传递和决策环境的再现。

关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说明

关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说明一直以来,我局都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0年,针对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进行细致梳理,提出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同时,结合“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局﹝2009﹞419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就项目立项审批验收、招投标、工程质量等重要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通过以案说法、以身立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助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办发〔2009〕27号、中治工发〔2009〕2号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与汇编《典型案例分析与廉政风险》学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廉政中国》等警示教育片,及时进行学习研讨,提升廉政风险自律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工程建设治理组,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对我区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层级落实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定点、定岗、定人。

(三)加强自查自纠,堵塞根源漏洞。按照“两整治一改革”行动总体工作安排和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清查梳理,一是对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排查,针对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二是针对管人事、管审批、管资金等重要岗位进行风险排查,通过填写科室风险控制表、个人廉政风险评查表、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邀请专家参与对150余处易发廉政风险点进行评级排查,梳理出76处重大风险点。 (四)加强整改查处,巩固自查成果。针对建设领域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均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同时加强经验教训总结,建立局月报制度、科室周报制度,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健全和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个环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三个一律”原则,认真排查各类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不仅及时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并以此为鉴,加强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五)加强建章立制,完善防控体系。主要就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建设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0]4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21 【实施日期】2010.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为了彻底解决我

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要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边整边改、严肃查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通过整改,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土地、依法利用土地的责任和意识,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土地管理利用机制,努力使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宝鸡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戴征社任组长,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徐强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宏杰、市监察局局长李侠侠、市发改委主任刘焕勋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劳动局、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协调、督办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宏杰兼任。 三、目标任务 (一)“耕地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加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的意见,下发各县、区严格执行。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纠正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书由分管领导签订的做法,从今年开始,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令陈仓区政府尽快摸清本区耕地

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鄂政发〔2012〕?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度在我旗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顺利开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情况的函》(鄂国土资函〔2011〕161号)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旗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总体目标 集中时间对我旗2009至2011年度及延伸时段内土地调控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资料,土地供应档案资料,煤矿临时用地审批,违法用地查处,征地补偿程序、资料,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方面按照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规范,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例行督察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争取例行督察顺利通过。 三、督察内容

㈠督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掌握扩大内需项目、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发展等用地情况。 ㈡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重点掌握实际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基本农田补划等情况。 ㈢督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规划调整和计划指标分配、执行情况。 ㈣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情况。重点掌握农用地转用和土征收事项审批及执行的情况。 ㈤督察土地供应情况。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审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签订及履行情况。 ㈥督察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后监管等情况。 ㈦督察土地执法及涉及土地信访等有关情况。重点掌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贯彻落实15号令有关情况。 ㈧督察土地搭建融资平台情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备案情况。 ㈨督察土地整理情况。重点掌握土地整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 ㈩督察涉及土地例行督察其他工作事项。

国土资源局2016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16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16年工作计划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一是严格耕地资源和基本农田保护。做好201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选择和申报入库工作。完成1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确保通过县、市级验收。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推进落实执法监管共同监管责任。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形成重拳出击的执法合力。突出违法重点地区的重点执法。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全面移交案件,该移交的移交到位,该移送的移送到位。并加大对乡镇违法用地通报力度,加大对违法重点地区的重点执法力度,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公开曝光和公开挂牌督办力度。全力以赴做好迎接省厅到我县进行土地执法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力争通过验收。全力推进增减挂钩和适度规模整治。一是对已经入库的2015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和石集万顷挂钩复垦未验收项目进行督促拆迁复垦工作,确保2016年初确保通过省厅验收。二是及时跟踪对接青阳镇开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整治增减挂钩进展和实施工作。三是对2016年度乡镇拟开展的增减挂钩复垦项目进行核查编报入库,并对已经复垦地块进行县级验收随即申请县级资金拨付。全力推进“双提升”行动工程。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对工业项

