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太原市医学出生证明申领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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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亲爱的孕妇及家属: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当你们收到本须知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准备。
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和申报户口的有效法律凭证,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请你们认真如实地填写以下《出生医学证明》申领信息登记中所有项目,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将夫妇双方签字后的信息登记交给医院。
二、在填写申领信息时,首先需确定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取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此,请事先与家人一起慎重商定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在申报户口后再按有关规定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将登记为曾用名。
三、《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应在出院后一周内申领。你们应携带夫妇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未能确定新生儿姓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暂不发给《出生医学证明》。
四、当签收《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正。《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五、按照国家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因此,请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
六、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温馨提示:《出生医学证明》与入学、出国旅游、签证有密切关系。一经签发,须妥善保存,禁止塑封、涂改、毁损、私切副页及遗失等!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信息登记:
母亲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
新生儿姓名: 性别:男女
母亲现户籍地址:
父亲现户籍地址:
我们已经阅读并知晓申领须知的内容,以上提供的申领信息是真实的,如内容虚假,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母亲签字父亲签字日期: 年月日
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印制
注:此表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起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