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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规制与改革》分析

《中国食品安全规制与改革》一书是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面上项目(1251206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是滕月。本书于2011年6月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导论、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综述、食品安全规制的理论结构、食品安全规制制度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历史与现实、食品安全规制国际比较研究以及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重构。

1.导论

作者滕月首先在导论中指出了选题的现实意义及理论价值。在农业与食品工业一体化以及食品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食品、饲料的异地生产和销售为食源性疾病的广泛传播和迅速爆发创造了条件。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普遍存在,而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更加令人担忧。根据卫生部2000-2009年统计,十年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299起,中毒121014人,死亡2048人。在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4.1%和54.7%;从发生食物中毒的场所看,家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0.8%和80.8%。笔者认为,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进入深入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科学技术发展、防范和消解科学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有利于推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尽快融入到全球性法律框架,有利于缓解全球性生态与环境危机。更为重要的是,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进行温习,并运用制度化方式对这类矛盾和冲突加以解决,对于化解我国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转型、推进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理论价值上,作者吧食品安全规制置于更为广阔的制度框架下,将其视为一个可以从制度层面上予以考察、评判的对象,综合运用法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对食品安全规制问题进行重新认识、思考和审视,力图为食品安全规制研究提供一个综合维度的新视角。

其次,作者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思路。先对食品安全规制进行细致的理论解构,通过分析食品安全规制行为人之间、行为人与规制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影响食品安全规制的制度因素,挖掘食品安全规制失灵的制度根源;然后构建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规制框架,并以此为参照系,对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最后,借鉴国际经验,提出重构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思路和对策。

最后,作者指出其研究方法主要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制度分析、博弈分析和比较分析。创新点在于:提出了研究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的新视角;对食品安全规制进行了理论结构,挖掘了食品安全规制失灵的制度性根源;构建了新的食品安全规制框架;重构了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新思路。

2.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综述

本章中,作者首先从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规制的定义入手分析了食品安全规制的起源,然后以市场的内部性特征与外部性特征为出发点,结合食品市场特征分析规制的必要性,同时也从法律不完备理论分析了食品安全规制的必要性。接着,作者以消费者行为与企业行为为对象,阐述了食品安全规制中各个主体的行为特征,最后总结了食品安全规制体系、食品安全规制绩效方面的内容。可以说

是对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从笔者掌握的文献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食品安全规制研究的层面已经从“为什么规制”向“如何更好的规制”提升,研究方法有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研究热点是通过规制成本——收益评估审视现有的规制制度,以促进食品安全规制质量的提高。国内学者对食品安全规制的研究多数停留在基于信息不对称论文的政府规制必要性及规制手段的探讨上,对规制体制的研究是当前的热点,少数学者开始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需求行为和企业的食品安全供给行为进行研究。总的来说,食品安全安全规制领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有极大的学术价值,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对于食品安全规制这样一个系统性的问题,目前的研究却只着眼于局部,缺乏系统性的研究视角和解决方案;第二,对食品安全规制背后的经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制度因素缺乏应有的关照,导致研究过于表面化,得出的结论和提出的对策显然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3.食品安全规制的理论结构

作者指出,食品安全规制的本质,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规制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整体的社会秩序不仅是由个人行动者间的互动达成的,更是由行动者与社会行为规制之间的互动形成的。因而,任何人不仅都负有不损害其所处的良好关系状态的消极责任,也负有利用自己的智识,促进社会规范的科学与合理,并遵循之,以构建更优的关系状态的积极责任。在食品安全规制中,食品安全法保护的客体和责任的客体就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监管机关、广告及交易平台提供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个人各自按法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监管以及社会监督而形成的没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状态,即食品安全秩序,这种秩序是整体利益的载体。

立法是利益的表达、协调和分配的过程,任何法律只有在不断调整以适应人们的利益过程中才能逐渐使人接受它,也只有被各利益相关方广泛认可的法律制度方能行之有效。因此,对食品安全规制中行为人的利益诉求、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行为人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探究食品安全规制背后的制度性因素,挖掘食品安全规制失灵的制度根源,是构建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规制框架的前提。

本章首先对食品安全规制相关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利益诉求、互动关系以及他们在食品安全规制中的行动能力进行了经济学解释;其次,从行为人与食品安全规制的产生、规制的实施和规制的变迁三个方面,对行为人与规制的互动进行了解读,挖掘了行为人与食品安全规制实现良性互动的制度条件;从规制决策和规制实施两个方面对食品安全规制失灵的制度性根源进行了探究。作者的结论是:食品安全规制各行为人之间既彼此独立,又彼此依赖、彼此制约、彼此合作,体现了一种以双向互控为基础的多重互控关系。消费者有最强烈的维护食品安全的原始动力,但是由于拥有的政治资源、组织组员最少,因而行动能力最差,只好把权利让渡给公共部门。公共部门拥有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食品安全规制中的行动能力最强,但是会因为利益集团的影响、缺乏权力制衡和权利监督、机构内部机构复杂而导致规制制定和规制实施失灵,这是食品安全规制失灵的制度性根源。

4.食品安全规制制度构建

作者认为,一个“好的”食品安全规制一定是科学决策的结果,此外,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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