目供地时,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后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有效避免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等情况。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对土地开发强度、投入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业项目用地,有权采取有偿收购的方式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全力盘活存量。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着力形成布局集中、要素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探索存量土地再开发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科研项目,提高工业用地单位产出率。做好农用地转用征收工作。继续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促进乡镇节地意识。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加大在建项目推进实施力度。进一步与龙集镇对接,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先启动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预算变更量核算和招标启动实施工作,尽量控制变更量并积极与乡镇对接,督促项目推进进度,争取2016年完成总工程量不低于70%。加快推进上塘镇土地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争取完成变更后工程量剩余工程,做好报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和准备申报验收工作。加快柳山、新汴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和实施工作,争取年度完成总工程量不低于70%。大力推进曹庙、太平、青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工作,争取年度完成总工程量不低于40%。做好陈圩万顷良田土地整治项目剩余工程委托乡镇实施工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X通〔X〕1号)文件精神,国家土地督察X局拟于X年4月对我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察验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X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要求,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例行督察重点内容 今年土地例行督察的重点,主要包含6个方面: (一)耕地保护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发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X〕2号)等有关文件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等问题。

(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补充耕地能力相挂钩情况,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X-X年平均供地率情况;核查截至本次督察时土地闲置情况;监督检查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缴情况。 (三)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以生态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情况;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督察掌握情况,评估X年省级土地卫片检查数据成果。 (四)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X〕43号)印发以来,驻点督察地区和其他实地抽查地区政府(管委会)以融资为目的违法违规批地、供地、登记、发证等情况。 (五)土地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对X年、X年、X年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重点地区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是否已经按照督察意见要求整改到位,相关土地利用和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并实施。 (六)其他内容。围绕“服务一带一路,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开展督察调研;开展脱贫攻坚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 三、督察方式 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对内业资料数据进行审核,包括对X年X县政府工作报告和X县国土资源工作总结、X年以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 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x〔x〕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x第53号)、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x〔x〕44号)及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x土地例行督察组x例行督查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范围、任务与对象 (一)处置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x规划范围内、各产业园区(基地)。 (二)工作目标 全市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1000亩,清理收回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540亩。 (三)处置对象 1、批而未供的土地:新增建设用地自批准后超过一年未实施供地的土地。 2、供而未用的土地: (1)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未明确开工日期的,以实际交付土地日期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

(2)超过批准延长期限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停工停建的项目用地: (1)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项目总投资额25%(不含土地出让金),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土地。 (2)已达到上述开发面积或投资比例,但停工2年以上,近期未有新投资开发计划的土地;或虽已建设,但超过2年未投产且近期未有开工计划的土地。 4、供多建少、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 (1)开工建设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度未达到项目总投资额25%(不含土地出让金)的工业用地。 (2)已建成但一直未投入生产或已投产但投资强度低于《入园合同》约定或工业园区最低标准,单位产出率不达控制标准的低效利用工业用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闲置土地。 二、清理处置方式 1、土地闲置满一年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无法确定出让或划拨价款的,以现行基准地价或评估地价,作为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基数。

工作计划和规划 国土资源局2019年工作要点 精品

工作计划和规划国土资源局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是任务比较繁重的一年,重点工作任务比较多,因此,全系统要在抓牢抓实常规工作,认真完成好《201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各级领导交办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进度,高质量地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多方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进度,力争在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农村土地电查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城镇调查工作. 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对作业队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调查工作达到国家的质量要求. 三是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组织工作力量,全面完成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二认真完成我县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调动各乡镇、村的力量,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是在把握好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好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县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不可避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长远考虑,科学规划,消除总体规划中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合理因素,解决好保吃饭和保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既达到国家的要求,又能较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建设的规划,而不是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规划.科学分解并层层落实规划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和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将农村宅基地纳入规划统筹考虑,既要有规模保障,也要有标准控制.对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重要性排序,区分轻重缓急,强化规划引导和调控.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防止过度扩张. 三是切实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考核措施,完善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机制,

