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美国文学在电影中的审美重构_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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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文学在电影中的审美重构

马克思与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式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1]这一论断在审美领域也是成立的。人们内心始终有着对超越的渴望,在艺术活动中也并不例外。文学具有比电影艺术更为悠久的历史,当电影对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时,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创造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人们会根据新的语境和社会氛围,对原作品进行审美上的超越。非裔文学在美国文学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尽管其崛起时间不长,但其内在的艺术价值早已得到了电影人的肯定。黑人作家如托妮?莫里森、格兰?汉斯贝利等人从黑人权益、黑人苦难史的角度出发,对黑人在美国社会中的处境进行了拷问与期盼。两百多年来,黑人在美国的境遇变迁本身就拥有足够的戏剧冲突,不仅可以给予人社会学方面的思考,同时也能在审美上给予人们精神上的满足。但是文学与电影之间的差异、时代之间的差异以及创作者对审美超越的追求等势必导致非裔美国文学在搬上大银幕时会被进行审美重构(Aesthetic Reconstruction),原作品之中的元素、风格乃至立意

等组成部分都有可能被调整,从而使它们能更容易地为当代观众所接受。

一、审美感官上的置换重构

电影与文学之间本身存在相当大的区别,这也直接导致了接受者在审美过程中对感官的启用程度是不一样的,甚至如英格玛?博格曼等人直接认为电影与文学无关。[2]因为当电影以将不断播放的画面连缀起来这种方式作用于观众的感官时,这些画面就已经凌驾于观众的理解之上了。换言之,观众在接受电影时所需要的思考要远远低于阅读小说。

电影应该被视作一种视觉媒介,当电影进入到有声电影时代之后,观众就可以从视觉与听觉两方面来对电影进行欣赏,同时台词、旁白等依然保留了语言文字的表意功能,可以说,电影彻底改变了文学对审美感官的刺激方式。在电影的任何一帧画面中,它能传递出来的信息量都是庞大且复杂,甚至带有互文性的,观众不光可以看到演员的面部表情和形体表演,可以欣赏到导演对道具、服饰、布景的选择以及在场面调度上的能力,仅就语言文字而言,演员对于台词

在声调、语气上的处理也是文学难以提供的,这正是德勒兹所提出的是电影造就了“声音的对话”。对于非裔美国文学的电影改编来说也不例外。导演需要从语言文字中寻找出最适合画面表示的角度,将作者想提供的情境多层次地、完整地表现给观众,尤其是托妮?莫里森、爱丽丝?沃克以及佐拉?尼尔?赫斯顿等在美国文坛具有一定地位的黑人作家,她们在写作中并不仅仅试图使用文字来唤醒同胞的民族主义意识,而是在文字中表达了她们对黑人的性别体验、生存模式以及文化存续问题的深刻思考,以至于她们的语言往往带有含蓄蕴藉的特征,这更给予了电影导演审美重构的余地。

例如,在根据赫斯顿同名小说改编的,由达内尔?马丁执导的《凝望上帝》(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原著一般译为“他们眼望上苍”,2005)中,原著并没有提及主人公简妮?克劳福德等人各个时期衣着的具体情况,但是导演有意识地在视觉上将男性与女性进行了区分,从而强调了原著的性别主义立意。电影中的男性一般都身穿深色衣服,而女性(尤其是地位较低的女性)则穿白色裙子等。在电影的最后,当简妮失去了最后的爱人迪凯克后,她跑过一片麦田,

躺在水塘之中,半空之中仿佛传来迪凯克问她在干什么的声音,她回答“我在看上帝”。这一段电影画面拍得极为唯美,简妮身处的水塘风景宜人,岸边绿树成荫,导演使用俯拍镜头,天空的流云映在简妮的脸上,简妮在阳光之下感到无比的放松。观众可以很直观地感受到,简妮获得了彻底的自由,尽管她失去了理性的婚姻,但是她已经蜕变为一位成熟的女性,觉醒而独立,在这融入自然、眼望上帝的一刹那她感到无比惬意。单纯阅读小说的文本并不能获得如此直接的感受。

二、角色定位上的变异重构

人物角色是构成小说和电影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和电影的情节都需要人物来进行带动、串联,文本的戏剧冲突也必然依靠人物来展开,因此,人物角色被认为是故事的核心和灵魂是毫不夸大的。然而,小说与电影在形式上的差异势必会影响到后者在内容上的重构。在电影中,由于时间有限,出场角色一旦太多就会让观众无从记忆和分辨,影响观众对电影内容的理解。一般而言,成功的审美重构并不会对原有角色进行颠覆性的修改,一切仍然要服务于电影精神的

传达。

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史蒂芬?斯皮尔伯格的《紫色》(The Color Purple,1985)。这部电影改编自爱丽丝?沃克曾经获得普利策奖的同名小说,尽管这是斯皮尔伯格在尝试了惊险、科幻等类型片后第一次对温情艺术片的尝试,但它已经体现出了后来人们熟悉的中规中矩的“斯氏电影”叙事方式,电影触动着人们的心灵。必须指出的是,沃克的原著采用的是书信体的叙事方式,沃克使用数十封信给人们展现了女主人公西丽的人生,以一种接近心理小说的方式阐述了她提倡的“妇女主义”。斯皮尔伯格在继承沃克妇女主义的精神时,对角色的定位进行了一些调整。在原著中存在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妇女主义者,那便是莎格。莎格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布鲁斯流浪歌手,通过唱歌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但同时她也是西丽丈夫阿尔伯特的情妇,她与西丽之间本来应是敌人的关系。然而莎格却以她大胆、乐观、独立的人生观影响、帮助着西丽,两人最终发展成为一对密友。莎格对西丽的爱,对她自己的爱,包括她对黑人文化布鲁斯音乐的爱,都是沃克对妇女主义的定义中的。在原著中,莎格的形象通过西丽对莎格的观察建立起来,莎格是

一个简单的、人格完善的理想型角色,是作者赋予黑人女性进行反抗的一个榜样。[3]然而斯皮尔伯格却对这一角色进行了丰富。在电影中,莎格与自己的父亲之间有着某种心结,原本看起来无牵无挂的莎格却从小依恋着自己的父亲,渴望被作为牧师,代表着某种神性权威与道德力量的父亲认同。然而莎格在长大之后却成为一个自由不羁的歌手,还做了别人的情妇,这显然不是她的父亲所能接受的。为了突出这种矛盾冲突,电影中有意安排了莎格在酒吧中给西丽献上一首歌后马上切换了莎格父亲在教堂中严肃地布道的画面。这一设定并不是毫无来由的,斯皮尔伯格安排莎格在进入夜总会唱歌之前在父亲工作的教堂中的唱诗班长期唱歌,因此锻炼出了良好的音乐素养。由此,莎格的形象显得更为有血有肉了。她成为摆脱了男权规范束缚,大胆地享受自己生活的新一代黑人女性,但是这种角色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她同样有她自己的痛苦。并且莎格将自己的心结告诉西丽,这进一步增强了观众对两人感情亲密度的理解。而在影片的最后,莎格与自己的父亲达成了和解,这可以视作作为白人的斯皮尔伯格对人与人、种族与种族之间相互理解、和谐共处的一种美好意愿。尽管有人认为,这是斯皮尔伯格为了使电影能够顺利上映而对主流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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