包头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心得体会

包头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心得体会 一、督察局领导的硬朗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1、督察局领导关心地方发展,顾全大局的做法令我们敬佩。牛珏局长、高明主任、耿未名处长在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过程中,他们时刻教导我们督察一定要严,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但同时,土地例行督察不是查个案,目的是规范地方土地利用管理,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的同时,更要促进地方人民政府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和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参与例行督察,使我对土地例行督察有了全新的认识,督察是手段,规范提高,促进发展才是目的。所以督察不可怕,我们应该欢迎。 2、督察局领导同甘共苦的精神,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在土地例行督察期间,督察局的领导始终和工作人员同吃同住,一起办公,特别是在固阳、达茂、白云矿区督察期间,吃住条件相对较差,风沙很大,道路非常坎坷,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牛珏局长、高明主任、耿处长等领导都与大家同吃住,一起办公,令我们倍受感动,在精神上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 二、提高了个人业务能力,结识了许多同行的新朋友 1、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强了服务意识。土地督察是对土地政策执行、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供应、土地执法等土地利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部核查,业务覆盖面广,通过这次工作,使我对土地利用管理和卫片图斑核查有了全面的认识,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大大提高。 2、结识了很多新朋友,扩大了交际面。参加此次土地例行督察的人员有12名,来自于北京、天津、山西、河北省市的基层土地管理部门,这些兄弟们个个业务

精湛,经验丰富,又都非常健谈,他们幽默风趣的工作态度、工作时的欢声笑语至今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经过一个半月的合作,我们都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这将是我一生中重要的一笔财富。 通过这次例行督察,让我增长了业务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对我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我受益匪浅。感谢北京局督察五室的领导和成员对我的关心和培养!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xx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土地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85%以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改。 对全区已供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重点对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反馈和督察我区闲置的14宗、面积71.9公顷土地进行逐宗逐块的分析与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要求,采取限期开工、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合规实施整改,并于10月底前,确保全区闲置土地整改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已供土地利用率。 (二)实施已批土地征收拆迁补偿。

在前期批而未征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全区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尚未实施征收补偿的39.24公顷土地,进一步进行分析,筹措调度资金,落实征迁补偿安置所需费用,保障征收与补偿。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各镇政府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征收公告,按照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组织实施征地补偿与拆迁,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征地拆迁工作。 (三)加强已批土地供应。 在前期批而未供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并实施征收补偿但尚未供地的108.8公顷土地,进行分析研究。 国土部门要协调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会同区发改、规划等有关单位及各镇政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供地政策、程序等规定,积极组织申报供地,切实提高我区供地率。 (四)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落实耕地保护专项经费,加大补充新增耕地的投入,认真履行耕地“占一补一”义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五)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通过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表态发言-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表态发言-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在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周海兵 (2014年8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 尊敬的一连专员及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衡阳市国土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刚才,石主任以通报的方式,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土教育课,讲得既语重心长,又切中要害。今天,各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国土的同志以及各级国土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到会了,大家一定要好好理解刚才石主任的讲话精神,利用好这次机会破除陈规陋习,规范全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石主任刚才用“问题严重,胆子很大,习以为常”这三句话总结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得非常到位,大家一定要深刻理解,切实提高对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严重”表现在,不仅是指出来的这七大类、200多项的问题,而是从管理体系和干部都有问题。“胆子很大”表现在,实际上是无知就无畏,不懂业务不懂法律,觉得这么做是对的。到今天为止,还有些领导觉得规范之后会限制发展,并且说以前是这样做的、也督查过,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同志们,现在时代不同了,中央和国家的要求不同了,国土督察武汉局自己的要求也不同了,这就说明有些事情肯定是不能按照以前的老规矩、

老套路来做了,一定要依法依规的来做。“习以为常”表现在,什么事情都觉得习惯就是正确的,以前这样做了就是合法的。谁如果改掉了、规范了,就是保守,就是不懂实情,就是不支持发展,这个惯性思维相当严重。 因此,对衡阳国土问题的现状,大家一定要按照石主任这3句话好好理解,切实把问题认识到位,下决心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一要坚持原则。国土部门是垂直管辖,各级国土局局长作为上级直接管辖的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做到不管是谁说话,即使是书记、县长出面,都应该坚持原则。当然全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也不要让他们去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二要加强业务学习。目前,全市各级国土部门负责人大都不是搞专业的,因此同志们一定要加强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成为一个合格的国土局长,而不是一个重要的行政官员,也不是把这个岗位当做跳板,想着进一步提升和提拔。大家一定要按照石主任的要求,靠提升专业水平来促进规范化。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要通过严厉问责来促进规范管理,这次土地督察武汉局是有明确的要求的,要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当然,处理过程中要具体分析,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不是现任领导产生的,但是如果说是现任产生的问题,一定要严格处理到位。为此,请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在整改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把规范化做起来。四要切实转变思想。我非常赞成石主任这句话,就是“发展肯定是第一要务”,但是规范并不会影响发展,规范只会促进发展。现在,大家一提到发展就提到了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就强调了招商引资。但现实情况是,如果引进来的是那些“产业

关于国土资源工作计划集锦8篇

国土资源 关于国土资源工作计划集锦8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土资源工作计划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篇1 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我辖区土地用地依法申请审批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促进国土资源所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结合李王镇实际制定7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村等部门建立相关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村级协管员作用巡查工作信息员的作用。 三、巡查区域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沿线省道两侧范围。 2、级巡查区域为:乡道沿线的村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和乡道两侧的土地。 3、级巡查区域:村庄规划范围内,周边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

布的矿产资源。 四、巡查职责: 1、指导各村协管员的动态,巡查工作。 2、划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3、巡回检查各村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察检查。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5、坚持每周在所辖区内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四次。 6、汇总各村的巡查情况,按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李王镇动态,巡查月报表等资料。 7、建立工作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台账,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篇2 一、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模式已不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要求,为此,建设全面覆盖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贯穿上下的电子政务系统,全面、准确、直接掌握支撑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成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

在土地督察情况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xx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刘副专员,尊敬的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省国土资源厅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5月12日督察组进驻xx以来,督察组的同志们工作实、作风硬、业务精,给我和xx各级党政同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对督察组一丝不苟、严谨缜密的工作态度表示极大地钦佩。在这里,我谨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对xx副专员一行近一个月以来在xx的辛勤工作以及在方方面面给予xx的特殊理解、特殊关心和特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xx副专员代表督察组全面通报了xx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情况,真实、客观地指出了我市在土地管理各个方面和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整改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提出了非常客观、非常中肯的整改意见和督察建议。并结合xx实际,就如何切实有效地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作了具体的要求。 下面,根据刘副专员及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市内实际,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如何群策群力、不折不扣地按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作个表态发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督察组通报的情况看,我市近年来的土地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无论在依法管地还是依法用地方面依然存在不少亟待纠正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程度,不仅影响到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常态化,还将直接关系到全市耕地及基本农

田保护目标责任的落实,关系到全市的粮食安全,关系到xx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后代子孙负责、对xx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并按期完成督察组通报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既是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所在,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后代子孙负责、对xx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一种全局意识和政治态度。对督察通报中反馈的问题,市政府将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县、部门,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并按期圆满完成,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从督察组通报的督察情况看,我市各级各部门在管地用地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在有些问题的处理和整改上,督察组已经给了我们特殊的关照和自行整改纠正的机会。对此,我们既要心存感激,更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此次督察和整改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克服不足,纠正错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用扎扎实实的整改来表明我们克服不足纠正错误的勇气和决心,以更加依法规范管好、用好xx这块土地来表明我们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立场和态度。 请刘副专员及督察组、省国土资源厅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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